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到了99年7.20以後,江澤民恐怖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大法,我和同修於99年12月29日去北京證實法、護法,回家後被惡警多次抄家、罰款,多次非法關押我達90多天,還用殘酷手段毒打我一個星期,夏天惡警把我捆在樓頂上在烈日下曝曬。回家後我的腳不小心被鐵釘扎穿了,可是惡警還妄想判我勞教,由於腳腫大,監獄不收人。我知道這是師父慈悲我。我回家後惡警還要迫害我,惡警比土匪還兇,天天來家騷擾。
我和妻子被迫離家流離失所,現在已快一年時間了,家裏的一切也不知怎樣了。一個普通農民為了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就被江澤民恐怖集團往死裏整,害得我有家不可歸,但我明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理,宇宙大法在均衡著一切。我還是善意地正告那些可憐無知的惡警,以及政府中少數不法官員,你們迫害大法弟子是錯的!從法律上和憲法上講,都是違法的。從高層次上講,你們違反了天法,因為你們反對的是宇宙大法,所以你們犯下了彌天大罪。
如果你們現在還能認識到自己做錯了,從內心承認宇宙大法「真、善、忍」好,擺放好自己生命的位置,為家屬考慮,就應該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如果再執迷不悟,你們將成為江氏的陪葬品,也會給家人帶來災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