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XX黨員的告白:千古奇冤必將昭雪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0月13日】1999年7月20日以來,邪惡的獨裁者江澤民親手發動了一場全國範圍的迫害法輪功的「文革」式的政治運動。目前,270多人被迫害致死,數百人被非法判刑,數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數萬人未經審判被非法勞教,幾十萬人次被拘,幾百萬人被辦洗腦班。已給我們黨、國家和民族帶來了深重災難。出於共產黨員的良知,我們緊急呼籲:懸崖勒馬,停止迫害!停止虐殺! 
 
一、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民眾失去了對黨和政府的信任

法輪佛法是反映宇宙特性和規律的根本大法。「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只有按「真、善、忍」的要求去修心性,同化「真、善、忍」,才能不受宇宙特性的制約,達到功成圓滿的目的,即「心性多高功多高」。法輪功要求修煉者必須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達到無私無我的境界。因此,在錯誤決策影響國家、民族形像的時候,大法弟子上訪就是一種很自然的現象了。從客觀上看,法輪功的傳播真正起到了提高人們道德水平,促進精神文明發展的作用。自從煉了法輪功後,我自己由體弱多病變為身強體健,由放任自己變為潔身自好,由心浮氣躁變得慈善祥和,親身體驗到法輪功的神奇作用和效果,因而自願將法輪功向親朋好友介紹、推薦,希望他們也能體驗,分享法輪功的益處。在短短七年的時間裏,為甚麼有上億的人修煉法輪功呢?就是因為法輪功具有祛病健身、淨化心靈、回升道德的作用,使法輪功具有強大的吸引力、感召力,這是任何強權和暴力難以改變的事實,也是目前眾多法輪修煉者堅定不屈的根本原因。所以,在大法和大法弟子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時,他們可以不顧一切,甚至捨棄生命向世人說明真相,相信黨和政府能夠在公正的基礎上糾正錯誤。然而,少數當權者,自斷糾錯後路,使打壓政策逐步升級,大大傷害了廣大中國人民,特別是大法修煉者的感情。從而,失去了廣大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靠造謠的工具能長期支撐局面嗎?

二、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和政治鬥爭是非常危險的

沒有任何學術成果、靠投機政治當上了「院士」的何祚庥的一篇惡意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引發1999年4月的天津上訪。天津市公安局完全站在打壓法輪功的立場上,強行抓了45名法輪功修煉者,天津市委、市政府也無視眾多法輪功上訪者的要求和意見。各地法輪功修煉者得知這一情況後,紛紛自發地到國家信訪局所在地中南海反映情況,以求得黨和政府對此問題的重視和正確解決,沒有任何過激言行,沒有標語,沒有口號,雖人數上萬,但秩序井然,並沒給社會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在朱總理親自出面解決問題的情況下,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於當晚全部自行散去,這本是向世界展示大國風範的極好機會,誰知毫無自信的當權小人江澤民對此大為恐懼和惱怒,殺心頓起。可是,沒有不法官員對法輪功的打壓,就不存在法輪功修煉者到北京的上訪。

在文革極左盛行時期,為加強思想意識的控制及樹立個人的絕對權威,對非正統的異己思想、理論及黨內的不同意見進行無情打壓,無限上綱上線,肆意栽贓陷害,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沒有民主和自由,公民的基本權利遭到踐踏,給我們黨、國家和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這本已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六中全會上就徹底否定了的作派。今天,江澤民以「鞏固思想陣地」,「爭奪群眾」為理由,為維護其個人的「核心」地位和絕對權威,對教人向善的法輪功進行殘酷鎮壓,其實質是我黨極左思想的回潮,是文革時期實行專制、愚民政策的重演。

眾所周知,東歐共產黨的覆滅是因黨內專制、獨裁、暴政、腐敗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個執政黨如果不實行開明、民主的政策,不充份尊重廣大人民的意願和民主、自由的權利,一味依靠專制、暴政,其滅亡的命運可想而知,那才是真正的「亡黨亡國」呀!1999年6月9日,信訪部門代表黨和政府向全國、全世界鄭重宣布:國家允許正常的健身煉功活動,任何人對氣功有信的自由,也有不信的自由。這一政策體現了黨和政府的開明、民主,是順民意、得民心的,受到了國際輿論的一致好評。可是,隨後出現的事件完全出乎廣大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意料。堂堂的東方大國的當權者竟然背信棄義,居然對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信仰「真、善、忍」進行殘酷鎮壓、無情打擊,這樣的政府還值得信任嗎?

三、迫害法輪功踐踏了國家法律,破壞了社會穩定

誰都知道,上訪是每一名公民、每一名黨員應有的權利。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五條),「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第四十一條)。黨章也明確黨員有向上級黨組織直至黨中央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4.25」法輪功修煉者到國家信訪局提出三條要求和意見,完全是在憲法的範圍內行使一位公民應有的權利。邪惡的當權小人江澤民以個人的意願給法輪功扣上各種「文革」式的大帽子,其喉舌《人民日報》,隨即發表評論員文章進行鼓譟。在此形勢下,全國人大加班加點趕製出關於所謂的「法律」。從法制角度講這是獨裁者的意志嚴重干涉法律的典型表現,是個人權力對法律權威的嚴重挑戰,是法治社會最為忌諱的,其實質是對法律的踐踏。

說到底,對法輪功的誣陷是邪惡的江澤民盜用國家的名義,給廣大民眾灌輸的毒害。根本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甚至連代表國家職能的紅頭文件都沒有,更談不上集體領導和民主決策了。邪惡的江澤民利用其權力對法輪功進行殘酷鎮壓,已嚴重敗壞了黨和國家的國際形像,破壞了我國民主政策、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阻礙了我國經濟建設的步伐,使廣大人民喪失了對共產黨的信心和期望,激化了社會矛盾,引起了億萬人民的強烈不滿。這種高度集權的失控和濫用,才是影響社會穩定的最大的、最深層的因素,是我們黨、國家、民族最大之不幸。

對神的存在、另外時空及其生命的真實存在,靠目前的科學無法證實,共產黨也不願證實和承認,只有修煉者親身實踐才能體驗、證實。當今世界崇尚民主、追求自由、尊重人權是人民的意願,是時代的潮流,而專制、腐敗、暴政為時代逆流,必遭世人唾棄。面對邪惡的倒行逆施及瘋狂,億萬法輪功修煉者決不會屈服,自始至終將以善的和平方式講清真相,揭露邪惡,伸張正義。善良的人們,請擦亮您的眼睛,認清本質,站在正義的一邊。善惡終有報,多行不義必自斃!請看禍國殃民、作惡多端之徒的可悲下場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