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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中國人權法

——VOA report: CHINA - RIGHT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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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6日】美國之音3月5日北京報導--

[中國人權]指稱中國酷刑逼迫嫌犯招供普遍存在

正當中國第九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之際,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在一份報告中對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提出了批評。[中國人權]組織說,中國在幾年前開始推行的有關改善犯罪嫌疑人待遇的法律改革是失敗的。[中國人權]星期一在一份長達一百頁的報告中,詳盡介紹了在實施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的過程中出現的無視法律以及被告基本權力日益惡化的情況。[中國人權]研究員索非亞.伍德曼說,1996年,中國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了修改,目的是要避免警察強行拘押犯人的情況發生,同時使被告在請律師辯護方面更不受限制,並且在法庭開審之前有充份的時間進行準備。當時,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得到了廣泛的稱讚。人們把它看作是中國在保護公民權力方面有所改善的標誌。但是,伍德曼指出,刑事訴訟法的某些修改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比如說,律師的地位發生了改變,他們不再是國家公務員。但是,這一地位的改變意味著,辯護律師從國家那裏得到有關案件的關鍵信息越來越少。

伍德曼說,這一情況造成了災難性後果,中國當局允許這種情況出現令人非常不安。伍德曼說,刑事訴訟法的某些部份明確規定要在更大程度上保護公民的權力,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卻被擱置一邊。例如,使用酷刑逼嫌疑人招供的做法普遍存在,但是刑事訴訟法卻未能阻止這類情況發生。因此,如果被告是持不同政見者或宗教異議人士,他們的權力經常會受到侵犯。

呼籲人大保護被告推動刑法改革

[中國人權]敦促人大代表在北京出席全國人大會議期間,集中討論刑事法的改革問題。該組織籲請人大代表堵塞現行法律中的漏洞,提出保護被告權利的具體措施,同時尋找確保法律實施的途徑。伍德曼說,我們呼籲人大代表討論解決一系列刑事訴訟問題,其中包括允許律師在完全保密的情況下自由地與被告進行接觸,取締審判過程中非法取供的做法,這將減少酷刑的發生。

中國總理朱鎔基星期一對人大發表講話時表示,中國需要更加努力改革法律制度,以確保法律的合理實施。[中國人權]公布上述報告的兩個星期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將在日內瓦舉行年度會議。屆時,會議將再度對中國的人權記錄進行審議。美國說,它將提出譴責中國人權的動議,該動議批評中國去年的人權進一步惡化。

https://www.voa.gov/chinese/worldfocus/mon/030501chinarightslawgbt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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