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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動用國家機器系統性制度性的犯罪(7.20兩週年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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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18日】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本質上是一場利用國家體制、國家法律、國家政策法令,整個國家機器的犯罪行為。其在鎮壓中的殘酷性,給中華民族造成深重災難的罪惡性中,勾勒出它殘忍,邪惡的本性。

一、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一覽圖

   江澤民
    │
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李嵐清)----------
      │                │     │
  610辦公室(羅幹)          軍隊    外交
│------│                      │
黨      黨                     各國使領館 
政-省(市)610辦公室-縣-鄉-村-戶-個人       
公      公
檢      檢
法      法
司      司
國安     國安
新聞媒體   新聞媒體
出版     出版
學術界    學術界
宗教界    宗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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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業    企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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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協會 反邪教協會

對煉功人自由活動的網絡控制由黨,政,軍,組織,單位,學校執行。
對煉功人堅持修煉的網絡控制由「政治上反動」,加以X教罪名,經濟上懲罰,肉體上酷刑管制。
對煉功人人身自由的網絡控制由關進監獄,強制勞教各地民政局下屬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屬的勞教所,戒毒所等執行。
對煉功人精神自由的網絡控制由精神病院,洗腦班,強行轉化班執行。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株連的網絡很可以說明如今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蕩然無存。被剝奪基本人權的不僅是中國億萬法輪功學員以及他們的家屬親族、工作單位、街坊鄰里:

1、交通要道,車站碼頭,沿線設防,分兵把守,嚴加盤查。──通常的手段是強迫所有需要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公民罵法輪功、踩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否則不得通行或當成「法輪功」拘捕。

2、天安門廣場範圍內派大批警察、便衣把守,甚至雇來流氓地痞,對一切遊人行人嚴密監視盤查,一有被認為可疑之處,便一湧而上,拳打腳踢。──最常見的是先對路人盤問,問是不是法輪功或法輪功好不好,公民如果說出肯定答案,則先被用暴力收拾到嚴陣以待的警車上,送到北京的派出所關押,再逼問出姓名原籍工作單位,然後送到地方駐京辦事處並送回原籍處罰。

3、實行省市縣區鄉村行政單位連坐,層層清查,層層處罰。──處罰基本手段包括點名批評單位、領導撤職、對單位巨額罰款、停發獎金貸款等等。

4、實行警察、勞教人員連坐制,縱容逼迫警察及勞教犯虐待法輪功學員。──通常的手段是以金錢和假期逼迫警察達到不可能達到的洗腦效果,造成警察把法輪功學員作為暴力發洩和仇恨對待的對像;用減刑為誘餌逼迫勞教犯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同時以暴力、私刑及各種其它手段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接受洗腦、停止煉功。「610辦公室」對各地下達的命令是「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怎麼處理都不過分」,「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地方警察都知道這些所謂「上級命令」,所以使用酷刑和暴力時往往有恃無恐、無所不用其極。

5、實行九族連坐制。一人煉功,全家遭殃。──隨時可丟掉黨籍、工作、收入、學籍,隨時會遭到拘捕和無限期關押、非法罰款。即便暫時能在家居住者,往往受到嚴密監控(門口有人把守,電話被監聽等等)。

6、剝奪社會生存權,把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和是否支持法輪功作為能否享有公民基本權益的首要指標。──堅持煉功者或家屬,不得工作、參軍、入學、取消養老金,沒有人身自由;明確表示同情、幫助、支持法輪功者也屬不受法律保護之列。

7、全國各大小行政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大中小學校統統被要求參加所謂的「百萬簽名運動」,強迫男女老少各行各業簽名表態、捲入為少數當權者的利益服務的骯髒政治把戲。

8、全民洗腦。──上班要參加反法輪功的政治學習;上學要答題、作文反對法輪功;報紙電視電台反覆播放反法輪功內容,如此等等。

二、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惜摧毀了國家體制的合法性

鎮壓的組織、系統、計劃相當嚴密。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在組織上系統上作了精心的部署和安排。早在1999年6月10日就專門成立了由李嵐清任組長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作為它的決策和執行機構,由政法委書記羅幹主持,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它擁有廣泛的絕對權力,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都相繼成立了610辦公室,隸屬於當地的政法委。在處理法輪功上,610辦公室直接指揮操縱,嚴密控制著各級的黨政機關及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國安部門,以及宣傳機構,新聞媒體。按照江澤民的意圖、命令和需要,積極開展各種鎮壓活動。

它帶頭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法律反對以思想定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和懲罰的行為,不能定罪,法制反對以言代法。世上的民主憲政國家都一致肯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律,都遵行一切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政策行政命令無效的憲法原則。江澤民卻可以任意宣布法律。

它大量炮製了誣陷法輪功的謊言、黑材料和偽證,精心編織了1400例,斂財,豪宅等等矇騙群眾,編造假理論,篡改法律精神實質,任意加扣政治帽子,羅織罪名。網絡了一些作偽證的人,無恥加害法輪功。

它們全面收集了全國以及世界各地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名字,部署對重點人頭的監控、抓捕和迫害。

它倡導大搞假運動,利用宗教界搞政治,搞外交,摧毀了宗教組織的性質。

它不惜出賣香港人民的利益,把「五十年不變」的官方承諾撕得粉碎。

為了從思想上,理論上把法輪功徹底搞垮,江澤民指揮其爪牙羅幹和610辦公室從理論界,學術界,科技界,法律學界,心理學界,宗教界,醫學界,政治學界,社會學界,哲學界,語言學界,拼湊了所謂的御用專家和學者,斷章取義,顛倒黑白,刻意歪曲的一貫政治大棒手法,為虎作倀,虛張聲勢,欺騙和要挾人民。

獨裁之下無政府,專制之下無學者。在江澤民個人的專制下,各種政府機構,哪有自身的存在法律依據?哪有它們行使法律和人民賦予權力的能力?江澤民閹割了整個國家機器,整個政府。在這樣的獨裁中,獨立思考者格殺勿論,哪還談得上學術的清廉和嚴謹,哪有學者的自尊和尊嚴?江澤民不僅鏟除了時值改革開放的歷史命運,亦剿滅了整整一代人,扼斷了他們原本有幸向中華傳統回歸的通路。

三、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惜動用了最野蠻的國家公開搶掠手段

江澤民還從經濟上搞垮法輪功修煉群眾,方法多種多樣,如抄家沒收財產,現金,存款,有價證券,電視機,收錄機,傳真機,照象機,攝像機,手機,金銀首飾,汽車,摩托,開除公職,沒收房產,掃地出門,不發工資,退休金,斷絕收入和生活來源。

學員去政府部門上訪,被抓住,首先把隨身的錢財搜走,層層公安盤剝,巨額罰款,承擔押送人員的食宿雜支費用和保證金。被關押進監獄和拘留所的,牙膏,牙刷,草紙,毛巾,肥皂等生活日用品,必須付高於市價許多倍的錢購買。伙食費十分昂貴,質量低劣。有的勞教所抓了罰,罰了放;放了又抓,又罰,保持財源不斷增長。

被強行抓進轉化班,辦一期收費就是幾百幾千。拒絕轉化的就一期一期的繼續辦下去,精神上肉體上的壓力不斷加碼,經濟上的壓力更是壓得人喘不過氣來。

辦企業的修煉人,企業被它們搞垮。城市居民中的淪為赤貧。農村的農機農具,豬羊牛,口糧搞得精光,生活權,生存權徹底被剝奪。

不少執法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趁機大撈一把,中飽私囊。在鎮壓法輪功過程中,進一步助長了本已病入膏肓的貪污腐化。

江澤民肉體上的折磨還不能滿足其嗜血成性的本性,從精神的摧殘上取得它獸性的需要。利用多所相當於前蘇聯專制下的特殊精神病院,對大量健康的修煉群眾,其中大多數是婦女,濫用精神藥物進行迫害。受過重藥物,或有害中樞神經藥物傷害的學員,輕者出現嘔吐,不能控制地顫抖,目光呆滯,頸部僵直,舌頭伸長,喪失記憶,重者死亡。

國家警察可以在工作之時,公然強姦女性修煉群眾。政府幹部可以任意指使打死人,不償命。國家媒體不惜大造謊言,把思想業力直接灌輸進人民的心靈。國家元首江澤民帶頭撒謊,耍無癩,用權、用錢、用高壓,用邪惡犯罪的最高領導集團,裹脅各級政府和領導集體犯罪,大開殺戒。在江澤民「打死算自殺」的黑色恐怖令下達之後,修煉群眾的迫害致死人數驟然上升。

四、鎮壓法輪功,江澤民開創了系統性、制度性犯罪的流氓網絡手法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組織系統密如織網,它實行的是網絡專制,把鎮壓法輪功的組織布滿全國,推向海外。

它佔用現有的整個國家機器,各種組織、單位還不夠,凌駕於國家憲法規定的國家體制和性質,國家機構之上,另外搞了專門的立法,執法機構,以610辦公室為新生的毒瘤,附庸並凌駕於國家機器上,強迫官方的、社會的、所謂民間的機構和組織,利用各種機會,場合,藉口,形式,以及造謠污衊,無中生有,栽贓陷害,移花接木,欺世惑眾,顛倒黑白等各種方法整治修煉群眾。

它動員一切政治界。理論界,學術界,法律學界,科技界,文教界,宗教界,新聞媒體,出版界,出謀獻策,炮製理論,憑空捏造法律依據,編排謊言材料,為其鎮壓輸送各種武器和各種狂轟爛炸的思想業力炮彈。

它指揮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台,以及全國所有的新聞媒體和網站,發動鋪天蓋地的謠言網絡攻勢,日夜不停的污衊法輪功,實行信息和新聞的壟斷和封鎖,壓制一切不同的聲音,破壞國內外的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站,不准外國記者報導,採訪和拍照真實情況。不惜攻擊海外電子網站,盜用法輪功網站名義進攻外國政府部門。無所不用其極。

它用各種欺騙,明目張膽的威脅和利誘的方法,動員全國,全世界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團體,各界人士,按照它的意志和要求去表態,簽名和採取行動反對法輪功。把批評其鎮壓無理的組織和國家視為敵人,用金錢收買國際上無恥之徒向其發動進攻。

它控制全國一切黨政軍,立法,司法,行政,監察,財經,貿易,文教,企事業的領導人,強制他們按照它的統一部署,積極參與鎮壓的統一行動。

它號令全國的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動用古今中外一切刑具刑罰,罄竹難書的手法鎮壓,命令「打死的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惡令一出,大量的集體屠殺慘案急劇上升。

它採取全方位的網絡連坐和株連制。家中有人煉功,就株連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兒女,親朋好友,單位,學校。子女不能入學,升學,參加工作。親屬有工作的提前退職下崗。

拘留所,勞教所裏有人煉功,就連坐懲罰工作人員,同室人員,給予各種法外刑罰。有的勞教勞改所實行「包夾」制度,幾個勞教人員看管一個學員。一舉一動受到監視,動則打罵成了家常便飯,好人受氣,惡人囂張。

它以功名利祿,金錢收買,利害獎懲為手段,搞一連串的對法輪功的社會網絡監督和控制,就像文革中的所謂「群眾專政」,更有甚者,發展為國家制度性的,體系性的專政網絡。如檢舉揭發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散發講清真象資料的學員,給多少數量的獎金;抓到一個法輪功學員,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加記多少分數,按分數發給多少獎金,提級加薪。迫害的越厲害的地方,悔過書,保證書,轉化者多,列為先進單位和個人,在全國,省,市表彰,以此來調動和唆使各方面人員破壞國家法律,迫害人民的積極性。

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不僅從整體上來說是政治上,思想上,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具有網絡性,系統性的施行迫害,對每一個學員的控制和鎮壓來說,同樣具有全面性和網絡性。如私拆信件,竊聽電話,監視跟蹤,扣押身份證件,不准旅行,不准出國,不准走動,不准拜親訪友,任意搜查抄家,不准交流開會,開除公職,開除黨團籍,軍籍,學籍,拿走現金存款,沒收企業及家庭財產,巨額罰款。

強迫綁架進轉化班進行洗腦。如不順從,就押送勞教,勞改,精神病院,戒毒所,行政拘留所,進行迫害。

五、鎮壓法輪功,江澤民的凶殘本性暴露無遺

人民的國家政權最根本的特徵是保護人民,江澤民鎮壓一億修煉法輪功的善良人是明目張膽的篡改國家政權的根本性質,是對人民的背叛。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性具體表現在:

從頭到腳到全身進行毒打和傷害。如打破頭,打耳光,打眼睛,打斷鼻樑,打斷牙齒,切斷喉嚨,打斷頸椎,脊椎,手腳銬斷筋骨,電擊頭,嘴,乳房,陰部,肛門,四肢和全身。

用的刑罰不僅集古今中外之大成,還多有翻新。如蘇秦背劍,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灌射有害藥物等等,據不完全統計,就有一百多種。不僅傷及內臟,傷及神經,有的被打的吐血不止,危及生命。有的多次打的昏死過去,有250多人因此而喪失了生命。暗中傷害致死者,遠遠超過這個數字。

啟用惡人傷害好人,用犯罪的私罰對待不犯罪的無辜百姓。打死了說是自殺,還將責任推給法輪功。

強迫懷孕的學員墮胎,扼殺無辜的生命。將八個月的嬰兒迫害致死。

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拋入男牢房。

把沒有斷氣的學員拉去活活燒死。

把殘疾學員折磨致死。把健康學員迫害致殘。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將15名法輪功學員害死,還散布謠言說是集體自殺。從當年陰謀策劃的「香山集體自殺」的不得成功,到「天安門自焚」鬼計的破產,今天不得不把學員抓起來,集體屠殺,然後拙劣地宣稱自殺。

北京警察當街打得女學員遍體鱗傷,打斷兩顆門牙,拉到橋下強姦,並將膠皮棍猛勁地插入陰戶。前門派出所所長公然多次強姦女學員。

罪行滔滔,罄竹難書。

六、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實踐並完成了個人的獨裁統治

為甚麼江澤民會對法輪功如此仇恨,許多善良的人民怎麼也理解不了。其實,仔細一看,不難明白,江澤民要大權獨攬,在今天改善人權,給予民眾更多自由,尊敬人民信仰選擇等國際社會走向大勢所趨的情況下,輕易是不能完成的。江澤民選擇了攻擊法輪功,是因為那些煉功的人民群眾,都是些不用調查,就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好人。江澤民自以為選擇了社會的突破口,三下五除二,就可以達成大權獨攬的目的。不能不說,在江澤民的立場上,它是達到了完成獨裁的目的。全中國上至國家總理,被噤若寒蟬,下至每個個人,生殺大權全都操在警察,地方領導手裏。連思想上的想法與江氏不合之處,都會招來殺身之禍。江澤民用國家系統性地,制度性地犯罪,已經把中國演變成了它的獨裁工具和施暴手段。

江澤民無恥鎮壓法輪功,是對中國人民實行全面的專政,是用文革中群眾專政的手法,對人民民主,自由,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命權,生存權的徹底剝奪,是對全世界正義,道德,人權的進攻,也是對社會公理,真理的挑戰。與法律精神相違,踐踏了世界人權公約,成了世界發展,保障人權,爭取和平進步的絆腳石。

但是,江澤民機關算盡,卻逃不過上天的公正原則。江澤民犯罪的同時,也就是把自己釘上歷史恥辱柱過程。屆時請全中國人民、全世界人民到天安門廣場上去作歷史的見證吧,看看禍國殃民的江澤民犯罪集團將怎樣被推上千古的斷頭台!(初稿,成於200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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