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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集團在海外的違法行為案例(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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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24日】 看了於2001年4月22日星期日發表在明慧網的《「4.25事件」的真相》一文後,想把這篇文章刊登在墨爾本的中文免費報紙上讓善良的人們能在這兩週年的日子裏回顧「4.25事件」的前後因果。於是將該文傳給了7家報社的編輯。

23日,一位大法弟子上門問了3家報社可否登此文,編輯都說,我們不能登你們法輪功的文章,我們有壓力,登了法輪功的文章,中國領事館不給我們入中國的簽證。

這只是江澤民集團在海外違法活動的例子之一。這種干擾他國言論自由的行為已引起澳大利亞政府的關注。

墨爾本大法弟子
20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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