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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地亞哥學員欲向大使遞信 中國日報歪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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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9月8日】2001年8月29日星期三,報紙刊登了一項公眾活動的廣告。人們被邀請與中國駐美大使一起慶祝中國贏得2008年奧運會的舉辦權。七名學員前往餐廳準備向大使遞交一封信並請他提醒他的政府有關對法輪功的凶殘鎮壓問題。信的標題是:「停止暴力鎮壓和平的法輪功學員,停止散播對法輪功的仇恨,停止破壞善良人的生活!」

學員在餐廳就座並被遞上茶水及其它服務後,一個佩戴紅星,看上去很像安全人員的人氣勢洶洶地來到我們面前,查問我們是不是法輪功學員。由於我們認為像這樣無禮的質問在美國是對隱私權的非法侵犯,我們甚麼都沒有告訴他。這個充滿敵意的人開始為我們拍照,一名學員也為他拍照,並走上前問他是誰,為何要給我們拍照。他聲稱他是《世界日報》的記者。這位學員要了他的名片。很清楚,他叫李大明,只是《世界日報》的專職記者。很顯然,他認為為大使而假冒安全人員是他的責任。

很快,受記者唆使的餐廳老闆來到我們的桌旁,他看上去很緊張。他結結巴巴地辯解說他需要我們所坐的桌椅,並聲稱這是一項私人活動請我們離開。為了不引起混亂,也為了不破壞向大使遞交信的初衷,我們離開了餐廳並在停車場等候。不久,一名聖地亞哥警察署的警官來了,告訴我們餐廳老闆向他表示這是一次私人聚會,並讓我們離開餐館所屬的場地。警官勸告我們如果我們不這樣做,我們將會被拘留。他告訴我們可以到人行便道上,或在那兒附近遊行,還可以展示展板。可是我們沒有任何展板或標誌,只有信和鮮花。警官看到我們絕無惡意,便主動提出要去見大使或其隨從,向他們說明我們希望向大使遞交一封信。正當我們與警察商量相關事宜時,大使到了。許多在華人社團聲名顯赫的人物也到場了。他們擺出一副得「保護」大使的樣子,形成一堵四、五英尺厚的人牆,使大使看不到我們。我們沒能夠遞上我們的信和鮮花。稍後,我們就離開了。

很顯然,中國新聞記者與餐廳老闆並不知道加州法律中的安拉(Unruh)公民權利法就是適用於我們遇到的這種情況的,加州民法典第五十一條保障公民在商業場所中的平等權利。該法律條文規定,「在本州管轄權範圍之內,所有人一律自由與平等,不論性別,種族,膚色,宗教信仰,血統或民族來源,在一切商業場所中,無論商業類型,均有資格享有全面平等的膳宿,便利,設施,優惠或服務。」任何人在公共商業場所不能被任意地拒之門外。

第二天,關於我們的報導相繼出現在幾家中文報紙上。文章歪曲事實,說我們企圖挑起事端並足具威脅,以致華人社團不得不「形成人牆」來保護大使,文中還有其它的一些荒唐可笑的不實描述。照片被刊登在中國日報上,這照片本應證明我們是何等的具有危險性,可照片顯示出我們三人在停車場上輕鬆而面帶微笑。而刊登在XX黨報上的文章說我們是法輪功「鬥士」,從不會笑,並且一點也不真善忍。記者甚至更加荒謬地造謠說我們恐嚇他。他還自作聰明地宣稱我們企圖起訴大使。我們當然清楚地知道大使享有外交豁免權,因而從未考慮要採取這樣的行動。但現在我們確實考慮到要起訴這個報社記者或其不實報導,或餐廳老闆對我們的造謠中傷,並根據安拉法起訴他對我們的歧視。在江氏邪惡集團的統治下,一些人每天都在散播著大量的謠言,用來遮掩被折磨致死的人數(到目前截止,超過270名法輪功學員死於警察拘禁期間),用來掩蓋對成千上萬法輪功學員的非人道迫害,用來掩飾對法輪功學員、基督徒及其它精神運動人士的人權的徹底剝奪。相形之下,這些介紹大使來訪的中文報紙上謊話連篇的文章與那些謠言相比,只是滄海一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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