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麻城市警察的殘忍:開水燙頭,火燒腳底,往嘴裏倒痰、塞衛生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7月25日】我們是大法弟子,湖北省麻城市中一鎮迎集鄉人。中一鎮派出所未經任何手續把我抓去非法關押43天。在這一段時間裏他們用盡各種方式毒打與折磨我,如:惡警彭騰用皮鞋在我身上亂踢,用手在我臉上亂打。說一些下流話侮辱我,惡警李華用大板椅打我時,還要我把衣服掀起來,後來把板椅的板子都打斷了。邪惡之徒劉漢宗現任迎集分社辦事處人員,他經常不讓我們吃飽,甚至不讓做飯,不讓我們上廁所,當允許我們上廁所時,若動作慢了點,就要遭到毒打,還強迫我們下跪。因我不從,打手韓輝賢、曹潔就把我的一隻手從後背繞到肩上,另一隻手從肩上下去銬著(「背寶劍」刑罰),並用皮鞋踢我的眼睛,再把冷水往我脖子前後淋。打手韓輝賢又把滾燙的開水倒在我頭上、腳背上,把痰往我嘴裏倒,把例假換下來的衛生巾硬塞進我嘴裏,然後往我身上扔爛蘋果,用打火機在我腳底燒。就是這樣折磨,邪惡之徒還不罷休,他們打我們時用的粗棒子不知都不知打斷了多少,邪惡的劉漢宗還騎著摩托,讓幾名男學員在後面跑,若不從,就往死裏打。這些鐵證如山的見證都是邪惡迫害我們的事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