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罪行是煉法輪功和拒絕告訴警察她的姓名。
為了抗議對她的拘禁,54歲的李說她進行了絕食抗議。但看守們對這種抗議並不陌生並有所準備。
李通過翻譯說:「他們抓住我,捆住我的手腳,強行將一根管子從我的鼻子插入,通過喉嚨進入胃部」。
「我流了很多血,我痛苦地喊叫著要他們停止(灌食)」。
30天後,李告訴了當局她的姓名。她被釋放並於去年四月來到加拿大。昨天,是(在中國使館前連續)抗議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第一百天,她參加了在那裏舉行的約30人的集會。
抗議者們要求克里靖總理在本月訪華時提出人權迫害問題。
發言人李迅說,「我們的目的是制止中國對和平的法輪功修煉者實行國家恐怖主義。」
「我們希望總理傳達一個信息:中國的迫害絕不亞於今天其它形式的恐怖主義。迫害必須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