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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法弟子王永東在家中被惡警毒打後從四樓拋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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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3日】王永東,男,38歲。原法輪大法山東省沂水縣大法輔導站副站長,家住沂水縣城陽東街,以賣青菜為主的個體戶。自修煉法輪大法後,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指導,嚴格要求自己,為人處事得到鄰居好評。

2001年9月21日,沂水縣公安人員非法闖入他家,強行搜查。王永東依法同惡警辯理,抵制非法搜查。結果惡警就對他進行毒打,後又將他從四樓上扔下,誣陷王自殺。王永東的遺體上有被毒打的傷痕,脖子上也留有明顯的痕跡。

王永東的親人堅決反抗,要求遺體暫停火化。此事引起王所在村及鎮裏的領導強烈不滿和公憤。望所有善良和有正念的人們予以關注,抵制江澤民犯罪集團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虐殺,並法辦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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