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元月,公安非法將2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秘密抓捕拘留,並以辦洗腦班為名,強迫大法弟子所在單位每人交所謂學習費1000元(各單位從大法弟子工資中扣取)。大法弟子李玉芳頭天被抓進拘留所,第二天公安要其家人交4000元保證金取人,人取回後還強迫其單位交所謂學習費1000元。公安非法抓捕的人中有許多人早就沒有煉法輪功,也被莫明其妙的抓進拘留所,強迫每人交1000元學習費才放人。大法弟子達建英、杜子明是市委、市府公務員,抓捕後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判勞教1年,也強迫每人交學習費1000元,公安還從杜子明今年1~5月份的工資中強行扣取2000元現金補交去年的所謂保證金。
公安胡天炯說:「我們就是要從經濟上給你們切斷,把你們整得沒飯吃,直到把你們整死!」在公安的威逼下,許多大法弟子家庭被逼得妻離子散,走投無路,每月僅有100多元的生活費被全部扣掉,衣食無路。
以上事實充份說明邪惡之徒利用手中的權力不擇手段地斂財,完全是一夥喪失人性的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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