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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政府反對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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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30日】2000年12月11日,比利時外交部長路易斯.米歇爾先生書面答覆了比利時議會議員愛爾絲.文蔚特女士和比利時議員傑夫.瓦格尼先生的提問信。

比利時議員傑夫.瓦格尼先生在提問信中寫道:「儘管中國簽署了聯合國的兩項人權公約,並且在中國自己的憲法中也規定了人權的自由,可我們看到的是法輪功在中國正在受到殘酷的迫害。」

「我獲悉大多數著名的國際人權組織都在反對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美國國會、歐洲議會、歐盟和歐洲其他國家的外長也都在反對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我們比利時駐中國的外交代表是否也已敦促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釋放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撤銷對法輪功創始人的通緝,接受和平對話的方式以便和平解決問題?」

比利時外交部長路易斯.米歇爾先生在給兩位議員的覆信中寫道:「比利時政府在歐盟與中國的多次人權對話中,以及比利時政府與中國的人權對話中都提到了法輪功問題。」

「外交的總秘書長也曾同中國駐比利時大使長時間地討論過法輪功問題。在這次會晤中,我們明確地表明了比利時政府的態度。」

「比利時政府反對中國政府自1999年至2000年以來對法輪功的鎮壓。在56屆聯合國人權會議上,比利時政府支持歐盟的決定,並表達了對法輪功成員迫害的擔憂和反對。」

「對我們來說,儘管中國政府經常宣稱為了考慮『國家的安全,人民的安全,保護公共的健康和他人的自由』,儘管中國也曾簽署了聯合國有關公民和政治權利的人權條約,但是,對法輪功成員的粗暴對待和殘酷的迫害,讓我們看到中國政府並沒有遵守它所簽署的聯合國人權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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