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2月25日】南華早報記者埃立克斯.盧(ALEX LO)2001年12月22日香港報導,五位被中國大陸於上個月驅逐出境的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昨天向行政長官和政務司司長辦公室遞交了抗議。包括他們在內的35位外國法輪功學員11月20日在天安門廣場展開了一面巨大的橫幅,以支持法輪功的呼籲,要求結束他們所說的國家發動的迫害。他們因此被逮捕並被驅逐出境。
報導說昨天來自加拿大,德國,瑞典和以色列的學員們與大約40位當地學員一起在渣打公園打坐。
然後他們向董建華辦公室和曾蔭權辦公室遞交了請願信。他們在一位警官和政府官員接受了他們的請願後離開。
報導說昨天的請願信提及該功法是善良慈悲的,並呼籲香港人民珍惜他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
「這兒仍然有一小片中國人能夠享受他們的基本人權的自由土地」。23歲的加拿大學生澤農.多爾奈基宣讀了這封請願信,「香港是中國領土上唯一一塊人們能夠依其所願修煉法輪功的地方。」
這五位學員指稱上月他們和其餘在天安門廣場打坐的學員們遭到大陸警員不斷的毒打,並且虐待一直延續到一天後他們被驅逐出境。
25歲的瑞典計算機圖形學專家,法輪功學員莉蓮.斯塔夫說,「我們是外國人,當時還有國際媒體在場。我幾乎無法想像在黑暗籠罩下,中國法輪功學員會受到怎樣的虐待。」
報導說昨晚一位安全局發言人代表董先生和曾先生回應說,只要法輪功成員遵守特別行政區法律,他們可以自由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