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上旬,副縣長曾紅主管的綜合辦(即政法委)通知古藺縣各區鄉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包括「7.22」後就不煉的)到古藺衛校開會,實則是以辦學習班的形式把學員們非法拘押起來,強行轉化,逼他們填寫三張表,並要他們表態不煉法輪功了。若不表態或他們認為不滿意的,則要挾其家人以公職、工資擔保或其單位擔保才能放回家過除夕。春節剛過,又將所有的學員送到它們認為更秘密的、距縣城70多里的高山地帶箭竹坪去辦「學習班」。
去年12月底,古藺大法女弟子吳家瓊、唐家芬、周模珍、祝懷玉、鐘民倫等九人上北京證實大法,剛下火車就被查身份證的警察扣押,隨即古藺縣政法委派人到京押回非法拘留,直到2001年3月下旬才審判。審判那一天,它們給這九名大法弟子掛上黑牌子,押上汽車由看守所遊街至縣檢察院。一路上,九位女弟子抬頭挺胸,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李老師清白!」等口號,令世人為之動容。當天,它們判了其中八名女弟子勞教一年。它們把周模珍定為組織者,準備報瀘州市中級法院判5年勞改,但因「證據不足」而需要到處「取證」。於是古藺鎮映月村副村長葉世權(此人多次帶人到大法弟子家中收繳大法書籍,侵擾大法弟子)到大法弟子家中逐戶盤問:「你是不是周模珍發展的?」可是至今仍未找到所謂的「證據」,故周模珍仍被非法拘押在看守所內,與另外兩名因進京證實大法而被拘押的學員(其中胡彪是「7.22」後被判勞教一年,釋放後進京再度被抓)一起候審。
目前,古藺已有幾位退休的大法弟子被停發退休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