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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區惡警對我一家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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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14日】兩年來,被天津市大港區政府和公安局少數邪惡之徒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罰款的大法學員已達幾百人,我也是其中一個,下面是我最近一次被迫害的經過。

2001年4月30日,大港分局惡警王大水,港北派出所惡警趙萬民帶領近10名警察非法偷偷撬開我家房門進行搜查,因發現家裏有法輪功真相材料和磁帶,便強行將我和剛滿4個月的孩子帶到了派出所。下午,以辦所謂的「學習班」為名,將我母女倆軟禁在石嘩第二招待所,目的是追問材料的來源。第一天夜裏審訊至凌晨4點,第三天,局長下令讓我家人做好給孩子斷奶的準備,五天五夜不讓睡覺,如不說就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兩天兩夜不讓睡覺之後,我不想配合邪惡,便去質問局長,並告訴他這樣迫害我一切後果由他們負責。局長稱公安局不怕威脅。強行關押6天後,以取保候審的名義將我放回。

5月30日,我58歲的母親因張貼「法正天地,現世現報」被派出所抓走,審訊一夜後送大港看守所刑拘。期間不斷審訊,又不讓煉功,20多天後,關節病復發,身體偏癱,不能自理。自我母親被抓後,大港分局讓街道和派出所每天三班輪流24小時守住我家樓口進行跟蹤監視,弄得一家人不得安寧。幾天後,我母親病情加重,警察通知家屬帶錢去醫院給老人看病,我去醫院要求釋放我年近60的母親,並向圍觀群眾講清事情真相,告訴人們「真、善、忍」好。不料,港北派出所所長便親自帶人去了醫院不顧我剛滿6個月的孩子因驚嚇大哭不止,強行將我帶到派出所。次日,又將我軟禁在第二招待所,因我堅修大法不屈服,他們不讓我帶孩子曬太陽,並說,如不轉化,新賬舊賬一起算,要判我3-7年。我丈夫精神倍受折磨,想到了與我離婚。我不甘忍受邪惡迫害,於三日後帶著孩子走了出來。聽說暴徒們一直在搜查我。

夏日炎炎,我帶著6個月的孩子有家不能歸,四處漂泊,甚至不敢與家人聯繫。我的母親仍被關押著。我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關注天津市大港區正在被邪惡之徒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並給予正義的支持。

大港公安分局電話:022-63220514轉李局長辦公室
政保科副科長姚加旺 電話:022-63220514轉 022-63222219(宅)
迎賓街道主任 劉金元 電話:022-25990567
港北派出所 所長王xx 電話:022-25980496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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