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有依法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被抓回後,副所長辛昌華就通知其親屬:必須交2.5萬元的所謂「保證金」才放人,並且宣稱這是所裏的規定(這個斂財計劃是由三七三派出所和54所專門針對依法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制定的),並威脅不交錢就不放人。這所謂的「保證金」也是因人而定的,他看誰的經濟條件好,就讓誰交的多;最少不能低於1萬元。因家人救人心切,就千方百計地交上錢,中了他們的圈套。他們還打幌子掩蓋自己的斂財罪行,規定甚麼一年內不上訪、不參與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的事情,就如數退還「保證金」。其實,即使到期了,他們也不退還,都非法扣留在所裏,有的弟子被非法沒收錢款後,連張白條都沒有,都被他們揣進腰包裏私吞了,有的還用在獎勵舉報的惡人及特務上。如有上訪者,所交的錢全部沒收,「上繳」財政。財斂夠了,辛昌華就打發弟子回家,等剛到家,不一會兒的時間,派出所又來人,謊說所長吳福才又讓去一下、了解一下情況。這樣又把弟子騙到派出所,所長吳福才反倒問:是誰讓你走的?大法弟子說是辛昌華讓回家的。這時再找辛昌華,他已經沒有了蹤影。所長吳福才接著就對弟子進行非法關押。當親屬找來問為甚麼還不放人,不是說交了錢就放人嗎?他們就採取各種方法欺騙或說上級命令──錢也騙到手了,人也關押了,他們的陰謀也得逞了。──然後,他們就對弟子進行非法拘留或關進看守所(如果是54所的職工,還要取消一切待遇,只發給基本生活費)。
在這期間,惡人辛昌華與吳福才兩人一唱一和,辛昌華一般表現很和善的樣子,讓人覺得他很「關心」你,處處為你「著想」,等把錢騙到手後,他就退縮到一旁,沒有了蹤影,而由吳福才來進行下一輪的非法行徑。他們用這騙局迫害了不少大法弟子。
在當時很難讓大法弟子識破,但過後冷靜想想,就可看出其中的陰險來。
希望大家能夠吸取教訓,要處處「以法為師」,「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徹底鏟除邪惡,破除舊勢力所安排的一切。
犯罪警察及幫兇:
石家莊市橋西區三七三派出所電話:0311─3633330(總機)─4444;
所長:吳福才(於99年底由臭名昭著的興華街派出所調入)辦公電話:0311─3615231家庭電話:2033165傳呼:96777─2199;副所長:辛昌華(專門迫害法輪功,此人就住在54所生活區內,望知情者提供詳情)傳呼:96777─2203辦公電話:3633330─4734;54所家委會陳彤辦:3633330─4407;陳瑞燕傳呼:126─106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