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秘書長焦俊賢積極迫害法輪功,報應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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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6月10日】湖北省政府秘書長、原荊門市委書記焦俊賢於2000年10月11日被刑事拘留,當月24日被依法逮捕,10月25日,被開除黨籍,2001年6月,已被該院依法提起公訴。

1999年7月20日以後,荊門市有幾百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說明真實情況。原荊門市委書記焦俊賢積極配合江澤民集團全面鎮壓法輪功的行動,殘酷迫害荊門市法輪功學員,有的學員被調查、詢問、做思想工作,被公安局傳喚、離崗進「洗腦班」,有的學員被關到看守所,有的被判勞教。據傳,江澤民在湖北省荊門有關於法輪大法的一份絕密文件。

據湖北日報1999年7月26日記者張仕洪報導,焦俊賢在全市副縣級以上黨員幹部大會上說:「與法輪功組織的鬥爭,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全市各級黨組織務必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做好工作,不得有絲毫的懈怠。會議對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進行了安排部署。」荊門地區已被列為湖北省重點中之重點。荊門市沙洋勞教所還關押大概幾十位法輪大法學員。

儘管那時有人舉報焦俊賢利用職權,指使有關人員弄虛作假,為其情婦陳麗偽造黨員、國家幹部身份,調往荊門市掇刀開發區工作,並安排任開發區文化新聞廣播電視局副局長,但因焦積極鎮壓法輪功,1999年9月,焦俊賢和其妻調離荊門,調任省政府秘書長。

據介紹,1995年元月至2000年3月,焦俊賢在先後擔任湖北省計委副主任、荊門市市長、市委書記和省政府秘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省第五建築公司、省鐵路公司、省結晶硅廠、湖北山塔鐵合金有限公司等企業謀取利益,收受人民幣八十點六萬元。此案由湖北省檢察院立案偵查。

由於積極參與鎮壓法輪功,焦俊賢犯下天罪,其違紀違法問題被揭發,其本人於2000年10月11日被刑事拘留,於當月24日被依法逮捕。10月25日湖北省紀委公布了對焦俊賢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結果:焦俊賢因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省紀委還建議省人大按程序罷免其省九屆人大代表職務,撤銷其省政府秘書長職務,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中國檢察日報》6月2日報導,今天從湖北省武漢市檢察院獲悉,湖北省政府原秘書長焦俊賢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日前已被該院依法提起公訴。

在此,我們警告自願參與江澤民犯罪集團的人:迫害法輪功者必遭報應,不要再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家人積累罪孽了,否則惡報臨頭時追悔莫及!(資料來源:新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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