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中的有益形式均可為法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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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6日】我是在讀博士期間得法的。得法以後,因我深感到大法的威力,和其他同修一道,利用常人的各種形式,如張貼海報、組織得法早的同修逐個宿舍進行面對面的洪法、義務播放師父在國內的講法錄像等多種形式,使很多有緣人得聞大法。隨著得法人數的急劇上升,學校開始干預,以至於將我們每天煉功學法的活動室停了電。當時,部份同修有不同看法,我一時也有點認識不清。隨著學法的不斷深入和師父不斷地為我們破迷,我明確了大法修煉者衡量對與錯的標準,那就是看做事的動機和目的。如果是「為人得法」和「為弟子提高」而做的,那就是對的,不拘形式。

7.20以後,邪惡的舊勢力破壞性地檢驗大法,大法弟子進入了空前的嚴峻考驗時期。在鋪天蓋地的狂轟亂炸之後,我開始逐漸地清醒:悟到這是「改變我們千百年骨子裏形成的人的理,退掉人的表面那層殼」的極好機會,同時堅定我們的正念。雖然認識到:應該而且有必要到北京為大法說一句公正的話,但因對「參與政治」的認識不清,遲遲沒有邁出那「萬斤腿」 ,直到2000年5月12日。2000年6月16日,慈悲的師父又用自己的莫大承受,親自往上「拔」我們,為我們破了這層迷。但時至今日,仍有人固守著自己人的觀念,認為弟子走出來正法除惡是「干涉政治」。同修啊,甚麼叫「以法為師」啊?我個人的理解就是:師父告訴我們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師父告訴我們是甚麼,我們就相信是甚麼;不打任何折扣。近來,師父還在給機會,應該是最後清醒的時候了。我建議:這類同修靜下心來,認真學幾遍「挖根」和最近的新經文,看效果如何。我們應該明白:現在是正法修煉時期,可不是普通的個人修煉啊!

正法主要是正人心。不管你是被迫停職、開除,還是其他情況,都可以利用自己的實際情況向有緣人洪法和說明真相。舉一個小例子:我因堅持修煉,三月份被停職。我利用停職前的最後一次課,給同學們講了半小時的真相。後來,我做夢說他們班裏的同學分成三部份:其中一部份穿著和我一樣的衣服。我悟到這可能是得法的人。

我理解師父的「隨意所用」,不僅僅是指文字,還有常人中各種有益的形式均可以為正法「隨意所用」。

讓我們在正法中走好每一步,儘早完成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跟師父回家。

願我們整體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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