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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我在北京宣武區看守所遭受的毒打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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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30日】 2001年元月18號上午,我們幾個人不約而同地來到天安門正法。那天零下十四度,下著雪。我們打出了九米的橫幅「法輪大法是正法」,持續很長時間。高音喇叭裏嘈雜的聲音迴盪廣場,我們還會看見廣場上還有很多傳單,令便衣驚慌失措。他們把我們撕拉到車裏每人打了二十分鐘左右,在去往宣武區看守所的路上,我們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直到大院還沒停,許多路人都見證了這一幕。

我們在看守所被分流,每人一個預審室。我是第四預審室。警察為了讓我說出姓名地址,用兩個高壓電棍電身體的敏感部位。很快我便體無完膚,全身是疙瘩,他們一盆盆涼水澆濕我的內衣,並用電扇給我吹風,開著廁所窗戶用水龍頭沖,用帶刺竹條抽,用木棍戳肛門,用開水燙。嘴裏還說著一些很難聽的話褻瀆我的師父。我於是絕食抗議。

我在拘留所第三天,把我調到了一個死刑犯的號。這是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一進號,不由分說,十幾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按頭、兩手、腳的,平躺不能動。牢頭穿著皮鞋,跳起來猛踩我的大腿,往死裏蹬,嘴裏還說著他們迫害每個大法弟子的不同的情形。將我折磨有一個小時,沒有達到目的。我的雙腿全黑了,幾個人把我抬到鋪板上,到了十二點又給我蹬了將近一個小時。在起床前,又蹬一次。他們沒有達到目的。到了中午,管教(警號028955),吩咐牢頭讓我吃飯,我當即報告管教要求停止迫害。幾個人把我抬到了他辦公室。我要調號。管教說:「你要吃飯,不吃飯,醫療室也是灌」。這樣,又把我抬到原來號裏。到了下午,抬到醫療室,怕我掙扎,把我雙手背銬。就這樣,在後來的十幾天裏,我大腿劇烈疼痛、他們仍然將我雙手背銬,夜裏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白天幾個人圍著我,把我扶坐的筆直。期間有兩次測血壓,第一次血壓下降至極低,怕人看見不測了。第二次,是個女大夫,手怎麼捏,就是測不出來。在號裏開始還兩個人抬我上下鋪板,後來乾脆一個人一隻手拖著上下。

第十三天時,我發現我的十個腳趾全發黑。醫療室大夫連夜送到電力總醫院,強制輸液,有一種是黃顏色的。第二天,主治大夫說要全部截趾。看守所的人怕擔責任,忙找來雙拐,四六特號拖鞋(當時腳腫大),把我抬送到開往保定的車上就不管了,臨走時,還特別叮囑不要對外講是他們害的。

  

在看守所被灌食期間,我看見隔壁有一個大法弟子和我一樣每次抬進抬出,且臉發烏,還見到一個弟子高血壓,特別高,大夫還不放過。我如今每天都生活在疼痛之中。我們都是信仰「真、善、忍」的,要做好人中的好人。我希望中國政府中有良知的官員、世界人權組織、善良機構,為我們說句公道話,制止江澤民集團的犯罪行為。還大法公道,還我師父清白。

本人於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學法煉功,九九年七月二十號上訪,2000年四月二十五日去上訪,2000年12月19號,2000年12月23號,2000年12月26號,2001年元月18號四次和平請願。在家裏邪惡之徒也不放過我,我四次被關。暴徒可以摧殘我的身體,但他們永遠都不可動搖我的信仰,真理的力量是金剛不破的。

大陸弟子:李鑫(化名)(附圖三張) 200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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