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法的進程中得法、學法、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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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我今年三十三歲,是中原地區人,在某工廠做技術工作。我熱愛本職工作,愛鑽研技術,領導很信任我,同事之間也相處的很好。

我妻子是九九年初得法的,當時她一看書就覺的好,以前有想不通看不明白的人生道理一下全都明白了,並身體力行的實踐著。我那時對她的印象是:整個人全變了,遇事能想的開了能容人了,處處替別人著想,性格比以前開朗多了,身體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前瘦弱身軀現在變的健康了,一切不適全不見了,精力充沛,渾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勁,把家裏收拾的井井有條。我看到這一切心裏很高興,很佩服法輪大法,也對氣功鍛練有一定的認識和理解,所以我贊同她煉功,覺的這是好事。

不久「四•二五」、「七•二零」的事件相繼發生,當時我心裏沒有受到甚麼影響,對電視的宣傳,像看戲子的表演,覺的很可笑是無稽之談,只是對我妻子的安全擔心。後來她和另一個功友去了市委信訪辦,向政府反映情況,第二天她們廠的領導就把我和她叫到廠裏,向我們施加壓力,並單獨跟我說,讓我配合廠裏的工作監視她以免再次上訪。當時廠裏還傳達了上級文件:如有職工因法輪功問題上訪,市裏將向廠裏罰款一萬元,並通報批評影響評先;並說如她再去,我的工資也要扣除(我和她並不在一個廠)。派出所的民警也到家中施加壓力說她是越級上訪。我當時對政府的做法很反感,認為很無理,有點神經過敏,她就是煉煉功,並且行使了自己作為公民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向政府反映反映情況而已,並沒違法也沒做錯甚麼事,政府有點小題大做,令人不可思議。

後來對法輪功的打壓越來越升級,大有天塌之勢。從她拿回來的明慧網上資料使我更加進一步了解了江××等當權小人假借「政府」名義對法輪功打壓的違法犯罪性質。這時我妻子在與功友的交談中流露出要去北京護法的念頭。頓時我感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和可怕的後果,她的人生、我的人生、我們的家、我們辛勤營造的並不十分富裕、但充滿溫馨幸福的家,還有我們六歲的女兒,我的奮鬥、我的財產、榮譽,一切的一切可能都要完了,都要毀了啊!太可怕了,我不能想下去,此時我的心情變的越來越沉重了。

回想起來,我妻子接觸大法快一年了,在那期間,我也看過《轉法輪》這本書。書中要求做好人這部份我是認同的,能夠接受的,可是對於更高的修煉的那一部份我那時是不相信的,認為是不可能的、是虛無飄渺的,只是想像而已不可能達到;認為修至道德的回升、內心的安寧也就行了,為此而捨棄一切甚至生命就不對了。我當時認為他們受騙了,走錯了,因此我決心說服她,讓她放棄或改練別的功。但是沒有用,她的堅定使我說服不了她,怎麼也動搖不了她那顆對大法對師父無比堅定的心。

我的努力失敗了。此時我的內心非常痛苦,猶如萬般煎熬,我整天度日如年心神不寧。上班心裏像壓塊石頭,下班往沙發上一躺,心情沉重難受,眼圈紅紅的。心裏壓力太大了,又不知所追求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就要付出這麼巨大的代價,想到這些我痛苦極了,痛苦之中我真希望法輪功的修煉是對的是真的。

痛定思痛我就開始認真的思考與琢磨,想想我妻子學大法以後的變化,從她們談的修煉感受和現象還有我所接觸到的煉功人的表現上,我相信這都是真的,是實實在在的表現。再從她們護法、證實法的方式上看,她上北京信訪辦反映情況、上天安門廣場打條幅,向人們送傳單講真相也是不錯的,沒有違法。在有民主有人權的國家裏這是很正常的,是公民應有的權利和義務,是受到保護的而不是受到鎮壓與迫害。反過來再想想江××一夥假借「政府」名義所做的一切,一場場所謂的政治運動顛倒黑白,真的說成假的假的說成真的,愚弄百姓、欺騙人民。特別對法輪功的陷害是「更上一層樓」:活活打死一百多人,令人髮指。想到這些我的心情越來越平靜了,越來越明白了,頓時分清誰是正誰是邪,真是「善惡已分明」(《洪吟》〈分明〉)啊!看到了大法弟子大善大忍的高尚品德,看到了江××一夥的違法犯罪本質,對待法輪功的一切方式和手段都是錯誤的、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下午,我們家來了兩個人,一個是派出所片警,一個是辦事處的領導,問我妻子現在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妻子說:「法輪大法好,現在還煉。」他們又問我對她去上訪的看法,我說上訪沒有錯,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江××一夥對煉法輪功的老百姓太過份了。他們問完後就去了。

七月十九日,晚上十點,我和妻子正在家看電視,當時天很熱,外面很多人在乘涼,我女兒在外面和小朋友玩兒。這時來了兩個說是派出所的,進屋就問我妻子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妻子說:「煉!法輪大法好!」他們聽後讓她去派出所問點情況。我當時一聽覺的不好,預感到我最擔心的事要發生了,我妻子一走也許再也見不到她了,那種罪惡的迫害隨時都可能發生在她身上。

想到這些我心裏很害怕,心怦怦直跳,但我還是鎮靜下來,問他們有甚麼手續沒有。「沒有,」一個女警說,並說他們是當地派出所的,人們都認識他們,同時出示了一張傳喚證。我一看那上面的地址人名都不是我們當地的,向她提出質疑,她說:「對你們法輪功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不需要手續,如要,我現在就有蓋上章的空白傳喚證,我隨時可以填寫。」我要她填寫,她又不寫。他們要帶人走,我堅決不讓,要去我們一家三口都去。正爭執間,又進來很多保安人員。有一個領頭的說是指導員,對我說把人帶走問問情況馬上就放回來。我說:「不行,我不認識你們,誰知道你們是幹甚麼的。我們又沒幹甚麼事,憑甚麼在家裏就把人帶走,要走我們一家三口都去,她去哪我們就去哪。」這時他們不耐煩了就要強行抓人。我沖到妻子跟前抓住她的手,一手抱著女兒,一手拉著她不放。這時上來很多保安要強行把我們分開,我死命抓住她的手不放,我們的女兒嚇的大哭起來。這時候已經圍觀了很多人。我急的向圍觀的群眾大聲喊:「××黨欺負老百姓啦!我們都是好人,並沒有幹壞事,他們隨便從家裏把人抓走呀。就因為我妻子是煉法輪功的呀!有本事去抓那些貪官,去抓那些殺人放火的罪犯!」這時那個指導員說「把他也帶走,妨礙公務!」於是我們一家三口都上了警車。

到了派出所下車時,上來很多人,搶走了女兒,把我和她強行分開了。我當時急的大叫:「你們不讓我們在一起,我就撞死在派出所門前。」他們強行把我帶進派出所拘留室,並說,我們就不信××黨治不了一個小百姓。說著上來一群人拳打腳踢,我倆手抱在腹前,挺胸站立,保持不讓他們把我按倒,但是最終還是被他們打倒在地,手被他們扭到背後壓在地上,使我喘不過氣來。一會兒他們把我揪起來,我看到眼前站著一個醉醺醺滿臉殺氣的武警,他照我臉左右開弓就是兩巴掌說:「你個小老百姓我不信就制不了你,抓你就說你妨礙公務,打你就說你襲警了,拿槍把你打死了就說你搶槍了,死了也白死,你往哪告去,誰給你做證,在這還不老實!」我看著他義正辭嚴的說:「我今年三十二歲,從來沒做過違法的事,在單位是個好工人。你們憑甚麼在家裏就隨便抓人,警察更不應該打人,××黨的政府也得允許老百姓講理!」

這時那個指導員氣極了,讓人把我關在鐵籠子裏,把我的皮帶鑰匙錢物都搜去了,然後他氣急敗壞的對我說:「你白活了三十二歲,對社會上的事你懂個屁,現在就讓你嘗嘗人民民主專政的滋味,讓你知道甚麼是國家機器!上面讓我們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讓我們打死你們就打死你們,對待法輪功怎麼做都不過份!你上哪告都告不贏!我們有文件,我們不怕!」過一會兒,所長來了,我對他說:「我們不是壞人,你們從家裏沒有任何手續把人抓走就不對。」他說:「你今年有多大?『六•四』時你有多大?『六•四』真相你知道嗎?當時廣場上就是拿著槍對學生『突突』開火了,打死了幾百人呢!死了不是白死了,你找誰講理去?那都是真事,我們都知道真相。現在對法輪功也是那樣,你們好好想一想學聰明點,我們有文件,是上面讓我們這樣幹的,如果我們管轄內有一人上訪就要被罰款一萬元,通告批評,有兩人上訪罰兩萬元,有三人上訪領導就地免職,我們不得不這樣。」

這時我被他這番話震驚了,我沉默了,無語了,我真不敢相信××黨原來竟是這樣!我和女兒在拘留所待了一晚上,女兒就睡在一張桌子上,我一夜沒閤眼,度日如年。第二天早上他們把我放了。

在這場發生在我們家的魔難中和我親身的經歷使我更進一步分清了善惡,面對如此殘酷的鎮壓,大法弟子們不畏懼,為了說一句真話,前赴後繼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這是多麼崇高的境界啊!是甚麼力量能夠使他們這樣做?是「大法」,是《轉法輪》這本書。頓時,我生起了修煉之心,是當權者對法輪功的打壓,使我分清了正邪,並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幸福的走上了修煉的道路。後來我妻子和被關押的同修們絕食抗議被放了出來,出來時是八月十九日,我就向她開始學動作,從此後每天堅持學法煉功了。

到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我才看了兩遍《轉法輪》,停留在感性認識階段,心裏就知道大法好,沒有悟到更多的法理,對修煉的內涵認識的也很膚淺。但是通過與同修的交流和看到明慧網上介紹大法弟子不畏強暴放下一切進京護法的經歷深受鼓舞。我立刻決定進京護法,就憑著我對老師的信,憑著對大法的信,與另外兩功友踏上了進京的列車。雖然我還有點擔心自己得法才三個月,《轉法輪》才看了兩遍,自己能不能承受的住,能不能闖過來,對自己還沒有太大的把握,但是當時我就覺的自己就像正法洪流中的一滴水被席捲著奔向前方勢不可擋。

我們一起到了天安門廣場,大約在九點鐘左右,當時也沒看到有人打橫幅,當下我們決定不管有沒有人,我們既然來了就要達到證實法的目地。於是,我們迅速的打開了橫幅,並高喊「法輪大法好!」 「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這時迅速的跑過來幾個便衣,其中一個來到我面前,我心裏很坦然,一點也不害怕且面帶微笑,盯著他。我心裏想:這是我們公民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做壞事,怕甚麼!他想動手,但彷彿被我給抑制了,始終沒有動手。他們搶下橫幅,把我們塞進開過來的一輛警車裏。上車後看到車裏已有五、六個大法弟子,心裏很高興。這車不停的東奔西跑,一會兒就裝滿了,我們在車裏不停的喊著口號,有個警察就用棍子挨個打我們。

到了前門分局這裏已關滿了大法弟子,大家背〈論語〉、《洪吟》聲震寰宇,激動人心。可惜我只會背幾首,但我也跟著大家高聲背。因我們不講姓名、地址,下午四點把我們送往昌平分局。在路上,我們向警察洪法,講真相,並說我們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信仰自由」、「上訪自由」這是公民的權利,而你們抓我們才是違法的。這時,車上有個女警察自稱是昌平分局的領導,說他們昌平分局是講政策、講法律的,他們不會像別的公安那樣對待大法弟子,但是你們要配合調查,否則也會幹出甚麼不好的事。這時,車上有個老大爺站了起來,略顯有些激動,但堅定有力的說道:「我們都是好人,你們也知道,你們執法犯法,我們為了說句真話、說句公道話只有上天安門廣場,因為沒有別的門路,政府根本不聽也不讓老百姓說話,只是一言堂。我們知道後果是甚麼,但是我們都做好了準備。為了不連累當地公安、政府、單位領導及家人,我們願意承擔一切,希望你們了解一下,真正的大法弟子是甚麼樣的!」車裏鴉雀無聲,老大爺的話震撼了每個人的心,包括車上有良知的警察,……。

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於二十四日到北京,二十九日與全國各地許多同修一起上了廣場。當我看到廣場百米條幅打出來時,在廣場上像條巨龍,大法弟子不畏惡棍的毆打,用生命用自己的身軀保護著橫幅。當時這個場面有多麼悲壯與壯觀無法形容,我奮不顧身飛快跑過去加入其中,同修們都緊緊的抓著橫幅不鬆開,用生命保護著,我也同樣如此。警察也跟著扭在一起,橫幅被拽來拽去,真象長龍在憤怒的起舞。後來警察急了,拿來剪刀把橫幅剪成一段一段的。這時我看到一個弟子緊緊抱著一截橫幅不讓搶走,頓時引來很多警察一陣拳打腳踢,地上頃刻洒滿了許多鮮血。我身邊站著一個便衣,嘴裏不停的罵著,說要打死他,說罷便要衝上去打。我立刻上前把他抱住,說:「不許打人,打人犯法!」這個便衣被我突如其來的行動驚呆了,半天才緩過神來。他要掙脫我,我死死抱住不放,這是又過來一個便衣才把我們分開。他對我拳打腳踢,發洩完了魔性才罷手。我們被集中在一起站著。這時我又看到一個便衣在打大法弟子,打的很慘,只見那個弟子躺在地上已不動了,他還在打。我實在忍無可忍,大聲制止它的行為。隨即這個警察跑過來照我頭上亂打亂踢,嘴裏還不停的罵道:「我就是要打死你們,怎麼著!」後來他們都忙著把我們的學員往車上拖,我趁他們不注意和另外一個功友站起來大大方方的走了。

我作為一個新學員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兩次進京護法,我覺的是因為我在正法的進程中得法的,是在江××犯罪集團對大法的迫害中得法的,是大法弟子的整體提高帶動著我。現在我已全身心的投入到正法修煉之中了,在魔難中、在講清真相中,我對法有了更深的理解,逐漸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也逐漸明白了修煉的真諦。現在我覺的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是大法救了我,是師父救了我,無論在任何艱難的情況下都不會改變我的信仰,爭取做個大法真正的粒子,早日隨師把家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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