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女發言人說,她們現正尋求法律意見,研究控告董建華毀謗的可能性。
報導說董建華上星期四在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回答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稱法輪功是「X教」,但他也表示目前不是立法管制邪教的時候。
起訴不是沒有可能
身為行政長官的董建華,在立法會會議上發言的言論,可以免受刑事和民事起訴,但法輪功女發言人表示,控告董建華也不是沒有可能。
她說:「事實上他使用『邪教』這個詞就足以構成毀謗,並可能深化社會對法輪功學員的歧視。」
香港新聞統籌專員林瑞麟上星期四在立法會門外也對記者表示,香港政府會密切注視法輪功的活動。
法輪功女發言人指出:「當然針對林瑞麟會較董建華容易,但董建華責無旁貸,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中國政府在1999年7月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組織,並加以取締。但法輪功在香港仍然是合法組織。
法輪功香港分部發言人曾經指責董建華配合中央政府打壓法輪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