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給公公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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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20日】公公:您好!

感謝您和娘娘這幾天對我和樂樂的照顧,您們辛苦了!

有一些心裏話一直想和您說一下,可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我想寫下來給您看也是一樣吧。

兩個多月前,您曾到我父母家,要我和輝離婚並引產(輝因修煉大法被非法判勞教)。我知道您的想法。您是想我如果那樣做可以減輕自己的負擔,同時也減少雙方家庭的負擔,當然還有您對我和輝修煉法輪大法不理解的因素在裏面。雖然在道德觀念普遍淪喪到當今社會,為了個人私慾拋夫棄子的現象已不屬少見,然而作為法輪大法到修煉者是絕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在我和輝結婚的當初,有人就問我看中他的哪一點,我說我不慕榮華富貴,我只看中了他的人品,在他平凡的外表下面有一顆高尚的心。在工作中他勤勤懇懇,不圖名,不記報,年年都是先進;在生活中他克己助人,人見人讚;在社會上,也是盡己所能地盡義務,獻愛心。在98年特大洪水搶險救災中,他不僅奮戰在抗災的第一線,而且還把他自己所有過冬的衣服全部捐了出來,還是二姐給他織了毛衣,他才有衣服過冬。這樣的人,值得我信賴,值得我將終生託付於他。

結婚後,也有人問我,在生活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會不會與輝離婚。我回答到絕不會。我認為結婚不止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們不僅要為自己負責,為對方負責,同時也要為社會負責,為子孫後代著想。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穩定的婚姻關係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俗話說:家和萬事興。然而隨著改革開放,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是不好的東西也隨之進來了。甚麼性解放、同性戀、吸毒、販毒,有些人為了追求金錢無惡不作,有的人為了自己的一點物質利益、權力、地位,不惜傷害別人。報紙、電視、書刊雜誌到處充斥著暴力、色情、拜金的觀念,裸體畫就在大馬路中間掛著,一抬頭就看見。人在無限度地追求物質利益滿足自己私慾的同時,逐漸地拋棄著維持人生存的最本質的東西──人的道德。然而這時的人是最危險的,因為人一旦失去了做人的準則,就面臨著被淘汰。現在的人,動不動就離婚,「夫妻之間都不敢互相相信,你們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能使你們有安全感,有溫暖、溫馨的地方,你們活得不苦嗎?」(李老師《在美國東部法會上講法》)可這一切都是人自己造成的。離婚後,給孩子造成的創傷是難以癒合的。許多被拋棄的孩子由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也給社會帶來了危害。作為大法弟子,李老師要求我們,作為女人要像女人那樣善良、溫柔,知道怎樣體貼自己的丈夫,作為男人要知道,女人將一生託付給自己,要為女人負責,要照顧、愛護自己的妻子。我們的一言一行要為自己負責,同時也要為社會負責,為子孫後代著想。

所以,當您提出要我和輝離婚時,這實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也實在是太令我傷心了。何況輝還在坐著冤獄,正在承受著巨大的無名苦難,在這時他更需要親人的關心和溫暖,這時也正是體現親人之間相互關愛的時候,所謂難中見人心,我們怎能在此時乘人之危,落井下石,棄他而去呢?文化大革命時,為了所謂的劃清界限,搞得夫妻反目、父子成仇的教訓還少嗎?在黑白顛倒的大氣候下,所謂的劃清界限,背棄正在受迫害的親人,可能會減輕一時的壓力,可等真相大白之後,將是永世的後悔和良心上的譴責。我想作為人,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拋棄正義,違背自己的良知。

樂樂出世了,他是那樣地乖巧和惹人憐愛。可是就在兩個多月前,您還要我將他引產。您知道嗎?當他還在母體裏還是針尖那麼大時,就已經是一個生命了。他出生後,將有他的前程。可是如果還沒等他出生就將他殺死,將會置他於一種非常可怕的境地。那麼幼小的生命,過去老人講沒到壽死的那就是孤魂野鬼,無吃無喝的,過去講超度就是超度這樣的生命。現在的人已不相信這些,在無知中幹著壞事,同時給自己造下了無邊的罪業,促使自己按著所造下的罪業在痛苦中償還。我是絕對不會做出那樣傷害生命的事來的。

前幾天,您和我父親因為一些事情發生爭執打了起來,當我看到您受傷時,確實很心疼。同時對我父親出手打人感到抱歉。可是後來我才知道,我父親被您打得也很厲害:嘴裏被挖去很大一塊肉,好幾天他都不能正常吃東西。您知道嗎?我父親一直是非常疼愛我的,從小到大在我身上傾注了無數的心血,培養我完成了學業,幫助我安排了工作,而且每次在我最危難的時候,他總是無私地幫我排危解難,默默地幫我承受著。輝被抓進去後,我有孕在身,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自從我和輝流落在外之後,便一直沒有和家人聯繫。可在我走投無路之時,父母知道了我的境況,將我接回到家中,再一次給了我無私的關愛。您知道,在這種大氣候下,父母將我接回家中,不僅會增添他們經濟上的負擔,同時也增加了精神上的壓力。可是就是這樣,他們還是收留了我。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女兒是無辜的,因為他們疼愛自己的女兒,因為他們是有正義感、有良知的老人,不會因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而背棄自己的親人。多麼偉大而善良的父母!雖然我父親脾氣不好,但他確實有許多值得我敬愛之處,可您竟還說我父親竟敢收留我,您知道當我看到父親傷成那樣,做女兒的心裏能好受嗎?您知道您曾說過的話比打在他身上的傷對他的傷害還要大嗎?

自從您兩個多月前從我家走後,我整整流了一晚上的眼淚,父母也是好幾晚都沒閤眼,您的那種態度對我、對我們家實在是太不公平了。您言語中反映出的那些敗壞了的道德觀念,實在是出乎我們的意料,也實在是太令我痛心了。

前幾天我在家中,父親對我說:只要我和您斷絕來往,他將把樂樂當作自己的孫子撫養。我知道這是他的真心話,可我沒有答應。因為不管怎樣,您是輝的父親,我是您的兒媳,就應該盡一個兒媳的孝道。作為煉功人,李老師也要求我們: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而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我們不能把人當成敵人。所以當二姐告訴我說您的房子因為搬遷沒地方住時,我說您可以住我和輝的房子。今年中秋的前一天,當我還在醫院時,我托二姐打電話給雲川,要他用我放在他那兒的50元錢給您和婆婆買兩盒月餅。

輝經常在我面前提起您,他說您的一生很坎坷,將他們四個孩子拉扯大很不容易。我知道,您的本性是善良的,只是受不正確輿論導向的影響,裝進了一些不好的敗壞觀念,從而在不知不覺中傷害了別人,同時也給自己帶來了傷害。

當然我和輝還有我的家人也有許多做的不好的地方,我想我們可以用平和的方式解決,多多交流和溝通,我想只要有誠意和改正錯誤的決心,任何矛盾都能化解開,任何偏見和不正確的觀念都會被糾正過來,我再也不希望看見兩位爺爺給孫子上的第一課就是用暴力解決爭端的事情了。


您的兒媳 鳳英
2001年10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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