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言人簡鴻章說,「這一切都是(中國主席)江XX的醜陋表演。其目的就是誹謗和陷害法輪功,為根除法輪功製造藉口」。
簡鴻章說,「我們相信這些人並非法輪功成員,因為法輪功始終反對殺生,包括自殺。真正的法輪功學員不會參加自焚」。
「這幾名參與者不是真正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是犧牲品。這揭露出江氏的罪惡。這也表明他對法輪功的鎮壓是殘忍的,肆無忌憚的」。
報導說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該四人犯有「故意殺人罪」,並分別判處徒刑從七年到終身監禁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