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報導說,周國慶(音譯)曾因為在1989年幫助組織罷工而被拘留六個月,後來又試圖代表一名流亡的勞工領袖控告警察,因此,作為一名律師與長期的人權倡導者,他知道他的處境如履薄冰。雖然如此,他仍然對1994年拘留他的藉口感到意外。周先生和他的一些朋友當時正打算派發一些印有共產黨的口號「勞動是神聖的」T恤衫,並用此以退為進的努力來維護工人的權利。但是當第一批樣品送到他家後不久,警察逮捕了他。警察在考慮以甚麼罪名控告他的同時,把他關在北京拘留中心將近一年。 46歲的周國慶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說,「他們找不出任何罪名控告我,所以最後把我送進了勞教所。」
為了讓這個被視為搗亂分子的人保持安靜,警察使用了現在成為人權與法治辯論焦點的處理方式。依照含糊的所謂「擾亂社會治安」的名義,警察把他送到冰天雪地的一個東北勞改農場勞動教養三年。官方數字顯示,中國有將近300個這樣的勞教所,現在關押了26萬罪行太輕而無法提起刑事訴訟的人。「勞教所」關押的通常都是輕罪犯人--以前主要是吸毒者、妓女--現在被經常用來壓制像周先生這樣的政治異見人士和非官方的宗教人士,以及最近一年半來勞教的數千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大膽追隨者。
文章說,聯合國高級人權專員瑪麗羅賓遜今天對北京進行了異乎尋常的強硬挑戰,要求中國徹底放棄勞教制度,並稱勞教為「從一開始就是任意」拘留和以強迫勞動作為懲罰的形式,違背了國際公認的準則。她發出這一呼籲時,正值美國國務院發表年度人權報告,說中國的(人權)狀況嚴重惡化。許多中國的法律專家也聲稱該(勞教)系統存在著深刻的缺陷,因為它事實上允許警察可以不經審判和其他司法複審就將人監禁長達三年的時間。他們還說,此系統是從一系列不協調的決定發展而來,從未得到國家立法機構制定的任何一部綜合法律的認可,而最近的法制改革要求這種認可。但是內部要求清除或徹底改組勞教系統的努力,在公安部和司法部強烈反對下以失敗告終。勞教系統給予警察的權力在周國慶的案例中表現得非常明顯:由於他倡導自由工會,官方在他的判決通知上說他「企圖加深社會矛盾,製造麻煩。」
所以周先生沒有真正的辯護和上訴的機會,就被火車送到了雙河勞改農場。這是一個靠近俄羅斯邊境的監獄農場,一同坐牢的囚犯主要是年輕的小偷,夜盜和打架鬥毆的人。周先生回憶說,在勞改營,「衛兵和囚犯都用嘲笑的口氣使用『教育』這個詞」:「教育」意味著你會「被關進很小的囚室,遭受電擊或毒打,然後寫自我批評說自己得到了改造。」
作為全國最嚴酷的勞改農場之一,在黑龍江省的這個勞改農場中,勞改人員每天還遭受另外一種折磨:在早飯和午飯之間,午飯和晚飯之間這個漫長時間裏不准上廁所。
當中國司法實踐受到國際關注的時候,勞教制度顯然是對國際標準的最明顯的違反,這些國際標準包括中國已經簽署的,並據說將會批准的,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
勞教制度始於五十年代,當時是為了懲罰沒有甚麼罪行的「反革命分子」和一些拒絕完成指定工作的遊手好閒者。隨後,各種輕微犯罪都被列入,因此給予了警察極大的餘地。判處勞改通常是市公安局就可以決定的。在全面改進立法的過去十年中,訴諸「行政」拘留系統而非「刑事」拘留系統的案件增加了,這主要反映出當局與犯罪和吸毒人數上升的鬥爭。按照「中國人權」的一份新的報告,官方資料顯示在整個八十年代,一直有大約10萬人被關在勞教所中。
但是,中國官員12月說,有26萬人被關在勞教所,百分之六十是因為「擾亂公共秩序」,百分之四十是與毒品有關。
文章說,政府沒有透露到底有多少名法輪功追隨者未經審判被送往勞教所,但是法輪功團體自己和人權監督機構估計為數5,000人,甚至更多。中國報紙曾經描述在一個勞教所中就關押了數百名追隨者,並宣稱其中多人被「轉化」。
在過去數年中,勞教成為中國法律報刊雜誌的爭論的熱點話題。一些專家主張廢除它,而另一些宣稱其具有合法用途,而主張通過某種形式的司法監督及其它保護措施以防止出現任意拘留。
許多專家說,勞教制度的最主要的不公平之處之一就是判決極其嚴厲,勞教懲罰往往超過刑事法庭對於明顯更嚴重罪行的懲罰。徐永海(音譯),一名醫師,在(中國)1995年簽署一個人權宣言後,被判處勞教兩年,但不知為甚麼一直被關押在北京拘留所。他回憶說,他在勞教所碰到一個農村人曾經因為偷竊一條皮帶被判處勞教一年半。
「僅僅是一條皮帶!」徐先生在採訪中回憶到。「他應該偷竊十條皮帶」,徐先生說,這樣他會到刑事法庭接受處罰,而且懲處會輕得多。今天在北京的會議上,按照中國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技術合作協議,舉行了一個「輕罪懲罰」的研討會。羅賓遜呼籲「進行嚴肅的審查以便最終廢除勞教制度」。中國會同意召開這樣的會議,這標誌著對目前使用勞教系統存在著廣泛的不安。據說人大最近準備對勞教進行部份改革,可能會採納對判決的司法複審,並縮短最高刑期。
但是在反法輪功鬥爭的鐵腕氛圍下,中國的專家再也不敢呼籲廢除該系統,一些人說他們甚至害怕與外國記者討論該問題。
本月早些時候,王運生(音譯),司法部勞教局負責人說,可能很快頒布關於勞教的新法律,但是他強調了繼續使用該系統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