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編輯:
很不幸的是外國記者在一個不友好的國家工作,他/她必須在尋找事實真相和努力博得所在國歡心的必要性之間搞平衡。他/她必須一次次在正直和權宜之間的鋼絲上前行,而且通常正是最公正的報導首當其衝地受到傷害。
就此而言,一個恰當的例子就是克雷格S.史密斯(CraigS.Smith)在《紐約時報》上(2001年7月5日的第一頁)刊登的對法輪功的詆毀性描述。他在把一個共產主義物理學家的立場作為事實根據的同時,卻以晦暗貶損的筆調來敘述法輪功追隨者的觀點,包括一些中國的超一流知識分子和其他國家倍受尊敬的專業人士的觀點。今年早些時候,由政府領導人導演的明顯偽造的自焚事件被該文章當作事實報導,然而只要粗略觀看一下該事件的錄像帶,就會拆除任何謊言偽證。看來該作者為了保持其作為一個外國記者的活躍,就需要跟隨黨的路線,在報導中讓他的正義感靠邊兒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