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的承諾

——二次被非法拘留中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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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3日】
(一)

如果由於我的原因,能使眾多的大法弟子在修煉的路上幡然猛醒,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我便願做這回歸路上的一顆基石......

(二)

如果由於其他同修一時不慎或怕心所致,暴露出我的姓名與住址,我因此而入獄(或拘留),為他(她)們承擔部份責任,我並不怨恨他(她)們,相反我卻會為他(她)能夠在正法的進程中邁出那勇敢的一步(雖未盡善盡美)而感到欣慰和祝賀......

迷中悟

(一)

怕是攔路虎。
私為絆腳石。
情是一張無形的網。
敢於斬虎、移石、破網者
──即為覺者。

(二)

笑對群魔舞,
坦然相對之;
心中無執著,
魔王自退之。

(三)

心在難在。
心無難無。
心者何物?
乃執著也。

以上為個人體悟,僅供同修參考,若有不妥之處,誠請慈悲指正。

合十
大陸大法弟子
2001年10月於拘留所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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