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蘇大豐方強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1月22日】2000年方強勞教所就抽派人員專門去馬三家勞教所學習犯罪經驗,回來後就馬上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用三聯號方法嚴格控制和折磨法輪功學員。就是由兩個勞教人員盯一個法輪功學員,就連上廁所、洗漱他們都步步緊跟。如果治法輪功學員治得「好」,他們就可以加分得以減期。在這種政策的刺激下,法輪功學員沒有絲毫的最起碼的人身自由,連功友之間說一句話的自由都沒有。今年四月初,七大隊的大法弟子為了表示對這種制度的抗議,集體到隊部交涉,但警察無理指使勞教人員強行拖走這些以正當形式提出合理要求的法輪功學員。大法弟子徐愛華因此以抗工形式表示抗議而慘遭勞教人員迫害:在勞動工地上被扒光衣服並被按倒在地,身上堆滿了土後在地上拖,光天化日之下,迫害行為上升到如此地步。活生生的人,為了人的最起碼權利,在所謂的人民警察的眼皮底下被如此蹂躪,令一切善良的人難以置信,可它卻真實的發生在21世紀的今天的中國。

在這種政策的指使下,大法學員張玉龍被邪惡勞教人員用鞋子猛抽嘴巴,直至頭、臉、五官腫得變了形。大法弟子潘如靜因拒絕讀誹謗李洪志師父、誣蔑大法的文章而被邪惡的勞教人員拳打腳踢。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勞教所的警察不僅暗地裏指使勞教人員衝鋒陷陣,自己也親自赤膊上陣,為了逼大法弟子許軍放棄煉功而對他使用了電警棍。

四大隊大法弟子在這場邪惡的迫害中為了維護和證實大法,集體上書要求政府還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還大法弟子正常的修煉環境。面對大法弟子的正當要求,警察惱羞成怒,對這些弟子分別使用了體罰:有的被關禁,有的被警棍電擊。有一個大法弟子在嚴管隊被一次性使用了六根電警棍折磨。

勞教所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犯罪任務,於今年7月份以二大隊為洗腦基地,派駐了所謂的強手。他們除了採取慣用的打、罵、電警棍、疲勞戰外,還用了恐嚇、欺騙、誤導等邪惡手段。尤其是疲勞戰,不給睡覺,凡進二大隊的人大都被用過此手段,短則一個星期,長則半月之久,把人的精神搞崩潰,以達到他們的犯罪目的。

勞教人員如此為非作歹,是警察的指使和撐腰。而警察如此的邪惡是誰在背後指使和撐腰?正如二大隊某警察不打自招所言:「上面有指示,其他勞教人員死了要負刑事責任,而法輪功的人被害死我們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不言而喻,江澤民等邪惡當權者在教唆犯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