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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朝陽一民警透露於秀玲被活活摔死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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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8日】編註﹕據公安內部人士對本網站記者透露,事發後遼寧省朝陽市龍城公安分局已召開會議,下令對外統一口徑:說於秀玲為跳樓自殺。下文原載博訊網,提供了更多細節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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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朝陽市大廟鎮七城子村七組村民於秀玲(女,32歲,法輪功練習者)9月19日被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的警察從四層樓上活活摔死的消息,通過管道,傳到海外,引起嘩然。9月25日和27日,遼寧省朝陽市政法委先後兩次指示朝陽市公安局,絕對不允許向無關人員(特別境外媒體)透露案情。但俗話說的好,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龍城區公安分局的一位民警,恰好是中國民主黨朝陽市黨部的親戚,通過這位民警,我們基本掌握了於秀玲死亡的細節。下面是這位民警的敘述,括號中的文字是我們的註釋。

(於秀玲)不像其他人(其他法輪功練習者),又倔又犟,死活不寫材料(認罪書),整過(實施酷刑)好幾次,不管用,越整越兇。那天(9月19日)從早上,就提她,讓她交代活動站還有甚麼人,不講,整了幾次,還是不講,還罵人[揭露邪惡]。最後一次整她時,楚胖子(姓楚的胖警察)出手有點狠,人死過去了。潑了涼水,沒有醒,當時以為犯病(於秀玲一直有心臟病),等了好一會兒,還沒醒,覺得不對勁。俺們這裏的政策是:(犯人)自殺沒事(沒有警察的責任),但人不能死(不能被打死),(經辦人員會)有麻煩。我估計是劉隊(姓劉的隊長)出的主意(把人扔下去),一是避責任,二是銷了案(撤消案件),(於秀玲案)一直沒拿下來,(經辦人員)煩了,火大。扔活人(跟扔死人)不一樣,(於秀玲)兩胳膊都斷了,家屬(於秀玲丈夫馮殿祥,弟弟於秀峰等人)當時就看出來了,要鬧事,給鎮住了。

從這位民警的敘述中可以看出,於秀玲當時可能是昏迷了,但並沒有死亡。經辦人員為了逃避責任,撤消案件,將一個活人從四層樓上活活摔死。這就是於秀玲死亡的真相。(博訊網 2001-10-06 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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