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非法拘留十三次和勞教一年零三個月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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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20日】我於九九年三月五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功)。得法後,先天性的右下肢大面積腫脹型血管瘤病、腦缺血病、滿臉頑固性黃褐斑、眼結石等各種疾病,在兩個月內都不翼而飛。後來我把我65歲的母親和8歲的兒子也帶進煉功場,全家人一起修煉法輪功。我那病魔纏身的母親煉功後也出現奇蹟,多年治療不癒的腦血管病、坐骨神經痛(曾經癱瘓過)、內外風濕、膽結石、闌尾炎、眼疾等煉功後都不治自癒;我那又黑又瘦的兒子煉功後變成又白又胖的品學兼優的乖娃娃。從我全家三代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的確是真正的超常的科學。

我是個個體戶,從事運輸專業,修煉前愛財如命,可以不擇手段、不惜傷害他人利益、拼命弄錢;對我請的工人也是儘量讓他們多做事少拿錢;我已離婚的丈夫想殺我們全家,想燒毀我的汽車,但因兒子隨我,年齡又小,他又無法撫養,始終沒有下手,說等到兒子長大一點再說,嚇得我膽戰心驚,日夜不安(因他過去有過這種行為,未遂),再加上我病魔纏身,更是對生活失去了信心。雖然我不缺錢,但我活得很苦、很累、苦不堪言。我想活著還有甚麼意思呢?自殺的念頭一直在我的腦海裏出現,但因我兒子太小,母親對我太好,想等兒子大一點,等母親走時再隨母親而去。而修煉之後,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諦所在,明白了做好人的標準,從此改掉了以前的惡習,再不做傷害他人的事,完全憑勞動掙錢;善待下面的工人,處處替工人著想;善待多次傷害我的已離婚的丈夫,放棄了自殺的念頭,還告訴周圍的同行、親朋好友也應做好人,他們也發生了變化,甚至還讓已離婚的丈夫學大法,他的變化更大,我們現在雙方和睦相處,朋友以待。

不幸的是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大法。我們大為不解,當天一家人就開車來到省政府大門外和其他功友一起,站在馬路邊上排成隊集體上訪,結果沒讓我們說一句話,等待我們是全副武裝的警察、警車,汽笛聲十分驚人、恐怖萬分(聽年齡大的老人說:此時的情景與文化大革命沒有兩樣),警察威脅我們上警車,非法關押我們,晚上十點左右才放回家,並沒收了我們的大法書籍;後來,我又獨自來到派出所反映我煉功後得到的好處,結果根本不讓我多說,便罵道:「你必須在兩天內搬出我們的管轄之內,(因為我當時是租的房子,母親住)。九九年十月一日我看到成都《商務早報》上登載誣蔑法輪功的文章,我就開車和五個功友一起到報社善意地詢問文章的來由,編輯對我們說:「主編不在,有甚麼事你們一個一個地說,我們給你們記下來。」攝相機還給我們攝了相,當時我們很高興,都分別舉例說明了大法給我們帶來的好處。話音剛落,早已在門外等候的警察經過一晚的折騰後,於次日早上五點把我們送進了拘留所非法關押15日。更卑鄙的是:電視台顛倒黑白,弄虛作假地把我的事例改編成攻擊大法的材料在電視上播了出來。

就在這種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於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我帶上八歲的兒子,離開年邁的母親,坐上北去的列車,冒死踏上北京上訪的路。6日下午我8歲的兒子在天安門廣場護法被抓;8日早上我剛起床,有便衣警察來到住處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他便用手機通知對方,不到五分鐘警車就來把我帶到廣營派出所,隨後轉入駐京辦事處;我母親65歲,於10日獨自一人來北京護法,剛下火車不久,就被便衣公安擋住了去路,問明是煉法輪功的,也被送進了駐京辦,正好與我們母子錯過。當時,我兒子被關在2號室,我被關在6號室,進去當晚我被他們用手銬銬在大門外的石獅子上,刺骨的寒風向我撲來,直到深夜才放我進室內。由於室內是水泥地板,又沒有床,我那8歲的兒子晚上只好將幾張椅子拼在一起和衣睡在椅子上(此屋過去是餐廳),其它功友實在看不過去(當時的溫度大概在零下5度左右),就把外衣脫下來蓋在我兒子身上,結果被管理人員發現後用手銬將功友打得手背出血後,銬在外面的風雨中凍了一夜。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中,我那幼小的兒子苦苦地熬過了五天五夜,那一樁樁一件件他親身經歷的只有在動畫片裏才能看到的恐怖場面,已經在他腦海裏留下了深深的不可抹去的烙印。

後來我們被公安送回成都,我被非法關進青羊區戒毒所。在戒毒所內,管理人員給我們放震耳欲聾的攻擊大法的錄音,不但用腳踢我們,而且還讓我們脫下外面的大衣在寒風中受凍;長時間地蹲在地上,致使我雙腿麻木、失去知覺,幸好我前面有個架子,才避免我倒在地上。經過兩天的非人折磨後,我又被非法送進拘留所;我母親也和我一樣經戒毒所後轉到拘留所。

他們對老人也殘暴折磨。我那老實巴交的一字不識的65歲高齡的母親在駐京辦,由於天氣太冷(零下5度左右,水管已被凍得放不出水),老人把雙腿平放在椅子上取暖,被管理人員發現,強行說老人在煉功,立即被叫出來,30歲左右的小伙子穿著皮鞋惡狠狠地猛踢老人兩腳後,還讓老人站在外面受體罰;在戒毒所內,老人平時受體罰不說,當天還不給老人吃飯(包括所有大法弟子),致使老人飢餓至晚上才在拘留所裏吃了一頓不飽的牢飯,又冷又餓的日子可想而知;在拘留所裏老人受體罰、受罵的時候更是不斷。好不容易熬過了半月期滿釋放,老人以為可以回我家洗個澡(因為十年來老人一直住在這裏),吃上一頓熱氣騰騰的飽飯,沒想到當地公安不准我母親住在我家,也不准住在我弟弟家,釋放當天就強行將我母親攆回老家。

我被非法拘留「期滿」後被管教民警接回派出所,問:「你還煉不煉?」我說:「煉。」就馬上又把我送進看守所;等看守所期滿後,又被接回派出所,問:「還煉不煉?」我說:「煉。」馬上又送進拘留所,就這樣不間斷地反覆被非法拘留。因我係單親家庭,致使家中長期空無一人,丟下8歲的兒子無人照看。

在拘留所裏,我被和其它犯人關在一起,十幾、二十個人關在十餘平方米的潮濕的房子裏,早上起床只好在便池內接水喝,在便池內接水洗臉,在便池內洗衣服,每天除了早、中、晚給我們一人一碗水之外,便池成了我們唯一的用水來源。到了後來,他們就把室內的水斷掉,致使大、小便都無法排走,我們便打報告,想在室外接水沖廁所,邪惡的賴所長便怒喝道:「要想舒服就去錦江賓館嘛,這裏只有這個條件。」所以我們解便後只好用一張紙蓋住,那時候整個室內又臭又熱,臭氣熏天,十幾個人經常守著大小便吃飯。

記得2000年5月的一天午飯後,我們煉功人在一起買東西時說話,就被惡警體罰站在太陽下面曬了一個多小時。我買的肥皂在手上早已被太陽曬化了,只好放在地上,就連七十歲的太婆都被逼迫和我們站在一起。

喔,對了,說起這個太婆,曾經是跨過雅魯藏布江的老幹部,後來是某子弟校校長。她於九九年十一月到北京上訪回來後,也像我一樣被非法反覆不間斷地拘留。到了2000年三月份,她不能再容忍對她的非法拘留了,就不配合上警車,結果被成都三個警官強行用繩子捆綁手、腳,在反背捆手時,一個警官一腳踩在老人的背上,然後把她扔進汽車的尾部,老人蜷縮成一團,就這樣慘無人道地又被非法送進拘留所。就這樣她被非法反覆關了十次左右,到現在人身自由仍受限制。

在拘留所裏,我們與世隔絕,完全和外面失去了聯繫,煉功人不能打電話,不能接見,更不能洗澡。我們說要申訴,管女監的管教對我們說:「只要你們說要煉就關死你們,看是你們的命長,還是XX黨的監獄長。」就這樣我一直住在拘留所裏,到了三月份,正值國家人大、政協開會前夕,我想:正是人民說話的時候,總得想辦法出去再次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啊。三月二日正是我這半個月拘留期滿的日子,當管段民警來接我時,叫我把鋪蓋放在拘留所,反正下午還得再回來,這次我沒聽他的就把東西帶到了派出所。他馬上通知我弟弟到派出所,並強行要弟弟代交了幾千元的保證金。警官對我弟弟說:「若是你姐再上北京,這三千元就作為我們去接她的路費。」並叫我每天早上十點鐘必須到派出所報到。

第二天,我就獨自一人,經重慶、武漢繞道再次到北京,一路上驚險萬分,到處是警察盤問,闖過重重關口,打扮成款姐的模樣,到了北京。在上訪局外的馬路上,更是重重包圍、嚴密封鎖,馬路兩旁停滿了全國各地堵截法輪功學員的警車,巷道的入口處更是便衣警察成群,上百雙便衣的眼睛死死盯著入口處不敢放鬆一下,時時等待著他們要接的人出現,以免一不小心,他們當地的煉功人一走進上訪局,他們就可能脫掉制服並摘去烏紗帽(這是我回來後警察告訴我的);長長的巷道內便衣警察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看著可疑的行人便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哪裏的?」是煉功人馬上就被警察圍住(因為我們修真、善、忍,從不說假話,所以當時警察太好抓了),立即被接回當地處理。我再次經過化妝後,戴上所有的手飾,穿上高檔時裝,提上手提包,來到巷道的入口處。路已被便衣警察和法輪功學員堵得水泄不通,但我表面上若無其事地往前走,而我的心早已提到噪子眼,請求師父保護我進去上訪……謝天謝地,終於在沒有一人問我的情況下走進了上訪局,為法輪大法上訪填了表,在表還沒有填完時,巡視警察發現了我是為法輪功上訪,便吼道:「啊,還是法輪功,哪裏的?」剎時間圍過來五、六個警察,我看他們嚇得面如土色的樣子,慢慢地說道:「反正不是你們一個地方的,你們怕甚麼,我已經進來了總得把表填完啊。」又來一個警察看樣子是上訪局裏面的,惡狠狠地向我衝過來,抓起我的衣領,把我從椅子上拉起來後,往門外推,怒吼道:「象他們一樣一個緊接一個雙腿分開坐在地上。」喔,我這才發現已經有十幾位大法弟子已走在了我前面,一弟子問我:「請問你是哪裏的?」「四川成都,你呢?」「重慶的。」就這樣等待著當地駐京辦接回處理,回成都後又恢復了我的被非法拘留的生活。

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我們找到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周警官,說:「我們要申訴,不然我們就絕食。」周警官說:「我也沒有辦法,說實話我知道你們是好人,是當地派出所把你們送來的,寫申訴之事我作不了主,我可以給你們往上彙報。」另一專管迫害法輪功的熊警官直接了當地說:「我們是國家的機器,誰給我發工資,我就為誰說話,因為我要吃飯,上有老、下有小要生活,就這麼簡單。」後來,我們申訴後,於五月二十四日才暫時走出拘留所釋放回家。

回家後,我就把電視台和成都《商務早報》對我的不真實報導寫了出來(原稿標題為《澄清事實真相,還法輪大法清白》),當地政府在市內辦誣蔑大法的誹謗展覽時,我就把我寫的真相資料散發給不明真相的善良群眾,結果6月13日我又被非法抓捕,當天晚上他們還非法抄了我的家,收走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資料、VCD光碟和師父的照片等。由於我捨命去搶我的寶書,結果被惡公安把我的雙手反背壓住,使我不能動彈,最後,在我未穿襪子的情況下強行把我從三樓拖下,致使我雙膝在樓梯上擦破,將我拖至警車內,把我再次送進那早已熟悉的置留室,第二天又被強行送進拘留所。

進去後,我實在想不通,現在的當權者怎麼了?怕群眾修「真、善、忍」?怕好人太多嗎?群眾說句真話都要付出慘重的代價,他們為甚麼要掩蓋真相呢?唯一的辦法我只有絕食,用我的生命來維護大法;讓政府重新調查法輪功真相後,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於是我們集體在拘留所內絕食,結果被惡警強行灌食,我們分別被七、八個人按在長凳上捏著鼻子,有的被管子灌得口鼻出血,有的被灌得翻江倒海嘔吐不止,那種只有在電影、電視上都難以看到的悲慘的驚人場面,至今我連想都不敢想。好不容易熬到了6月28日才回家,結果事隔一天,警察又莫名其妙地把我從家裏送進看守所,等待我的是一張非法勞教一年的通知書。

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後,有人問我是甚麼原因進來的。我給她們說是因為說真話,她們不解,於是我又再一次把新聞宣傳機構以我的事例造假、騙人的真相寫了出來一式四份,分別交給了勞教所的吳所長、李科長、李隊長和其他人傳看一份,結果被全中隊開大會點名批評後,被無理延長勞教期三個月。

後來,我在本已失去自由的環境裏又長期被勞教人員包夾,不能與堅定的大法學員說話;2001年7月份,勞教所的管教認為我還在說「大法好」不利於他們給其他人洗腦,就把十一位堅修大法的、他們認為的「危險」人物關在一間十餘平米的房間裏讓4個包夾人員看管著,吃、喝、拉、撒、睡都在裏面,絕不讓出來。室內溫度很高,滿房子各種臭味交織在一起,無法用語言來形容,好不容易等到第四天才能一人有半桶水洗頭、洗衣服、抹汗,用水。在這樣惡劣的環境裏還必須從早上6:30分起床就開始坐軍姿、不能笑、嘴還不能動(因為懷疑你背經文)一直到深夜十點鐘左右才許睡覺,一天又一天,天天如此,就這樣在那間常人無法想像的房間裏住了三十多天,直到轉中隊,我走後,其它的功友還在那間房子裏承受著非人的折磨。

非法勞教「期滿」釋放當天,我本應立即回家,但因我始終堅定修煉,又被當地派出所送進了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個月。進拘留所後,因我寫了申訴,才被提前接回派出所,區政法委的郝書記威脅我要做到所謂的「六不准」,否則等待我的就是勞改。

回家後,我本應是合法的自由公民,但因我堅修「真、善、忍」宇宙大法,我被逼迫必須每天打電話到派出所報到。

到今天為止我已被成都市公安機關非法拘留十三次,勞教一年零三個月,現在我的人身自由仍然被限制。我想質問當權者:修真、善、忍何罪之有?!做好人何罪之有?!何時才能恢復自由呢?誰能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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