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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谷長琴受迫害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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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20日】大法弟子谷長琴,女,46歲,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職業:牙醫。

1999年10月大法弟子谷長琴依法進京上訪被惡警非法抓捕後,被帶著手銬押回當地,在南票區缸窯嶺看守所內被惡警帶上腳鐐鎖在寬一尺多、長6尺的木板上(一種刑具)24小時。三天後她被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期限為三年。在被非法勞教期間,體罰、打罵是經常的,罰站、蹲、蹶、面壁、幹活、坐板凳、不讓睡覺,還時常遭到毆打。99年11月中旬,女二所四防(犯人)李鳳蓮,女(因打架被教養),受惡警們指使壓制學員煉功、學法,對一大隊四室的全體法輪功學員一一毒打,用拳腳踢打學員的頭部、面部、頸部、胸部,谷長琴曾被打得吐血,她還經常受到人身攻擊,搜身,在那裏沒有任何人身自由,24小時都被刑事犯嚴密看管(即明「包夾」、暗「包夾」,「包夾」就是犯人或背離了大法的叛徒,被惡警利用來看管大法弟子,有時惡警不打大法弟子卻利用這些人來打大法弟子)連睡覺都在包夾中間(兩張單人床並在一起,睡三個人,大法學員睡中間稜上。兩個包夾睡在兩邊),呆的姿勢也要受到限制,如正常的散盤腿坐勢也要被制止,懷疑是煉功,閉上眼睛也不行,懷疑是在背經文,不准隨便接觸人怕串連鬧事,寫字也不行,怕是抄經文等,上廁所也是有時間的(一天兩次,有包夾看著)還時常遭到刑事犯污言穢語的圍攻,在這裏失去了人最基本的生存權利。

精神上摧殘,肉體上的折磨和超強度體力勞動(每天勞動16小時左右,有時甚至更長時間)使谷長琴身心受到嚴重傷害,2000年10月谷逐漸吃咽費勁,呼吸受限,最後發展到說話困難了。惡警李書環(女,40左右,原女一所二大隊指導員)強行將其抬到沈醫大,經檢查頸部彩超有三個結節就以結甲炎作為診斷(病歷記錄存在馬三家醫院)。後來吃飯更困難了,呼吸困難,不能講話了。教養院請來一位所謂的「醫學專家」。當時教養院孫院長,女一所所長周芹(女,37歲左右,電話024─89210054)在場,那醫生只摸了一下頸後部,就說:沒事,你們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言外之意是可以灌食。由於谷是不能吃飯,不是絕食,而教養院強行給灌食,使其谷陷入極度的痛苦之中。邪惡的孫院長(男,40多歲)說她是裝的,還要給她加期,惡警又逼著她講話(因為她說話很費勁,只能寫),紙筆被沒收,叛徒們也趁機6~7次輪番圍攻她,黑天白天地對她進行洗腦精神折磨,同時向谷施加各種精神壓力,還向惡警彙報說她能說話。在這種迫害下她的反應又加重了,腮側腫了,睡覺不能平躺,教養院只好於2000年11月1日由楊玉大隊長(女,30歲以下,女一所三大隊大隊長)將谷送回。11月7日南票區缸窯嶺派出所所長郝樹山(男,40多歲,電話:0429─4192517)帶領四五個惡警找到她住處,用腳把門踹壞。破門而入抄家,把她的書和錄音機、磁帶等物拿走。他們還向南票分局彙報假情況,說她在家裏搞活動(其實是去她家探病人的),又把她送回馬三家教養院,並向教養院說她能說話(當時谷說話費勁,已幾個月只用筆寫了),三大隊指導員惡警張君侮辱、毒打她,使谷的心靈又受到嚴重創傷。由於各種反應強烈,她的眼瞼也腫了,吃東西就吐,到醫院做B超檢查,診斷為佔位性病變,即癌症(病歷現存於馬三家醫院)於2001年5月30日被董彬(女一所三大隊大隊長)送回家。

谷長琴原是個牙醫,現由於不能講話,已不能從業,經濟上靠別人接濟維持。80多歲老母親因長期憂慮患惡重心臟病。16歲女兒因長期失去母親(谷與女兒相依為命)學業無成,目前谷的行蹤仍隨時受到派出所的非法監視。

犯罪首惡:南票區缸窯嶺派出所所長郝樹山(男,40多歲,電話:0429─419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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