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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駐聯合國大使在耶魯大學的講話看中國外交官詭辯和撒謊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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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2日】 3月29日,中國新任駐聯合國大使沈國放在耶魯大學法學院做了一番有關中美關係的講話。有人就有關中國的人權狀況提問時,沈國放辯解道:「不同國家有不同的人權標準,在國際上沒有統一的標準。」

在耶魯大學法學院這樣的世界知名學府的講堂上,面對在座的眾多法學界學者、教授和大學生,作為中國駐聯合國的大使,竟敢如此大放厥詞,這不能不讓在場的人們為之瞠目結舌。筆者會後專門請教了一位法學院教授,這位教授證實,中國確已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公約。為慎重起見,筆者又上網查詢(網址:https://www.hrichina.org),中國確實已經加入或簽署了十一項國際人權公約,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禁止酷刑及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或處罰公約》等。然而事實上,中國政府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地違反了這些公約的規定。沈國放既無法否認中國政府踐踏人權的事實,也就只好這樣詭辯了。

對於法輪功問題,沈國放少不了跟隨江澤民的指揮棒施放污衊之詞,在他重彈「法輪功不讓人吃藥」的陳詞濫調時,一位法輪功學員當即指出李老師的書中從來沒有這樣寫過。這位大使先生竟然隨口答道:「你看的書是『修訂版』。」不知沈國放能否說出所謂修訂版是甚麼時候在那裏出版的?

怪不得他們不敢讓中國人接觸法輪功的書。──沒有原著對證,他們就更有了信口雌黃、矇騙世人的方便。

中國官員的話還有幾分可信?

(康州學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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