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威縣一家人兩年來遭受迫害的記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1月22日】江澤民犯罪團夥在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開始大肆污衊、迫害,我們所遭受的迫害也從此開始。

1、 1999年7月21日鄉政法書記李某(男,40歲左右)和村會計任東澤(男,45歲左右)強行給我們40多人辦洗腦班,目的是不讓我煉功,強行沒收我大法書籍。並說我們出門都要向大隊報告,我不配合他們。第二天縣公安局政保科長李恩營(男,35歲左右)副政委劉元傑(男,40歲左右)和幾個惡警在半夜12點時翻牆而過闖進我家,沒有任何手續,把我強行帶走。非法關押在威縣看守所。後經家人多方托人請客講情,被強逼交3000元押金(沒有任何收據),六天後放人。

2、 2000年7月20日我夫妻二人和我兩個孩子按著公民應有的權利去北京國務院信訪局上訪,在那裏被惡警擋住不開門也不讓進去,我空等了兩天後回家。被本村領導得知,在村支書房英毫(男,72歲)指示下,村會計任東澤和民兵連長房雙成(男,50歲左右)帶著鄉派出所兩人共4人闖進我家,強行查問我去哪裏了。我不配合,也沒有給他們說。他們在沒查到證據的情況下,就氣急敗壞的走了。後又讓縣政保科李恩營第二天騙我夫妻去公安局有事為由,到那後讓我們寫保證,我們不寫,就把我們扣押在威縣看守所。我愛人孫蘭成絕食四天休克後,讓家裏交3000元押金才放人。我16天後才放(其中我絕食8天)也強行交押金3000元(沒給任何收據)。

3、 1999年農曆大年初一我和我村幾個人在街上煉功,因這是我應有的權利。可是被村領導房雙成和村裏的幾個領導得知後,他們就聯繫任東澤、村主任徐子雙(男,55歲左右)對我們幾人進行多方面攻擊、恐嚇、敲詐。我們勞動一年到春節時也不能自由,只因為煉了一下功,他們就逼迫我們在外面過了很長時間。

4. 2000年12月27日上午,我和我愛人還有小兒子(鄭後尚,13歲)去北京和平上訪。村領導知道後,叫來了幾十個惡警,為首的是政保科長李恩營(男,35歲左右)非法查抄我家兩次,每次三個小時以上。讓我年近70歲的父親跪著,並拉走一切電器和兩台摩托車,合計人民幣3萬元左右。還說要推倒我新建的樓房,並且恐嚇我的小兒子(才12歲),現在他一聽到警車叫就嚇得臉色蠟黃,人就馬上向內屋跑。27日下午,我二兒子和另一位功友董金紅(女,33歲左右)也去了北京上訪。可是被北京的惡警通知縣公安局押回後,董金紅絕食12天也沒有放人,強行灌食後送去石家莊勞教三年,我二兒子才15歲就被惡警押在威縣看守所20多天,不讓見家裏的任何人,被打罵後交罰金1000元才放人。(不給任何收據)。

5、 自從2001年元旦後,我夫妻二人被迫流離失所,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也就是大年三十,我二人再次去北京上訪,走在北京郊區的七里河時被惡警查身份證查到,下車後就用自行車鋼絲鎖打我,把我的腿都打黑了。後又讓我們在老虎凳上坐了二十八小時左右,拉我們去房山縣看守所,用虎鉗鉗和拳打腳踢後送進號裏,指使犯人把我扒光衣服,拳打腳踢後又用剪刀剪臀部和劃我背部,還要讓犯人給我洗冷水澡。扣押一夜後讓我縣駐京辦惡警提出後,我趁機跑出。

6、 2001年8月19日晚我和兩個同修去山東陽谷縣金斗營鄉參加大法弟子交流會,20日早晨回來的路上寫大法標語時,讓常人看到,在吃早飯時被金斗營派出所騙去。並被非法打罵,被反銬著蹲著,在陽谷縣公安局直到下午5點左右,在我們拒絕簽字情況下非法關押16天,我在裏面絕食16天(其中王行壘被迫害致死)在我絕食14天時,陽谷縣公安局還讓叛徒來騷擾我。真邪惡。後在陽谷縣醫院急救室讓威縣公安局拉回後,威縣政保股長李恩營和副局長霍相廷(男,50歲左右,主抓迫害法輪功)又強行讓惡警在醫院(兩個人一倒班輪流24小時監視,其中李長寶(男,50多歲)是最邪惡的)看押我。副股長石寶振說甚麼死了誰也沒責任,就是不能放。就這樣我在醫院絕食將近十天,才找機會跑出。惡警得知後,非法恐嚇我兒子,並扣押24小時後才讓回家。至今威縣看守所還非法扣押三名大法弟子不放,已超三個月,其中石金西已七十多歲、石振中(男,50歲左右)以及李海山(男,25歲)。

7. 2001年4月23日的上午十一點左右,我和我愛人還有三個功友在我租的房子裏整理大法資料,被當地城管所惡警看到後,在沒有任何的手續情況下,我和另一個功友走脫,而我愛人(女,38歲)和兩位女功友被抓,押在清河縣看守所。我愛人多次受到打罵,絕食三次,每次都在八天以上。第一次絕食昏迷後惡警拉到醫院,並不放人。以後兩次全是強行灌食。至今將近7個月,還被非法扣押在清河縣看守所。壞人嚴重侵犯公民權力,並在扣押期間向我親家敲詐錢財13000元左右(其中就政保股長個人就向我親家要了6000元,並不放人),非常邪惡!

就這樣我們一家只因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卻遭受著如此迫害,苦度歲月,現在家裏兩位年近七十的老父母無人照顧,三個還未成年的孩子無人教養。惡警們自己就說我住的院子裏已經荒草很高了。我被迫流離失所,受著迫害。將近一年也沒有也不能回家看上一眼。這就是人權惡棍講的所謂人權最好時期。請國際人權組織儘快查實江澤民集團的罪惡,揚善除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