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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護法行,堅信正念、鏟除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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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14日】2001年6月30日上午11點左右我與同修來到天安門,在不同方位打開橫幅,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與此同時警車就在天安門前停著,時間不長一個大法弟子就被警察攔住,警察搶橫幅並大打出手。我堂堂正正走過去和警察講理,人民警察愛人民怎麼打好人哪?煉法輪功的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是好人。他們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沒正面回答,但另一惡警發現我手提包裏的橫幅二話沒說強行把我拖上了警車,打了幾個耳光。惡警把那個大法弟子按在地上,腳踏脖子,我們同時向他們洪法,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緣關係。可是他們好像沒聽見,還說甚麼這是上邊的命令,對法輪功學員就這樣,還罵我們傻等髒話。這就是江澤民所謂的人權最好時期嗎?修煉法輪功是宇宙賦予人類的權利,是修煉人信仰上的選擇。法輪功學員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標準為指導修煉,都在做好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好人多了它害怕,破壞憲法,踐踏人權。

6月30日13點左右12名大法弟子(有3名男弟子)陸陸續續被非法拘留在北京前門派出所,暴徒們把12名大法弟子關在一個鐵籠子裏,不讓上廁所,非法拘禁。「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排除干擾》)。我們12名大法弟子同發正念,齊聲背誦《轉法輪》、《論語》、《洪吟》、《真修》。不知不覺惡警不在了,只有大法弟子正念之音在人間迴盪著。我們進一步體悟到師父的慈悲和法的洪大。


(照片是釋放四天之後的情況:脖子是勒的,腳是惡警用皮鞋踢的,膠皮棒打的,遍體鱗傷的,都差不多已經好了。)

晚上六、七點鐘左右惡警又把我們12名大法弟子轉移另一個地方。有一惡警脫口而出:「這回讓你們家都找不著!」「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惡警讓我坐下,我偏不坐,就蹲著。大約七、八點鐘我們12名大法弟子又被非法帶進北京市平谷縣派出所。這地方更邪惡,非法強制統一編號,不配合就是拳腳相加,大打出手,嚴重地侵犯了人身自由權。他們迫害大法弟子多數都在晚上夜深人靜之時,4號晚上10點多鐘我聽到隔壁有一女大法弟子的慘叫聲,不知惡警對她又下了甚麼樣的毒手?當時我的心都要碎了,他們慘無人道的行為永遠是歷史的見證。5號下午他們開始非法迫害我,首先是體罰:立正站好不許動。我不配合不聽他們的命令,就稍息站著。他們氣急敗壞地又是一頓打耳光。接著六、七個人強行把我按在地上蹲馬步,雙手成飛機式,然後用膠皮棒猛打屁股,毫無理智地發洩私憤,徹底暴露了法西斯強盜行徑。

7月6日下午3點多鐘它們進一步對我進行迫害,把我拘禁在鐵籠子裏用上大吊的方式迫害我,不配合就是拳腳相加。它們拽住我的頭髮往鐵籠子上撞,用火柴燒我的後背暴露部位,用皮鞋踢雙腿,踢累了就用鞋後跟打。累得它們滿身臭汗,開著空調風扇還熱。這一切都是舊勢力對大法的迫害,我不能忍受,決不配合,你們捆不住我、迫害不了我。正念一出,雙手開了,我又抬起了頭站立在那裏,「生無所求,死不惜留」(《洪吟》的《無存》)。邪惡之徒一看我站在那裏,又進一步迫害。六、七個人手忙腳亂,有的按頭,有的打耳光,有的拽胳膊。有的在我的身體勞宮穴和其它穴位亂抓,使我幾乎停止呼吸。但我的意識特別清醒,我是大法弟子,決不會向邪惡妥協,我們的一切都是大法給予的,在這法正乾坤特殊歷史時期我們就是要以法為師,「窒息邪惡」,鏟除邪惡。不知折磨了多長時間,我的心臟都幾乎停止了跳動。有一姓吳的邪惡之徒用大拇指猛烈地在捏我的人中,又往我頭上潑涼水。這時我已經被折磨得有氣無力,(因不配合邪惡,已絕食、絕水六天),站不穩也坐不住。與此同時想上廁所他們都不讓,把我拘禁在鐵籠子裏不讓出來。就這樣折磨大約有3個多小時,到晚上7點左右才停止邪惡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迫害。他們怕我死在平谷縣派出所,將近9點鐘平谷縣惡警用捷達車把我放在後備箱裏,急急忙忙帶到平谷縣公路邊把我拖下車他們就得意的揚長而去了,根本不把我們當人看。

人不治天治,善惡必報是天理,這就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犯下又一滔天罪行的見證。

大陸大法弟子
200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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