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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歐洲委員會討論的問題:一位意大利企業家被中國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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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22日】以下是歐洲議會成員奧利維爾.迪彼特就意大利法輪功學員阿爾佛雷德.法瓦的事件向歐洲委員會遞交的新聞發布稿和提請討論的問題。

布魯塞爾,2001年10月19日,在意大利企業家(及投資家)阿爾佛雷德.法瓦先生在未被提供任何解釋的情況下,(雖然據推測這是因為他是一名法輪功學員,而法輪功正遭到北京當局的禁止和鎮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驅逐出境一事發生後,跨國激進黨書記和歐洲議會成員奧利維爾.迪彼特已向歐洲委員會提出一份緊急書面提問。

就阿爾佛雷德.法瓦先生被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驅逐出境一事致委員會的一份緊急書面提問

提交者:奧利維爾.迪彼特

2001年10月18日

2001年10月8日,星期一,阿爾佛雷德.法瓦先生,上海法瑪斯-豪克技術紡織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該公司位於金山,距上海60公里,是約有35名雇員的一家生產企業),在浦東機場被中國當局攔截並立即被送上飛機驅逐出境,沒有得到任何解釋。他的公司因為失去管理正面臨嚴重的經濟後果。法瓦先生是一名法輪功成員,也是該運動在意大利的代表。法輪功自1999年7月起被中國禁止,其成員因為以和平的方式抵制放棄信仰的要求而遭到殘酷迫害。

不知委員會是否知道法瓦先生在中國當局手中所遭受的迫害?不知委員會是否採取了或將要採取甚麼措施以保護一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了可觀資金的歐盟企業家的權利和利益?不知委員會是否意識到,中國當局滿不在乎地侵犯最基本公正原則的態度-包括在經濟和商業領域-使無數歐洲投資者,尤其是那些中小企業投資者,處於極端嚴重的危險之中(而歐盟有關機構應該讓他們全面知曉這些風險情況)?最後,不知委員會是否認為,當中國當局及其機構繼續表現出不尊重本國際機構的基本規則,不遵循自由經濟的原則,或從更廣泛的意義來講,不尊重法治原則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成為世貿組織的一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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