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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澤西州帕瑟伯尼市嘉獎李洪志大師並宣布法輪大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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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6日】2001年12月5日,新澤西州帕瑟伯尼市市長萊特思(Letts)女士簽發褒獎狀,嘉獎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大師在改善人類健康和福祉方面所體現出的領袖作用和獻身精神;同時宣布2001年12月5日為「法輪大法日」。

在該決議中,萊特思市長稱讚「通過精神和身體的修煉,李洪志大師引導人們過上了更有意義的生活」,認為「帕瑟伯尼市和它的市民有幸能夠擁有在全社區舉辦的旨在加深對生命和人類理解的法輪大法學習班」。

帕瑟伯尼市市長萊特思(Letts)女士簽發的褒獎狀全文如下:

帕瑟伯尼市
褒獎狀

鑑於,李洪志大師將法輪大法這一基於古老智慧的身體、精神與心靈的修煉體系公諸於世;並且,

鑑於,通過精神和身體的修煉,李洪志大師引導人們過上了更有意義的生活;並且,

鑑於,帕瑟伯尼市和它的市民有幸能夠擁有在全社區舉辦的旨在加深對生命和人類理解的法輪大法學習班。

為此,我,咪咪﹒萊特思 (Mimi Letts),帕瑟伯尼市市長,決定:宣布2001年12月1日為新澤西「法輪大法日」;同時決定,我們,帕瑟伯尼市市民,嘉獎李洪志大師在改善人類健康和福祉方面所體現出的領袖作用和獻身精神。

市長:咪咪﹒萊特思 (Mimi Letts)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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