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褚彤,是清華大學微電子所講師,清華碩士。我從1995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使我和我的全家身心受益,道德昇華。99年10月27日,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為了表達法輪大法是正法的心聲,為了向政府進一句忠言,我和其他十幾位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城樓展開了大法橫幅,因此被非法拘捕,後以所謂的「非法示威罪」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註﹕江澤民集團的所謂示威法實際是違憲的不准示威法)。
(一)看守所的日子
我們先被非法關押於北京市東城看守所,99年12月4日被非法逮捕後轉入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七處是關大案要案嫌疑人的地方,在押人員刑期較長,死緩、死刑犯人都帶手銬、腳鐐,定期執行死刑,所以氣氛比較壓抑。在七處看守所裏,管教為了壓制大法弟子煉功,採取株連的手段,即如果我們煉功,號裏所有的犯人都跟著受罰。508室的大法弟子煉功後,全號的人被罰坐板,不能自由活動;514室的大法弟子帶進一本經文,被管教發現後,全號人的食品、被褥被扔出監室,大冬天大家只好睡光板。但即使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下,大法弟子們正的言行,大善大忍的胸懷和處處為別人考慮的高尚精神深深地感動了帶罪的常人,紛紛學法學功,有的整號人學背李老師的《洪吟》,有的犯人因為煉功絕食、戴背銬,看守所的風氣也有了很大的變化。當時的我根本沒把艱苦的生活放在心上,最讓我難過的是無法看書學法,我每天把自己記得的經文從頭到尾背一遍,對照自己的言行,看哪裏做得不好。一天中午,想到不知再過多長時間才能再次看到師父的《轉法輪》,我從夢中哭醒,被頭濕了一大片。看守所的生活不但沒有動搖我們的意志,大家修煉提高後,又看到了法的威力在人間最黑暗的角落的展現,更加堅定了對大法的正信。
(二)女監雜記
被非法判刑之後,2000年3月17日,我被非法關押到北京市女子監獄,開始了一年多的監獄生活。監獄裏比看守所要黑暗、壓抑、封閉得多。這裏的犯人很多刑期很長,長時間壓抑、封閉、單調的生活使她們性格、心理、精神都扭曲了,觀念非常敗壞。監獄裏的風氣很不好,各種髒字、下流話盛行。獄警大多學歷都不是很高,有些大專學歷的,因為是警校畢業,學的多是練隊、內務等內容,比社會上同等學歷的人在學識方面要差很多。加上工作的環境狹窄,和社會脫節較厲害,思想也比較單調和僵化。有的獄警甚至直接跟我說:「我們是國家機器。」服從命令的意識在她們腦子裏很強,獨立思考較少。
監獄裏最大的弊病是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而且政治色彩很濃,風氣不正。雖然經常在犯人中開展各種教育、活動,但其實都是做做樣子,應付上級檢查,犯人們說謊話說慣了,寫起思想彙報一套一套的,完了該幹嘛幹嘛。不但改造不了壞人,好人到了這裏都學壞了。監獄管理採取株連政策,誰要違反了規定,一個組或一個班一起受罰,用激起眾怒的手段強制被關押者服從管理。
當時女子監獄有三個分監區,三百來個犯人。一分監區是病犯區,二分監區是經濟犯區,三分監區是暴力犯區。當時共有6個法輪功學員,二、三分監區各3個,我在三分監區,和我一起的是雷小亭和李小妹。我們周圍的犯人大多是殺人或傷害罪,刑期很長。不少是無期或死緩。
在我們去之前,監獄已經事先用誹謗大法的宣傳錄像給獄警和犯人都洗了腦,讓她們視法輪功如洪水猛獸,以為大法弟子都是反政府或精神病一類的極端份子。所以我們剛到監獄時,環境非常惡劣。
監獄的管理是分等級的,分為嚴管、普管、一級寬管、二級寬管等,各個等級的自由度不同。我們屬於嚴管中的嚴管,平時有一個「包夾」(刑事犯)時刻跟著我們,監視我們的一言一行,連上廁所、水房都跟著,每天寫一份情況彙報。我們的床位在正對監視器的位置,班組長、雜務(負責維持秩序的犯人)也盯著我們,其他犯人因為從未見過法輪功,也好奇地觀察著我們。我們處在前所未有的非自由狀態,毫無人權、隱私可言,一舉一動都在被監視之中。一般人根本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就會使你喘不過氣來。
一方面,大家在宣傳中看到的所謂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反對政府、自殺、殺人、精神病等異端分子,另一方面,我們又是監獄裏從未見過的高學歷、高素質人才(我是清華講師,雷曉婷是北大英語系碩士、北京商學院教師)。所有人都緊張而好奇地關注著我們。
首先是各級領導、氣功師、心理醫生輪流找我們談話,試圖讓我們放棄信仰。同時獄警為了怕我們煉功,讓我們每天在筒道裏坐到12點或2點,以為疲倦了就沒有力氣煉功了。有一天,我因為不答應當晚不煉功,被罰在筒道裏坐了一夜。監獄拿來各種誹謗大法的材料給我們洗腦,讓我們寫體會和認識,妄圖改變我們的正信。我就實事求是地寫我修煉的體會,大法怎樣改變了自私自利的我,使我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做事考慮別人,與人為善。監獄領導和隊長(獄警)看完我們的修煉體會,也覺得如此的話改變我們的信仰沒有任何理由,況且一個人腦子裏的東西怎麼改變呢?又不能「摳出來」,便暫時作罷了。只要求我們不要煉功,遵守監獄的各項規定,就讓我們和其他刑事犯一起勞動了,但管理上要嚴格得多,包夾仍舊每天寫彙報。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也不讓各色人等來給我們洗腦了。
堅定和動搖正信的鬥爭一直在進行著,看硬的不行,監獄就來軟的了。監獄的主要任務是生產勞動,分為兩類,一類是去車間做囚服,一類是留在監室幹些手工雜活。當時女監正組建宣傳隊,因為我年輕,又有文藝工作的經歷,主管宣傳隊的幹事就來讓我參加。我想證明我們是好人,不反對政府,又想在宣傳隊自由些,接觸的人也多些,能有機會講清真象,就同意參加了,但表明與大法修煉矛盾的節目我決不參加。
一般犯人入監三個月後都要寫一個「認罪悔罪書」,然後就可以享受減刑、親情電話等待遇了。當然這種「認罪」完全是走形式,許多人並沒有從心裏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只是「認倒霉」罷了,私下聊天時聽不出悔改之意。然而因為我們堅信大法是正法,修煉無罪,自然不認甚麼罪,也就沒有相應的待遇。
之後是一段相對平靜的生活,我們在日常的勞動、生活、待人接物中體現出來的大公無私、吃苦在前、處處為別人著想、工作認真、積極肯幹的精神是有目共睹的。隊長們私下裏說:「法輪功沒甚麼不好的呀,無論從生活、勞動、文明禮貌各方面都做得挺好,有些標準我們都做不到。」有的犯人說:「現在的人,都很壞了,非常自私。只有從法輪功身上,還能看到道德的約束。」還有的隊長說:「我原來以為煉功人和我們普通人格格不入,沒想到和你們相處挺容易的。」大家都說法輪功學員愛笑,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別人對我們怎麼發火或不好,我們都一笑了之,甚麼時候見著我們都是樂呵呵的。在監獄那樣壓抑的環境下,犯人之間的各種矛盾摩擦更是層出不窮,可我們除了煉功,從未因為其它事情和別人發生過矛盾。
雖然艱難,但周圍人對我們的看法和態度在一點點轉變。我牢記師父在《道中》一詩中所講的:「心不在焉━━與世無爭。視而不見━━不迷不惑。聽而不聞━━難亂其心。……」對於這個極其複雜的環境中的勾心鬥角、矛盾紛爭、不良表現,不理不睬,也從不介入其中,就按照師父和大法的要求,修自己的心性,努力做得更好。時間長了,大家的認識都轉變過來了,明白大法教人向善,大法弟子都是按照「真、善、忍」標準去做的好人。
監獄封閉了有關正法進程的一切消息,用各種謊言來動搖我們的正信。4月份,監管局的一個大官同我談話,說:「外面的法輪功都不煉了,沒有人出去活動了,少數像你這樣的頑固分子也都被關起來了。」我沒有正面回答,只給他講大法使我的家人受益了。後來6月初家人來接見時我得知,4月25日,我愛人和其他功友去天安門證實法,7月21日,更多的大法弟子走了出來,報紙整版登載。
由於長時間不煉功,體檢時我的肺部又出現了陰影。我煉功之前有肺結核,煉功後就好了,歷次檢查──無論是單位體檢、生孩子、看守所甚至剛到監獄時都沒有問題。這件事充份說明了煉功的健身作用和被剝奪煉功權利給修煉者身體造成的傷害。
8月份,監獄裏又開展了「文明禮貌月」活動,本來類似的活動只是走走形式,上級來檢查時做做樣子。但由於我們一來監獄就同隊長提過犯人說話帶髒字的問題(這在監規中是明令禁止的),平時我們的身體力行也使犯人們看到了講文明的好處,所以法輪功學員所在的班在一個月之內基本杜絕了髒字現象,大家說話都開始注意了。
幾個月的生活使監獄領導和幹警對法輪功有了充份的了解。我們紛紛給監獄和監管局領導寫信,說明大法教人向善、煉功有益身心,要求允許我們學法、煉功。而且這幾個月來,我們幾個法輪功見面不讓說話,嚴重地違反了人權,我們要求允許我們正常的交流。但領導們遲遲未給我們任何答覆。10月中旬,為了引起監獄領導對我們要求的重視,我們三人煉了一次功。這一下監獄裏大動干戈,為了懲罰我們,讓全班犯人都晚睡覺,白天照常勞動,犯人們怨聲載道,有的手都被機針扎了,對「政府」是敢怒不敢言,只好求我們為了她們不煉動作了。我們妥協了,答應監獄暫時不煉功,但強烈要求見監獄領導,可監獄領導一直沒有露面。
從那以後監獄對我們的管理更嚴了,包夾人增加到4個,白天夜裏輪流值班,平時更是剝奪了我們一切互相見面的機會,無論誰去水房或廁所,其他人就不能同時去。所有下樓活動的機會(出操、打水)都被取消了。11月份,又有新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女監,為了抗議政府的殘酷迫害,劉淑霞一到監獄就絕食,並且拒絕穿囚服。獄警就利用犯人整她、孤立她,誰和她說話馬上受到隊長的批評,兩週一次的去澡堂洗澡也不讓她去,用這種方式迫使她穿囚服和吃飯,這就是監獄所謂的「政治思想工作」。
當時,外面大法弟子講清真象的工作開展得轟轟烈烈,可我們得不到一點消息。監獄害怕我們受鼓舞,對大法的消息封閉得更嚴了。自從到監獄以來,我們一直是單獨接見家屬,每次好幾個隊長在邊上看著、聽著,頭一次接見時獄政科的科長甚至在兜裏揣了個小錄音機錄音。前幾個月的接見還是面對面,後來就改成隔著玻璃窗打電話,裏外各站一個隊長,還有人通過電子系統監視監聽。因為不認「罪」,我們也享受不了每人都有的「親情電話」待遇,而且待遇也一直是最低的。監獄用有形無形的壓力迫害著我們,呈現著「善無善報」的假象。但我們一直堅守著心中的正信和正念,努力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著自己。
2000年年底,我和雷小亭利用自己所學的知識給犯人們開了計算機和英語課,在犯人中掀起了一個學習熱潮,使監區的風氣大大改善。犯人們都尊敬地稱我們為「老師」,無論是學習還是做人、處世,經常徵求我們的意見,希望做得更好。而監管局因為怕我和雷小亭見面,不許我們互相聽課,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怕甚麼,兩個性情溫和的重重監管之下的女孩,說兩句家常話,能翻了天還是覆了地?同時,女子監獄由於對大法弟子的所謂「轉化率」為0,受到他們上級的威脅。
我從未見過一個地方像中國的監獄那樣堂而皇之地虛偽。口口聲聲地講「政治」,講「樹立高尚人格」、「自尊、自愛、自強」,同時把犯人們管得沒有一點人權。犯人們私底下常說:「別忘了咱們是犬尤旁的(意即不是人)。」每次上級來檢查之前,大家都要停下生產準備一番,一個內務衛生──疊被子一個月內能換三種花樣。2000年年底,媒體突然對女監感興趣起來,不少記者去採訪監獄生活。同時,監獄的伙食大大改善,雞、肉、水果、米飯……犯人們底下開著玩笑:「接見時可別跟家裏說生活這麼好,他們該不管我們了。」大家還以為是年底節餘,不把錢花完新的一年要作廢所以改善伙食。結果下一次接見,還沒等犯人們說話,家屬們先說了:「聽說你們生活不錯嘛……」原來,電視裏已經播出了。等記者們一走,馬上伙食又恢復了原樣。
2001年元旦過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又加大了攻勢,各種歪曲大法的假新聞紛紛出台。隨著新的法輪功學員的到來,女監也加大了對我們的迫害。我們被拉出去練隊,被強迫看攻擊大法的錄像,被犯人們圍攻至深夜。監獄要求每個幹警和犯人都寫「不練功」的保證,有的犯人私下說:「我們連法輪功是甚麼都不知道,又在這裏面,寫甚麼保證啊?」足見其形式主義。有一個犯人在看守所時接觸了很多大法弟子,也看過法,知道大法好,不肯寫詆毀大法的「保證」,獄警就罰她站著,全班陪著不能睡覺。還有一個犯人做過李小妹的包夾人,通過和她的接觸了解了大法好,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也不肯寫保證,被獄警罰在筒道裏站著。
一月份最冷的一天,我們班的三個班組長、我的包夾和幾個犯人陪我一起練隊,其中有60歲的老人,有嚴重高血壓患者。我們在前面跑,獄警們在後面發布各種命令,一邊竊笑。屈辱感使幾個犯人流下淚來,也有的眼裏含著淚花,只有我一直面帶微笑──我覺得很荒唐,跑步怎麼能改變一個人的信仰呢?一個獄警發現了,把我叫到隊前給大家示範,讓其他人看我的表情。我一直笑著,無論她怎樣折騰我,做得到我就做,做不到我就說「不行,做不了」。我們班的人見我笑,也輕鬆起來,紛紛喊報告說「不行了」,到邊上休息去了。獄警又專門練我,一會兒快跑,一會兒慢跑,一邊用話挖苦我,始終征服不了我的笑容,也就作罷了,讓我們回班去了。那幾個犯人都給凍病了,班裏的其他人也一直在班裏提著心等我們,60歲的老太太一邊抹眼淚一邊講隊長們怎麼在邊上笑,我聽了,說:「隊長怎麼能這樣?凍壞這麼多人,我去找中隊彙報。」被班長給攔住了。共同的生活,使我和犯人們之間建立了感情,我常覺得她們很苦,盡我的力幫她們,給她們講善惡有報和各種做人的道理。她們也知道法輪功說真話、敢為大家說話。
春節過後,江澤民、羅幹一手炮製的「焚人」慘案伴隨全國範圍的強制轉化、表態、簽名、「揭批」開始了。監獄裏停了犯人的業餘活動,每天全班圍攻法輪功學員至深夜,有的白天也停工了,包夾法輪功的犯人可以免除勞動,如果「轉化」成功,還可以得獎減刑,用這種方式來逼迫大法弟子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掙分減刑是犯人們的精神支柱,這樣一來,犯人們當然把怨氣都發洩在我們身上。上級規定不放棄信仰到期也不釋放,隊長們多次暗示我可能加期。雷小亭被調到二分監區,2001年2月,我被轉到少管所。
(三)所謂的「轉化」
去少管所的路上,送我的隊長告訴我少管所8個法輪功學員都「轉化」了。我覺得不可思議,無論是誰,一朝得聞佛法,真正修煉、受益過,不可能不知道法輪大法好。那種發自內心的覺醒與淨化是人世的任何東西都做不到的,雖然在殘酷的迫害下會有人說違心話,但有誰會真正改變呢?
後來得知,「轉化」之前,虞培玲6天6夜不讓睡覺;楊鳳霞被犯人們搬著腳,強迫往師父的法像上踩,所長金花還準備楊鳳霞再不轉化,就找精神病院的大夫來摧殘她;李紅雁因為煉功被戴上頭盔、束帶;穆春豔被班裏的犯人圍攻到早上3、4點鐘;還有一個60歲的老太太寫了所謂的轉化書後想反悔,全班跟著一起罰站。反正是一天不放棄真善忍,就一天沒有好日子過。也不讓家裏人接見。強大的壓力下大家都沒有轉變,於是被集中到九分監區,隊長們改用一種偽善的方式欺騙學員。
我當時覺得,跟一幫人中的渣子、敗類沒有甚麼話好講了,她們懂甚麼呢?為了一點利益,政府讓幹甚麼就幹甚麼,與「行屍走肉」有何區別呢?本來通過和我們的接觸,很多獄警和犯人都已經明白大法的真象,可「自焚事件」之後,又有許多人被矇蔽了。我心裏明白,但說不清楚,有點消極和無可奈何。我的刑期也不長了,兒子還小,一時覺得在那種環境中被迫害下去毫無意義。在這種暫時的思想波動中,我給自己找了個台階,接受了她們的欺騙。
「轉化」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我本想玩玩文字遊戲,出去就完了(當時離我的刑期到期還有2個月)。可是不行,「認罪」之後要「揭批」,為了檢驗我們是否真的「轉化」了,請了一批批社會人士來考查「轉化」成果,還要表演節目、上電視、轉化別人、揭發檢舉……那時我所有的努力都變成了偽裝自己,不讓別人看出我心裏還相信大法,以阻止對我們的進一步洗腦和迫害,能守住心中的信仰。每天,我仍在心中默背師父的經文,看自己是否還記得。
因為我的刑期馬上就要到了,為了表示政策的「寬大」,我被樹為「轉化典型」,提前28天釋放。出來前三天,公安找了我三次,威逼利誘我監視和出賣我愛人和朋友,說如果我不合作,隨時都可以把我愛人抓走刑事拘留。3月28日釋放那天,監獄背著我,請了電台和電視台的記者來採訪(我已經表示過不願上電視),當時我的家人已在監獄的大門外等著,聽說有記者採訪,就沒有進來。而當時我心裏想的,就是出去後又可以看到《轉法輪》和師父的新經文,可以煉功了。就這樣,在一時的錯念中,我在自己修煉的歷史上留下了奇恥大辱,這種所謂的表面轉化,其實已經否定了我作為大法弟子的身份。在歷史上的修煉中,一個修煉人一旦做出這樣的事情,生生世世的修煉機緣就徹底斷送了。
(四)「轉化」後的悲哀
然而,出來之後兩天,當我重新拿起《轉法輪》和老師的新經文,才知道自己大錯特錯了!我背離了我用生命追求的「真、善、忍」大法,毀了自己,也毀了受我的謊言欺騙的人們。師父講:「我們在講清真象的時候,清除了一些人對大法邪惡的念頭,最起碼在這一件事情上不是救了他嗎?」(摘自《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而我的所謂「轉化」,正好與大法要求修煉人所做的救度世人背道而馳。
我心中的痛悔和恐懼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而同時,公安還在找我,監獄還想進一步利用我。我覺得我的心已經在地獄中了,每天從噩夢中醒來,心上都像壓了千斤巨石,心中充滿痛悔。這是我修煉以來最難過的日子,比在監獄裏還痛苦。萬分痛悔中,我拿起《轉法輪》,一遍一遍地反覆地看,心情不好時就讀大法。是大法和師父再一次救了我,我一點點從沉淪中站起來,決定重新開始修煉,用實際行動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
「轉化」之後,我沒有一天好日子過,經常心情沉重,神思恍惚。看了陳子秀和趙昕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我一方面為邪惡的殘暴感到憤怒,一方面「死」的念頭不時在頭腦中閃過。我想:我還不如被「轉化」前死了呢!但我知道自殺是有罪的,不符合大法的法理,而如果我此時死掉,只有下地獄。簡直是沒有路了。父親看我經常嘆氣,勸我說:「別老那麼沉重了,雖然錯了,以後改了還有機會,樂觀一點。」剛開始時,我連家門都不敢出,帶孩子、家務、做飯都做不好,幾乎不能自理。在街上看到過往的人群,我覺得哪個人都比我強。愛人問我:「怎麼從監獄出來像變了個人?你以前不這樣的。」三歲的兒子看著我,天真地問:「媽媽,你怎麼不會笑呢?你是木頭做的嗎?」
在少管所時,姚潔住我的下床。她告訴我,99年7月20日被捕之前,她的身體一直很好,因為煉功,不用吃一片藥;被捕之後,犯了高血壓,在監獄裏被迫接受治療,2000年8月保外就醫;出去後她通過煉功,身體又好了,不用再吃藥;可是因為告訴國外的朋友她仍在煉功,2001年2月,又被抓回監獄,高血壓犯得很厲害,每天吃藥,還不時出現危險情況。這就是「轉化」的「好處」,這就是「歡快的獄中生活」帶來的「歡樂」。
2001年5月,我發表了「嚴正聲明」,重新開始修煉,從此流離失所。在此,我再次聲明:過去所說、所寫的一切反對大法的文字、音象材料全部作廢,堅定修煉!感謝偉大的師尊給我的這次改過的機會。
(五)滕春燕的處境
我在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和女監的宣傳隊一起排練過節目,參加過演出。這就是「快樂的監獄生活」嗎?如果監獄生活真的快樂,大家可能都要搶著進監獄了,監獄也起不到懲罰犯罪的作用了。一次,我和犯人們開玩笑,問她們:「監獄裏是不是比起流落街頭,餓死凍死的人還要好些?」犯人們都說:「我寧可餓死凍死,也不願坐牢,這裏沒有自由!」
是的,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失去自由,人最寶貴的就是自由,甚於生命。而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自由的信仰,自由的思想、意志和自由的言論。
監獄靠的是封閉、株連、不准睡覺、剝奪生活基本必需、洗腦、威逼和欺騙來折磨人,而這種肉體、精神和心理上的多重摧殘和壓力比肉體折磨更甚,其目的就是摧毀一個人的意志。身體上的傷痛還會癒合,而當一個人從神志不清的狀態中清醒過來,明白自己所犯的錯誤時,那種痛徹骨髓的後悔和恥辱感是甚麼都彌補不了的。我之所以在這裏回顧這些,是想讓全世界善良的人們明白,中國江澤民政府現在對法輪功修煉者實行的「轉化」,是比監禁、酷刑甚至死亡更嚴重的迫害,希望全世界人民幫助制止發生在中國的罪惡。
滕女士是美國永久居民,有自己熱愛的事業和朋友,卻被關在與家遠隔重洋的監獄裏,即使真的生活舒適,一年半的時間裏不能和家人和朋友團聚,不能得到外界的消息,這本身就已經是莫大的痛苦了。而滕女士在痛苦之中,還要強顏歡笑,在媒體記者面前表示自己如何地快樂,個中滋味,想必明白人都能體會。她因為自己的正義之舉,因為幫助中國受迫害的善良人,就被江澤民政府剝奪了自由、親人、事業、信仰以至一個正常人的思維──認為監獄「快樂」,她所受到的難以想像的迫害和目前的悲慘處境從「快樂」二字已經可想而知了。我深刻地體會她目前的處境和將來的某一天她將面對的痛悔。在這裏,我強烈呼籲善良的人們加緊營救滕春燕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