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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破哈爾濱長林子監獄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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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21日】我於2000年6月20日去北京上訪,6月22日被非法押到哈南崗看守所,12月27日被非法關押於長林子勞教所,於2001年8月10日釋放。為了講清真相,揭露邪惡,跟上師父正法進程,我把長林子勞教所如何對待大法學員、我如何從寫「三書」中醒來「聲明作廢」,加倍彌補,挽回損失的做法通報網上。

一、勞教所如何對待大法弟子

勞教所首先逼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真善忍,對堅定的大法弟子採取如下手段:1、不准家屬探望。2、有「包夾人員」整天形影不離,打罵是家常便飯。3、經常搜身,有時一天一次。4、不准接觸筆和紙。5、超時勞動,經常遭毒打和吊打,用電棍電。6、只睡幾小時覺。7、不許喝水。8、不讓吃飯。9、不讓大便。10、對絕食的大法弟子往死裏灌等等。

我剛來這就有5、6個警察找我談,手段是軟硬兼施,逼我寫「三書」(即悔過、保證、決裂),不妥協就被強迫幹活。緊接著把我帶到關押已妥協的人的號裏。所裏給我一週時間,不幹活,除安排兩名已妥協的人的所謂「幫助」外,還有一名專看著我們三人的管教人員。

在邪惡的威逼折磨下,我抱著能得到「寬鬆環境」的僥倖心理於12月29日寫下了「三書」。但我沒寫大法不好和不煉功,只說政府不讓而不幹的三件事。

二、以法為師 從迷中醒來

2000年底,我們號進來6名新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勞教所的管教讓他們聽我們三個已妥協的人的情況。這6名大法弟子不但不聽,還理直氣壯地背法理,講真相,揭邪惡,同時還向我們洪法,傳師父在「大湖區」講法。聽後使我悲痛萬分,頓時從邪悟中醒來,認識到自己偏離大法的嚴重性、危害性,便立即向大隊提出退回上交的「三書」,經多次索要不予理睬後,我就當即立斷地寫了一份「聲明作廢」上交。

三、堅定大法,加倍彌補,挽回損失

勞教所對堅定的大法弟子和那些認識到向邪惡妥協的錯誤後又重新堅修大法的大法弟子是變本加厲地迫害。2001年1月20日(正月初七),管教拿著一些所謂的「現身說法」材料讓我們念。當讓我念時,我說:「我不念,這材料講的是假話,對讀者、聽眾是有害的,我是修大法的,不幹壞事。」這時管教氣急敗壞,特別是生活管理科吳科長說:不念不行。邊說邊掐著我的臉帶進小號,把我銬在小號門上,兩手被一隻手銬銬在門欄杆上,在這站不直、坐不下的小號門上。我被銬了三天三夜,這三晝夜不給被蓋、不讓穿鞋,管教來搜身,衣袋的東西全部扣下。在這裏只要不妥協就經常被關進小號。大法弟子張慶久、畢自海、王吳兵等就被掛了十五天,腳和腿腫的很粗,路不能走,鞋更無法穿上,疼痛難忍。真是被折磨的死去活來。更為狠毒的,所裏將每個小號門欄杆頂部又加焊一根橫欄杆來吊掛大法弟子。沒焊前,被吊的胳膊可平伸;焊後,銬子掛在上面,胳膊只能總舉著。

一次,管教讓我們談「天安門自焚」是真是假,事後對說「是假的」的大法弟子,管教逼著背「勞教守則」,每天早5點起床,晚11、12點睡覺,不允許大便。一次,不讓我去時,我同他們講理,被一個外號叫「怪物」的管教騎在我身上,拳打腳踢。

一天,省司法廳勞教局和哈勞教局二人被所裏李科長帶著到我們號,向我們說:「認為功不好,回家也不煉的舉手;認為現在國家不讓煉,我就不煉,將來國家讓煉時再煉的舉手;以上兩種情況以外的舉手。」我便舉手說:「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我堅決煉法輪功,大法修定了,想法不會變。」該副隊長不由分說地把我帶進車間嚴管。這裏不准帶水杯喝水,安排「包夾人員」看著我,經常打我罵我,抽煙往我臉上噴,摸我胸做下流動作。我向竇教導員反映,他反倒下流地說:「你是小姐呀,怕摸,不妥協就該這樣。」在食堂吃飯時,當我揀別人剩的時,「包夾人員」都往下搶,並說「活該挨餓」。我們白天幹完活,晚上在地上朝牆站至半夜背「守則」,有時站到第二天四點,而六點就起床了。這樣,白天幹活稍打瞌睡,「包夾人員」就打罵我們。在車間別人隨便喝水,而被嚴管的大法弟子不許喝水。

2001年3月29日,所裏召開總結會,對那些已妥協的人大幅度減期1個月或10個月不等,會上宣布堅定修煉大法的超期加期2個人,另有4個人即不加期也不放,其中一人已超期加期5個月,總之,只要不妥協就不放人。

2001年5月,司法局又出台(新管理規定),對堅定修煉的或重新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加期的規定。這裏對我們更邪惡了。飯不讓吃飽,寧可扔掉也不給我們吃,不給水喝,無論在車間幹活還是在教室都不給水喝。不准大便,白天方便時間短,夜間更難,晚上如有一人小便,大家也都得起床,不去不行。一次輪到我小便時,大便實在憋不住時,就拉在便桶裏了,被發現後分別遭到犯人和值班管教的毒打。晚上睡覺兩個「包夾人員」夾著我們三個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如果我們挨不緊,「包夾人員」就用力踹後腰,他們管這叫「開汽車」。幹活時間長,如白天完不成,晚上接著直至幹完為止,有時幹到12點,並常挨打罵。

在無法承受的情況下,我們有的絕食,有的拒絕幹活。王煜鷗管教把我帶進辦公室,一邊罵我為甚麼不幹活,一邊用力打我嘴巴子,隊長郝威是邊罵邊踢還不解恨,又用腰帶和拳頭打我的頭,他倆輪番打,打累了,又拿來電棍,讓我去抓,我不抓,他們就往我脖子和手腕上電,他們邊電我,我邊喊,如果我承受不住我就撞牆!王狠狠地打了我兩拳,並說:「你這樣能回家嗎?」我說:「回不了家就死在這。」石說:「你死不死,我們不管,反正不幹活不行。」我說:「我們沒有錯,不應該教養我們的,活更不應該幹,要無條件釋放。」

所裏給絕食的大法弟子孔曉海灌食後,他不停地咳嗽,第二天早晨吐了半盆血,下午就沒氣了,背到衛生所,用單架抬上吉普車,開出勞教所,所裏謊稱孔曉海死於心臟病。大法弟子畢自海灌食後根本就站不起來了,只能躺著,所裏謊說他有肺結核(現生死不明)。這兩人沒灌食前根本沒有病。

6月中旬我就到期了,可竇所長還讓揭批,說不寫就不放,我義正辭嚴地說:「修大法是做好人,寫揭批是幹壞事,我絕不能寫,信仰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

我抓住慶「七一」活動人多的機會,結束前,我大聲喊:「我是XX,為甚麼超期不放?誰也改變不了我修大法!」就這樣我又被關進小號。這時大法弟子已有80來人絕食,我們呼籲的口號是:「還大法清白,無條件釋放所有在押大法弟子!」

7月24日,所裏對絕食的大法弟子王洪濱,李敬東、徐乃文坐鐵椅子,共坐了七、八天,這期間,我質問管教:「為甚麼讓他們坐鐵椅子?這是違法,是對人體的殘害……」石所長說:「為甚麼別人吃飯,你還不吃飯?」說著逼著我也坐上了鐵椅子了。

由於我堅持不釋放就不吃飯,以理拒爭,這樣邪惡就反覆折磨我,除坐鐵椅外,一會兒罵,一會兒打,一會兒掐脖子,最邪惡的管教於濤一會兒踹我手,一會兒往我臉上吐唾沫。他還派人拽我兩個胳膊,有人死抱我頭後仰,用礦泉水瓶裝上米湯,用手撕開我的嘴唇,把米湯對著嘴就倒,由於我寧可嗆死也不准米湯進肚,就咬緊牙關,甚麼也進不去,這時於濤命令繼續灌,讓人捏住我鼻子,但我就是不張嘴,最後憋得臉都青了,要背過去氣去了,於濤才放手。這時於濤讓人對著我的嘴撒尿,還讓人屁股對著我嘴,就這樣一直折騰到凌晨三點才讓我上床,同時告訴看管人員每10分鐘扒拉我一下,一直殘害到8月10日釋放止。

以上是我在長林子勞教所的所見所聞,所做所為中看到了長林子勞教所的邪惡,深刻認識到學法的重要。由於我對大法學的不好,理解不深,因此在磨難面前就承受不住,到長林子勞教所僅兩天就寫了「三書」,給自己和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在師父的慈悲安排下,得到了大法弟子的幫助和學習師父在「北美大湖區」講法,才使自己從迷途中醒來。當我正信、正悟後,我覺得自己從來沒有的高大,魔也確實變得小了,在我們絕食時,他們真的害怕了,一連幾頓都是麵條和荷包蛋,勸吃,勸喝。當我真的在法上時,也就沒有了怕,敢於在邪惡面前堂堂正正證實大法,雖身體承受些,但最終還是邪惡妥協了,我在甚麼也沒寫的情況下得到了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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