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配合,邪惡就無計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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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25日】我於2001年1月1日第三次到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剛喊出「法輪大法好」就被兩個武警搶下橫幅,推倒在地。我站起身被他們推上警車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院過道上。這裏站滿了先抓來的功友。呆了不長時間,又把我們強迫押上車拉到昌平新蓋的大監獄。在這兒過了一夜。第二天把我們送到延慶縣公安局,下車時逼迫每人交30元車費。

我被一警察帶進公安局內,第一項是照相,我拒不配合,這個警察抓住我頭髮往牆上撞,我閉著眼睛,他們還是照了。接著就是非法提審,問姓名、地址。我還是不配合,不說。最後來了兩個打手,其中之一的叫耿仁慶。他們先是打我的左右臉,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看我還不說。又給我帶上手銬用電棍電我,將燃燒的煙頭一個鼻子眼上插一個強迫我吸煙。直至把我折磨的奄奄一息才住手。晚上8點多把我送到一養老院(這裏已關押很多大法弟子)臨走之前組長很不甘心自己的失敗,又往我脖子裏倒了兩杯子涼水。

第三天來提我時,功友們都拽著我,不讓他們提審我。耿仁慶和一個大個子警察把功友們一頓拳打腳踢,並罰站一天,晚上5點左右組長叫來他的手下把我的毛衣全扒下,只剩一件線衣,棉鞋脫下,光腳推到門外凍著。他們坐在轎車裏看著我。隔了一會過來問問說不說姓名、地址。就這樣折騰了一大陣子,看我實在不配合,只好又把我送回敬老院關押。

第四天,功友們商定把門頂住不讓他們進來提走一個功友。同時大家要求無條件釋放(這裏的所有功友從進來就開始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到了下午,他們調來一些武警從門上小窗跳進來把我們五個(他們認為挑頭的)五花大綁,把我們扔上車拉到一浴池扔到水坑裏,光著腳趴在地上,嘴啃著地,衣服都濕透了。接著把我們手、腳全綁到椅子上,強行灌食。灌食醫生警號是062660和062661。灌完食又給我們送到看守所繼續關押,我們堅決不配合邪惡,寧可以身證實大法。就這樣他們無計可施,達不到目的,兩天後把我們全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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