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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幻覺控制」

——新華社 「弒父殺妻」案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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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4日】年末的12月17日,新華社又製造一新的謊言,將 「殺人兇手傅怡彬」亮相,再次挑起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以所謂的「幻覺控制」行兇,並作為犯罪動機,使人茫然不知所措。此舉證明江澤民之流詆毀法輪功的手法已經到了黔驢技窮的地步了。

首先,讓我們看一看謊言出籠的套路。在迫害法輪功的近三年中,宣傳機器的鼓譟採用的是 「文革」運動式的手法:頭天由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和《焦點訪談》節目中曝光,第二天由新華社播發調查報告或通訊,《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同時,地方電台,電視台,報刊等宣傳媒體轉播、轉載,從而達到禍亂全國之目的。明智的讀者一定還可發現這樣一條規律,謊言出台一般是在重大節假日等所謂敏感的日期之前。為甚麼呢?因為堅定的法輪功修煉者節假日上訪人數相對增多。為了堵住說真話的嘴,阻止上訪,邪惡之徒只好用新的謊言遮蓋舊的謊言支撐局面。這次《人民日報》評論員聰明了一回,沒有及時發表評論,只有難為新華社記者了,自編通訊、自發評論。哪知這樣卻交不了差,紙包不住火,邏輯、事實都站不住腳,只好在星期一後再次鼓譟:我要撒謊,誰敢不聽!12月24日《人民日報》老老實實補上《評論員文章》。這就是獨裁、暴政的最好見證。其方法與「天安門自焚案」補上湖南潭一輝「自焚案」如出一轍。

對這次「弒父殺妻」案,因離譜太遠,不用做過多、深入細緻的分析,只看其粗略的淺條就夠了。第一,吹鼓手們總結了以往編造謊言的經驗教訓,在以下三方面做了「改進」。1、儘量讓「當事人」多說話;2、注重國家法律;3、部門之間加強協調配合。殊不知弄巧成拙,適得其反。第二,導演和演員的水平太差。殺人兇手傅怡彬在接受案件調查或審訊時,與其說是交代「犯罪事實」,不如說是在「演講」,細心的觀眾一定看到了傅怡彬在口若懸河的同時,高高蹺起二郎腿的鏡頭,試想同樣的人同樣的事在現實生活中會發生嗎?第三,愚民政策再次表現得淋漓盡致。在傅怡彬的「演講」中,所引用的話大多是宗教中的內容,這種七拼八湊的東西根本就不是法輪大法的內涵,這種斷章取義、栽贓陷害的老手法再也不管用了,想愚弄百姓反倒使自己更顯愚蠢。

除了以上的敗露之外,倒有一點是別出心裁,即以「幻覺控制」代替原來的「精神控制」。縱觀近幾年新聞媒體詆毀法輪功的常用手法是移花接木,嫁禍於人,其中叫囂最多的莫過於「精神控制論」。因其中沒有理論根據(在李洪志先生的書籍、講話中找不到)和實踐依托(無事實)而無法騙人。「幻覺控制」則不同,因幻覺只有本人可知,又不能用科學方法測定,想怎麼說就怎麼說。那些「被雇來的」所謂的心理學家連最起碼的邏輯都不懂,就如同連一加一等於二都不懂的人在陳景潤面前談數學一樣,居然被搬上電視鏡頭,真是可笑之極,荒唐之極!為甚麼就不對傅怡彬的悠悠自得,滔滔不絕的「演講」作一番心理分析呢?

堅定的法輪功修煉者在被迫害中不斷向世人講清真相,不畏暴政、強權,勇於堅持真理,使邪惡膽寒。謊言重複千遍終究是謊言,造謠的宣傳工具再也蠱惑不了人心,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行惡者的下場是悲慘的。利用傅怡彬做文章不會有甚麼好結果,只能是醜態百出,漏洞更多,邪惡的表演將讓世人更加看清楚說謊者的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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