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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鐘屯鄉派出所惡警再次給我一家帶來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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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8日】2001年11月14日晚九點多,我和丈夫剛回到家,正準備休息,突然聽到警車響,接著有人敲門。丈夫打開門後,一擁進來五個警察,劈頭就問十月二十七日剛從勞動教養院被放回來的丈夫:「你甚麼時候回來的?」丈夫答:「我剛回來。」「為啥不去派出所報到?」「報啥到哇?」他們又蠻橫地問我:「你幹啥呢?」我說:「上班呢!」「在哪上班?老闆姓啥?」我說:「沒有必要告訴你!」他們又搜丈夫的身,發現了兩封信,是我們寫給省司法廳某領導的。他們又要丈夫拿出身份證,說要看看,可是一拿到手就裝兜兒裏。又要丈夫的駕駛證,這回我丈夫沒給他。因為我丈夫是開出租車的,我質問他們:「出車咋辦?」他們說:「出車上派出所開證明!」我說:「每次都開證明還能有人雇你出車嗎?」他們還是沒有交還身份證。他們看電話旁有一本大法的書,就問:「你家還有多少法輪大法書?」我說「那沒必要告訴你!」他們看另一個屋門關著,就強行要求:「把那屋門開開,我們看看!」我們不同意,我說:「我們倆都在這屋住,上那屋看啥呀?」他們接著強行搜家,都翻到了。當天他們拿走一本書和一盤帶(都是大法資料),還拿走一台錄音機。

他們搜完了,又在我家繼續蠻橫地問我丈夫回來為啥不報告,問我上班為啥不打招呼?我回答:「我上班為啥還和你們打招呼?我沒有人身自由哇?」他們說:「十一前不告訴過你嗎?上哪去告訴一聲嗎?xxx(指我丈夫)回來後,你家天天來人!」我說:「來人還犯法咋的,剛回來大家串門看看是正常的。」這時指導員孔憲維就急了:「別和他(她)說了,上派出所去!」我說:「不去,上派出所幹啥呀?」「上派出所有事,和你談談!」我說:「有事就在這說吧!」這時我想出去上廁所,這幾天我正好來月經。他們立即橫住不讓去,我說:「上廁所還不讓去呀?」他們還是不讓。接著就過來三個人,往車上拉我,我不去,我當時正光著腳,就大聲喊:「強盜抓人了!」前後鄰居嚇得把燈都關了。這時我已被他們摁倒在地上,後來他們三個人強行把我抬走,塞進警車裏。一到車裏就狠狠地把我的胳膊背過去了。這時我就一字一板地背師父的《秋風涼》:「邪惡之徒慢猖狂,天地復明下沸湯;拳腳難使人心動,狂風引來秋更涼。」他們一聽:「哪來的,新來的吧,誰給的?」我說:「沒有必要告訴你,你們這樣做要遭報的,我們打交道這麼長時間了,你們可以不學大法,但你們不能反對大法,這對你們自己有好處。」他們說:「別和我們說這些,我們也是上指下派的。」

這時他們幾個人又把我丈夫抬出來了。三個村幹部也來了,是他們給找來的。他們不敢把我丈夫和我同時塞進一個車,就大聲喊:「先送走一個!」他們把我丈夫又抬回屋裏,把我用車拉到一個地方,我當時也不知道是啥地方。(後來知道是鐘屯鄉派出所)他們安排兩個人看著我。我看到他們又帶走四個武警回我家去抓我丈夫。等到他們把我丈夫抓來後,已經是半夜十二點多。

在他們抓我丈夫時,有人也開始審問我,問我姓啥、哪的、書哪來的,我一概不回答。訊問筆錄上全是記的「不說話。」審問我的人想打我,手舉起來很高,我嚴厲地瞪著他,心裏發正念,他的手舉到我頭上時突然停住了,聲音也變成哀求的聲音:「你說話呀,哪管你說不知道也行啊,也證明我問你來的!」我就大聲說:「不知道。」他又開始追問:「不知道不行!」這期間我也正色告訴他們:「我不會配合你們!以前我盡配合你們了,你們不還是把我送勞動教養去了嗎?這回我不配合!」

我丈夫到後,兩個武警看著他,兩個武警看著我。一直到天亮。

天亮後,我說我得給班上打電話,開始他們不讓,後來勉強同意了。我接通電話後,他們和我的老闆說了話,他們撒謊說我家裏收拾屋子,今天去不了,明天也去不了,得收拾兩天。我的老闆說行,家有事就呆兩天吧!因為我打的是老闆手機,他們的電話號碼就存到手機上了。不一會兒老闆電話又打進來,一個不知情的警察接的電話,老闆問這裏是啥地方時,這個警察說是派出所。這時指導員就埋怨當時不該用這個電話給老闆打電話,他們怕我的老闆知道是派出所抓的我。在我的老闆強烈要求下,我和她通了話,她知道了我和丈夫昨夜在家裏無故被抓到派出所的真實情況。

上午,公安分局來了兩個人,又開始審問。把我和丈夫分開,他們分頭審,我還是甚麼也不說。下午五點鐘,派出所報分局批回來了,每人拘留半個月。

到拘留所後,我和丈夫就開始絕食。拒絕勞動,所長問為啥不幹呢?我說:「不幹了,上回拘我一個月,我啥沒給幹哪,最後不還是送走勞教去了。這回我不配合了。」所長問為啥抓來的,我說:「無緣無故。他們讓我們過日子嗎?深更半夜隨便抓人!」所長也對警察無故抓人表示不滿。

十一月三十日到期後,他們把我放出來了。臨走時我問我丈夫呢?拘留所說辦案單位幾天前就把他接走了。我出來後立即用公用電話給鐘屯鄉派出所打了電話,詢問我丈夫下落,當時是管我們那片的警長接的電話。他說我丈夫被送到本市第一看守所去了。我問原因,他說不出,只是蠻橫地說:「他和你不一樣。」這時他還強調說:「你上派出所取家的鑰匙來吧!今後你幹啥要報告。」我說:「我還敢上你那取鑰匙嗎?去了你還不定把我送到啥地方。」他說:「這回不抓你了……」他問我還上班嗎?我說:「上啥班啊,一個個體老闆,拘我十五天功夫,人家早就找人了,我的飯碗又沒了。」

我和丈夫被抓走後,派出所把我家門鎖了,鑰匙拿走了放在他們那裏。我被他們抓走時外衣沒穿,也沒有穿鞋,後來派出所的警察去我家拿了一雙我兒子的鞋給我穿,我兒子鞋大,我就湊合著穿了。在拘留所出來後,同修又給了我一雙鞋。我給派出所打完電話,沒有去他們那拿鑰匙,我不會再相信他們的鬼話。也不敢再回家。因為他們經常去家裏騷擾我們,監控我們,突然就抓我們,我丈夫因向政府說真話講真相被辦班、拘留、勞教,累計時間已達近二年之久。剛回家16天就又被抓走,這下又不知道啥時回來。今年「十一」前,他們怕我們上北京,還分別到我媽、我婆婆家去找我們,給老人嚇得臉都變色了。他們後來還不知恥地說:「你們倆都進去了,我們還得安慰你們兩頭父母。」

我因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真相,曾被辦班、拘留、非法勞教近一年半多時間,剛出來幾個月。現在,因為他們無故抓我們,我不僅失去了職業,沒有了生活來源,現在連家也不能回了。我這些天在外流浪,無處安身,不能和已讀書的兒子團聚;更不知丈夫啥時能回來,會被他們折磨成甚麼樣子。

這次無故在家裏抓我們、拘我們的犯罪警察是:
錦州市鐘屯鄉派出所:指導員孔憲維,警長郭錦寧,警察李凱,楊德安,王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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