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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萬元店惡警兩年多來對我的野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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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23日】我是凌源市萬元店一名大法女弟子,今年49歲。因堅修大法、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清真相、救度善良百姓,曾多次被萬元店派出所和凌源拘留所迫害。

99年7月22日夜晚,萬元店一夥惡警(其中有劉國軍)兇狠地闖入我家,將我的大法書全部拿走,把掛著的師父法像和法輪圖等強行拿下。我當時抱在前面護住了其中兩個,被毀了一個。99年11月份的一天,這伙惡警又闖入我家,把我和另一女大法弟子湯玉芹帶到祝家營子村,給我倆帶上手銬進行逼問。讓我倆舉著胳膊,手背上放上書等東西,而且罵不絕口、軟硬兼施,企圖讓我們放棄修煉,實在無效惡警就逼著我們寫一份不修煉大法的保證書,多人抓著我的手按手印。同時還罰款500元,湯玉芹被罰了700元。

2000年6月份,吳廣賀等一夥惡警又闖入我家,問我和湯玉芹煉不煉法輪功,煉就不由分說抓我上車,帶到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柳立輝、劉少權和他的手下吳廣賀等夜間不讓我們睡一點覺,而且還惡狠狠地罵師父和我們兩個。想趁機撈點錢財,沒達到目的,就把我倆送到市拘留所,24天後他們以接我為藉口向我家索取了200元錢。凌源市拘留所所長孫連生也趁機撈取錢財,逼我們交完伙食費,又交了200元才放人。有一次,他們又把我和湯玉芹、杜素花、婁孝義帶到派出所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讓婁孝義蹲飛機式,逼著我們把胳膊伸開,手背上放上書,掉了就破口大罵。他們在風涼的地方呆著還熱得不行,就這樣毫無人性地折騰一天一宿。這樣的事情有過許多次。暴徒們經常到大法弟子家騷擾,還達不到目的,就讓鎮政府工作人員和我村幹部找我們威脅我們:你們如果還煉,就把你們家的地全部收回。在2000年11月30日上午,我正在家抄寫揭露邪惡的真相材料,不料被隨便闖入我家的惡警吳廣賀發現,當時把所有的東西全部搶走,派出所所長柳立輝到我家二話沒說,就狠狠地搧了我兩個嘴巴,打得我眼前發黑,疼痛難忍,又強行拉我去了派出所,進行恐嚇、逼問、欺騙。要我說出材料的來路,我不說,他就氣急敗壞地將我又一次送進了市拘留所關押。惡警們執法犯法無限期地關押,我失去了人身自由,過年也不讓我回家和親人團圓。我的兒媳婦生小孩沒人照料,他們不准我回家,還說我連家都不要了,兒媳婦生孩子都不回家照顧,說我沒人性。是這些惡警們沒有人性!他們的所作所為天理不容。

這次惡警竟然非法關押我6個月才放人,這次惡警們又向我家勒索了300元錢,才讓回家。並逼著家人寫不修煉、不進京、不做任何證實大法的事、不准和大法弟子接觸、出門不超過兩個小時、下地幹活得有保證人,如果看不住、做不到這些他們就找到我娘家去折騰。我回娘家呆幾天,他們沒白沒黑地打電話找我,或去人看著。我家裏晚上燈亮的時間長了也不行,還逼問我幹甚麼了?幾乎每天都到我家裏騷擾,每天晚上到我家附近監視。就在2001年9月1日深夜,惡警吳廣賀等人又一次闖入我家,砸門撬鎖,亂翻東西,把大法書和一些材料翻到,見我們沒人理他,他就破口大罵,兇相畢露。在秋收大忙季節又把我強行帶走,帶到派出所,不許我睡覺,對我進行威逼欺詐,問材料是誰給的。我不說,他們就惡狠狠地說,你不說我就糟蹋你家親戚,就說是你娘家人給你的,讓他們來收拾你,再就讓你的娘家整日不得安寧。所長滿嘴污言穢語,對我大打出手,打嘴巴子,揪頭髮,連推帶搡,把我打得滿嘴流血。我心裏還在想不能吐在地板上把血嚥下去了。惡警們一看也問不出來,就想趁此機會再撈一把,就說罰款。因我家再也拿不出錢來了,這樣他們第三次把我又押到了拘留所。

萬元店的大法弟子被抓的不知有多少了,幾乎人人都挨打,打的遍體鱗傷,有的幾乎癱瘓在床上,還被送到市拘留所。這些惡警在江澤民的支使下,幹出如此邪惡卑鄙的事。在拘留所裏所有的大法弟子幾乎都遭到慘無人道的折磨。我們有甚麼罪?只因我們堅修大法,為大法說句真話,他們那些邪惡之徒幾乎不給我們活路,我們就開始絕食。這些邪惡之徒強迫我們吃飯,我們有的在嘔吐,李偉就把我和一個姓鄭的大法弟子,我們兩個的頭按到了垃圾箱裏,並蓋上蓋,還惡狠狠地說,你們吐吧,吐出來再給你們灌回去。在我絕食的第九天,拘留所找來幾個叛徒來做我們的工作,一看也不起作用,副所長李軍來找我,他在我面前大罵師父,我告訴他,善惡有報的因果關係,他不聽。我絕食的第十天,這伙邪惡之徒在所長孫連生的支使下給我強行輸液,對我進行慘無人道地折磨。六、七個身強力壯的男人對我一個弱女子抓的抓,按的按,李俊傑把我的胳膊擰在背後,擰著我的頭,強行地往我身上打睡覺藥,打了一支不起作用,又打了一支還不起作用,這些壞人還想再打一支,這時副所長李軍拿了一瓶酒,邪惡地說,給她打到靜脈裏去。幸虧大夫還有點責任感,說那可不行,就這樣整整折騰了兩個小時。

因我當時是被抬出去的,回去的時候有人找來一雙鞋,這雙鞋穿也不是,不穿也不是。李偉又踢又罵,把我的身體迫害得青一塊、紫一塊,渾身沒一塊好地方,疼了好多天。在絕食的第十二、三天的時候,這伙惡人強行叫我們去吃飯,我不去,李軍就把我從床板上一氣拖到伙房。有一次李偉這個惡警叫我到別的號裏去坐板,由於我絕食十幾天沒吃沒喝,身體無力,動作稍慢了一點,他就揪住我的頭髮使勁拖到地上,當時頭髮就被他揪下了一大把。他連踢帶罵地說,誰再煉功往死裏打,打死算自殺,扔到火葬場算完事。到了10月30日,公安局說我被捕了,送到公安局看守所,提審時要給我帶手銬,我不從,他們兩人把我按倒強行帶上手銬。我們犯甚麼罪了?只因堅修大法做好人,就沒有人身自由、被勞教判刑、沒有人權、家裏親人慘遭迫害、妻離子散、受千古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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