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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大法學員的警察都是劫財的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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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29日】2000年2月,我和幾個功友進京上訪,到信訪辦門口被等在那裏的警察抓上警車押送到駐京辦事處,到駐京辦事處剛進屋,那裏的警察就窮凶極惡地喊叫「掏!掏!掏!把錢都掏出來!」有的功友的錢藏在內衣裏,警察就命令「脫下衣服掏!」有一個小功友很不情願,動作慢了一點兒,警察就罵她,她只說了一句「這是我自己的錢。」惡徒們不容分說上去就是一頓耳光。怕掏得不徹底他們又動手搜,當搜到一個老太太時,惡徒的手碰到老太太的手,被電了一下,就命令老太太「自己掏」。老太太把僅有的二百元錢掏出來給了他。到拘留所裏才知道老太太沒有丈夫,自己帶兩個孩子,一個孩子上學,另一個孩子沒有工作,生活費只靠她每月四百元錢的工資,穿的衣服是別人給的,襪子是帶補丁的。有一個農民在家裏借了四千元錢帶上進京上訪,全被警察搜去。惡警們還說:「拿你們的錢是給你們買臥鋪車票。」多昂貴的車票也用不上四千元錢!晚上我們被押送到火車上,後送上車的一個小姑娘,警察對她拳打腳踢,然後逼到廁所裏從內衣裏把錢全掏出來給了警察。警察和車上的列車員串通好了,只留兩個鋪位給年歲大的功友坐,我們這四十來人擠到靠車頭的一個小地方站了一宿。到長春被押到公安分局,剛進屋那個瘦瘦的警察就窮凶極惡地喊叫:「掏!掏!把錢都掏出來!」我們說在駐京辦事處被搜光了,他氣極敗壞地對另一個說:「XXX,公安六處這幫小子打劫槓,把他們的錢都搜光了。」我們從拘留所被放回家後,派出所的戶籍員三天兩頭去找麻煩,直到勒索去五百元錢才暫時罷休。

2000年11月,我和功友們再次進京證實法,還是同樣的遭遇,惡警們把三十多大法弟子用手銬銬上擠在一起,直到第二天上午押到市公安局也不讓上廁所。

現在被非法關在長春市各個勞教所的大法弟子,有的家破人散,傾家蕩產,家裏老人、孩子無人照顧。家裏人花了幾萬元錢往出辦,到公安部門蓋一個章需要一千或幾千元錢的「明白費」。有的家裏花了上萬元錢也沒把人保出來。

還有的勞教所的管教和班頭(刑事犯)相勾結,向大法弟子勒索錢財,他們分贓,然後買煙買酒。億萬大法弟子是清白無辜的,那些邪惡的警察才是貪污、搶劫的真正罪犯!

天理昭昭,善惡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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