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1日,沂水縣公安人員非法闖入他家,強行搜查。王永東依法同惡警辯理,抵制非法搜查。結果惡警就對他進行毒打,後又將他從四樓上扔下,誣陷王自殺。王永東的遺體上有被毒打的傷痕,脖子上也留有明顯的痕跡。
王永東的親人堅決反抗,要求遺體暫停火化。此事引起王所在村及鎮裏的領導強烈不滿和公憤。望所有善良和有正念的人們予以關注,抵制江澤民犯罪集團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虐殺,並法辦殺人兇手。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0/4/14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