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監禁法輪功倡導者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3月4日】獨立新聞(Independeant News )在3月2日一篇文章中引用中國政府的新華通訊社報導說,中國將37人判處徒刑,指控他們通過集會和散發傳單,提倡被取締的法輪功精神運動。

新華社在一份新聞簡報中說,判決分別由北京和北京附近的五個法院做出,判處的最高徒刑為10年。尚不清楚為甚麼這些裁決都在同一天發出。

文章說有人猜測,薛海蓉被北京中級法院判處了七年徒刑,罪名是從因特網上下載法輪功文章並予以複製和散發。

新華社說,這個法院對另外四人判處的刑期要短一些。

其餘的人是在北京郊區的四個法院被判刑,被控罪名是組織非法集會以及印製和散發法輪功資料。被聯繫到的法院官員拒絕發表評論。

文章提到人權觀察家們說,至少有112人已經在鎮壓中死亡。法輪功認為死亡人數是155人,並且星期五宣布又有四人死亡。

文章提到法輪功的網站說一名電廠雇員任鵬武,33歲,在東北黑龍江省被警察毒打致死。

尚水池,約50歲,2月底在河南省被警察虐待致死;劉志芬,在四川省被逮捕後的第13日死亡;還有徐廣道,上個月遭到北京警察的毒打後死亡。

因大陸官方嚴密實施消息封鎖,關於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消息往往很難得到獨立證實,在江澤民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政策的支持下,地方警察和官員往往一口咬定死亡法輪功學員為心臟病突發或死於自殺,儘管一些死難者家屬明確聲明他們的親人生前非常健康且從未有過心臟病。獨立新聞的報導說,黑龍江的一個未透露姓名的警察證實任鵬武於2月21日在拘押中死亡,但說死亡原因是心臟病突發。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