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的部份事實(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苗欣,女,10歲,大慶市採油三廠擁軍二小學生,家住大慶市採油三廠樓區。

2000年11月28日進京證實大法回來後去學校上學,趙校長讓寫所謂的「三書」:保證不煉功、不進京、與大法決裂,不寫就不讓上學。遭嚴詞拒絕。最後被採油三廠擁軍二小非法開除,至今在家。

賀志洪:女,27歲,家住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化3-8樓4單元601。

2000年4月17日,單位的邪惡之徒逼迫她寫保證書,她不配合。邪惡之徒就在工廠招待所給她強迫辦「洗腦班」,不讓回家。非法關押她2天後單位紀檢郭江領派出所所長崔玉峰、片警陳喜貴到她家中非法搜查,拿走大法書籍,然後將她送讓胡路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又以信訪收容為名送到大慶薩區拘留所非法收容兩個月;到所謂的「期」(本身即是非法的)後仍不放又被無理加期兩個月。在這期間發生了大法弟子張鐵燕被迫害致死事件,到「期」後才釋放。

2001年1月離家幾日後剛回來單位邪惡之徒就逼寫保證,不順從就送派出所。在單位與派出所的相互勾結下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她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月,到期後不放又先後轉到薩區拘留所2個月、讓區拘留所15天。

2001年6月在流離失所的情況下因被人出賣而再次被抓。在大慶市公安局及薩區分局等組成的所謂專案組殘酷毆打迫害她6天6夜無所獲後,將她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後來又轉到大慶薩區拘留所(在此期間她一直絕食抗議,身體極度虛弱,曾遭受多次灌食的迫害)。最後她在絕食52天的情況下被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被非法勞教兩年。現身體因環境潮濕陰冷,長滿了「疥瘡」,痛苦萬分。戒毒所電話:0459-2424046。

2001年5月被黑龍江石油化工廠邪惡之徒劉向東勒索3000元做「抵押金」。

張忠:男,29歲,家住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化3-8樓4單元601。

99年7月21日進京上訪被單位接回後,在單位保衛處非法關押兩天後釋放。
99年11月再次進就上訪被抓回後,非法關押在大慶讓胡路區看守所37天後釋放。執行單位為讓胡路區政保科及讓區喇嘛甸派出所。11月15日被大慶市公安局姓齊的惡警勒索400元。

2000年4月17日,單位逼他寫保證書,由於他不配合,邪惡之徒就在工廠招待所給他強迫辦「洗腦班」,不讓回家。二天後單位紀檢郭江領派出所所長崔玉峰、片警陳喜貴到他家非法搜查,拿走大法書籍,然後將他送到讓胡路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又以信訪收容教育為名送到大慶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個月;到「期」後不放又無理加期兩個月。在這期間他於8月3日被非法秘密送到大慶市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原二大隊教導員馮喜、盧乃更多次用警棍毆打,致使他頭部被打起大包,渾身青紫,不寫保證不讓家屬接見。每天被罰站、挑土(每天挑100擔左右),不幹完活不讓吃飯。後被調到二大隊的教導員惡警劉千里及一干人等為了阻止大法弟子絕食抗議,採用上繩、扒光衣服銬在室外零下十多度的涼衣架上凍等酷刑折磨大法弟子。更邪惡的是惡警還弄來一幫邪悟者晝夜不分的採用疲勞戰術給大法弟子洗腦,不讓大法弟子睡覺。

2001年6月5日再次進京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抓到天安門分局,被惡警毆打鼻子出血、眼鏡打壞。後被送到北京張郭莊派出所被惡警用警棍打、往身上潑涼水等折磨一夜。他被當地派出所接回的途中機智逃脫,至今流離失所。

丁麗華:女,54歲,大慶市紅崗中村2-8-4-101。

2000年12月27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入北京前門公安分局鐵籠子;28日被轉到北京密雲非法搜身沒收160元;31日被轉到遼寧義縣拘留所。走時被義縣政保大隊張隊長索要700元;紅崗拘留所要200元。回來後被非法關押79天,2001年3月16日釋放後,被工商銀行免去紅崗副行長、調研員職務及相應的待遇,並扣了3月份的工資和一季度獎金、小伙食費。

2001年8月19日星期天晚9點左右,丁麗華正在家哄外孫子睡覺,紅崗派出所兩名警察陳權和一名姓黃的還有兩名不知姓名的「聯防員」闖入家中非法抄家,並把她強行帶到派出所。20日逃脫,至今漂流在外,身心受到極大摧殘。他們大搞株連,20日早把女婿抓到派出所聲稱用她換人。第一次非法關押14個小時;第二次非法關押12個小時;第三次晚9點多鐘又把人從新三村乘出租車帶到紅崗派出所,又到她家搜查。至今他們還經常到兒子、兒媳、女婿的單位騷擾,使他們不得安寧,並把他們家和她家的電話全部監控(手機也在內),給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也使他們的身心及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

呂淑琴:女,63歲,家住大慶薩區登峰村5-5-4-402。

2000年2月24日進京上訪被抓,由單位、醫療衛生中心及派出所接回。在派出所被勒索4000元,沒給任何收據,非法拘留18天。
2000年6月18日是管理局前面的公園集體煉功被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7月19日在單位上班,被片警以所長以談話為由騙去送到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個半月。從2000年8月份開始停發工資至今。
2001年11月3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因大慶公安局和「610」辦公室與K48次列車簽合同,抓一個法輪功學員給500元錢,所以乘警為了錢,在火車上對從大慶直達北京的旅客要身份證,對年齡大的女旅客非法搜包,然後拿身份證上網查找,抓到後改要600元。她被抓後在返回途中逃脫,現流離失所。
2000年2月25日被管理局「610」辦公室勒索500元;被登峰派出所勒索4000元;2001年11月4日被管理局「610」辦公室勒索600元。

呂振榮,女,52歲,大慶華誼實業有限公司職工,家住大慶市讓區希望0-T-1-501。

2000年2月24日進京上訪被抓,派出所和單位接回後將我非法送市看守所及拘留所關押三個月。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關在龍鳳看守所並於2000年7月26日送齊市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2001年11月3日進京證實大法。因大慶公安局和「610」辦公室與齊鐵K48次列車簽了合同,抓一個法輪功學員給500元,所以乘警在火車上查身份證,對中年婦旅客非法搜包,拿身份證上網查找,抓到後改要600元。被抓回後送看守所關押。
2000年2月25日被大慶石油管理局「610」辦公室勒索500元;2001年11月4日被大慶石油管理局「610」辦公室勒索600元。

李春蘭:女,33歲,家住大慶市採油八廠4-15-2-202。

99年7月20日因為法輪功上訪被大慶市採油八廠送到八廠三礦301隊非法關押一週;2000年6月21日因堅持修煉,被康泰公司送到採油八廠農工商車隊非法關押一個月。由於拒絕寫保證書,被康泰公司強加給一個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每月生活費500元的不合法處分。並強迫家人交一萬元的押金。

2001年1月23日寒假期間,康泰公司小學書記強迫我在學校值班(因家裏不允許我回婆婆家過年)。因拒絕寫保證書,被單位領導送到高平派出所,繼而又被送到大同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並強迫家人交400元。期間康泰公司教培中心及小學領導做出決定,暫時不允許上班,由家人看至五月一日。五月九日我到單位要求上班,校長陳俊玲因我不放棄修煉,當即做出決定:(1)不允許上班;(2)扣發生活費。為了生存,我被逼於6月9日外出謀生。7月27日返回家中,7月30日與副校長在單位見面,8月份期間與領導多次協商上班之事,卻被告之不寫「保證」就開除。而且公司黨辦主任遲慶寶多次打電話給大同公安局、高平派出所,妄圖將我再次送進拘留所繼續迫害。11月7日被康泰公司以所謂的「無故曠工」為由將我非法開除。所謂的「開除文件」上還存在多處錯誤:(1)出生年月:本人69年4月出生,錯寫成64年4月;(2)離家時間:6月9日寫成6月8日;(3)返回時間:7月24日寫成8月14日;(4)開除條款:勞動法第十八條寫成第十二條。

2000年7月20日被康泰公司領導勒索一萬元;2001年2月5日被大慶市大同拘留所所長勒索400元。

江德榕:男,32歲。大慶石油管理局安裝公司保溫分公司職工,家住大慶讓區。

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公安和單位人員帶回後,安裝公司保衛科把進京的一切費用全算在我們個人頭上合計金額三千零五十元整。後被非法拘留15天。從拘留所接回後又被非法辦「洗腦班」7天,伙食費每人70元。之後回單位上班,工作和別人一樣幹,可每月扣發崗位工資400元,從元月至7月買斷(本人與單位有償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形式)為止合計金額3600元。另外因本人進京上訪,單位被管理局非法罰款1000元,此事也算在我個人頭上。而且公司保衛科為了控制我們夫妻倆再次進京或參加其他活動,扣押金5000元。

2000年6月19日被安裝公司保溫分公司書記雷志安勒索1000元;2000年11月末被北京門頭溝分局勒索500元;大慶610辦公室駐京辦事處勒索1000元。

曹俊梅:女,33歲。大慶石油管理局安裝公司保溫分公司職工,家住大慶讓區。

2000年6月19日與愛人去哈爾濱市證實大法揭露謊言,被當地便衣警察帶走。被單位接回後,公司保衛科以出車(六輛)為由,非法勒索2000元(由每月工資扣除)。
2000年11月末我和愛人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公司保安帶回的一切費用算在我們個人頭上合計6100元,非法拘留15天又被辦洗腦班。因絕食一週後放回。每天被勒索伙食費10元。回單位上班後,單位以我們不寫「保證書」為由扣發崗位工資(每月僅有生活費)至今沒給。因不配合邪惡的迫害我們不上班了。今年7月份職工買斷,我們夫妻二人被迫都買斷了。

滕淑蘭,女,52歲。家住大慶市東湖小區403-4-302。

2000年12月21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獨立屯車站被截回,強行送到市公安局後又非法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關押30天,後又轉到讓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史淑環,女,54歲。家住大慶市東湖小區401-1-501。

2000年12月21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獨立屯車站被截回,強行送到市公安局後又非法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關押30天,後又被轉到讓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12月22日在建華派出所被惡警李安波勒索200元。

曹景棟,男,36歲,大慶乘風莊八區。

99年11月因要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45天。
2000年11月因進京證實大法,被抓送到北京房山非法拘留10天後送大慶駐京辦事處,遭惡警毒打。接回大慶後被非法拘留15天轉看守所非法拘留3個月。在這期間提審時多次被迫害。後在建華派出所去非法提審時,因反問惡警「甚麼時候給大法平反」,被非法勞教兩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大慶東風勞教所。關押期間因不配合邪惡,喊「還法輪大法清白」,被惡警毒打後關入小號。
99年11月被安裝保衛科的朱尊仁勒索5000元;2000年12月被安裝保衛科朱尊仁勒索一萬四千元。

陳麗萍,女,31歲。大慶銷售總公司儲運分公司南三油庫職工。家住大慶市林源一村。

99年7月進京上訪,被單位非法辦洗腦班15天,不許回家,扣發三個月獎金。
2000年2月在單位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拘留1個月,扣發工資,半年不得獎金,不給長三級工資。
2000年6月在大慶石油管理局前集體煉功,被非法拘留2個月,扣發工資獎金。
2000年11月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25天,在此期間絕食抗議14天後才被釋放。
由於單位和派出所的繼續迫害,在2000年12月做出非法勞教一年的決定。她在父母家得知此消息後被迫流離失所至今。幾次被迫害中,所有勒索金額超過二萬元,並被單位非法給予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

陳立莉,女,29歲。大慶市供水公司職工,家住東湖小區。

2000年7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45天,扣發獎金工資;
2000年12月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個月後被非法勞教半年。
在兩次迫害中都遭到邪惡之徒的毒打。被勒索金額近二萬元。

唐玉成,男,33歲。伊春市風茂林廠職工。家住大慶市林源一村。

2000年2月在林源一村集體煉功後被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1月派出所惡警因抓其妻未抓到,而將他非法拘留15天。

楊東,男,28歲。大慶石油管理局精細化工廠職工,家住家住東湖小區。

2000年7月因不寫「保證」被單位非法扣留7天。2000年10月再次被單位非法扣留10天。
2000年12月進京上訪,被天安門邪惡之徒毒打後被當地派出所接回非法拘留3個半月。拘留期間遭犯人毆打,並被單位非法給予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
所有被迫害中被勒索金額在二萬元左右。

王玉蓮,女,56歲。三廠農工商家屬(已退休),家住三廠五區5-21-5-102。

2000年6月18日管理局前面集體煉功,被擁軍派出所抓回後,於6月19日送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兩個月。進去時所帶的現金200元、手錶(價值170元)衣服、肥皂、手紙、牙具等都被沒收。到八月底被釋放回家後再去要,只要回來一件襯衣。
2000年12月17日去北京證實大法打橫幅時被抓,被送到北京站前派出所。分流後送到平谷縣看守所,又送到平谷縣公安局。2000年12月23日被大慶駐京辦接回辦事處,25日接回擁軍派出所,被惡警勒索4000元做一切費用,後來又退回200元。
2000年6月18日被擁軍派出所的於希軍、王廣文勒索200元現金及手錶一塊;
2000年12月25日農工商王佔學勒索三千七百九十多元。

楊化貴,女,64歲。家住三廠五區5─11。

2000年3月1日因去北京上訪走到火車站被抓回,在薩區拘留所被非法關押16天;
2000年6月25日在東風新村煉功講真相被抓非法拘留53天;
2001年11月23日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
2001年11月21日被農工商的候克文勒索伍千元。

趙成孝,男,55歲。採油三廠運輸公司職工。家住三廠1-29-2-302。

2000年12月1日因進京上訪被抓後,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2000元;採油三廠綜合辦公室勒索2982元(其中所謂的進京上訪「罰款」1000元;收工作經費200元;看押300元;其餘的是去北京接人的車費和食宿費。)

高秀蘭,女,55歲。採油三廠作業大隊職工,家住三廠1-29-2-302。

2000年12月22日進京上訪時在承德被截。單位去承德接人時勒索現金1759元,責任單位:採油三廠綜合辦公室。

欒淑芳,女,58歲。大慶市教育培訓中心薩北學區擁軍二小學校。家住採油三廠5-4-3-401。

2000年2月19日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的領導(五人)找我談話要求不准學法輪功,因本人態度堅決,被擁軍小學書記付鵬以單位的名義勒索5000元。

於桂去,女,56歲。大慶市教育培訓中心乘風四小教師,(已退休),家住大慶市乘三村4-04-1-201。

2000年4月17日進京上訪被非法抓後,由單位接回在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出來後被教培中心勒索3500元做他們進京接人的費用。
2000年8月因堅持修煉,被開除黨籍。
2000年12月20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捕,在獨立屯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收費175元。從2000年10月起被從退休金中每月扣發一千元至今。
2001年5月11日因開法會被常人告密,因不配合邪惡的非法抓捕,至今流離失所。

劉淑芬,女,28歲。運輸公司鴻運乘風購物中心職工,家住大慶市乘風六區6─10─3─201。

1999年10月25日進京上訪被抓由單位接回後,在大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2000年6月18日因參加集體煉功,被單位非法辦班10天。在這期間不讓回家住宿,被強制參加勞動。
2000年12月5日因進京上訪被北京密去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絕食抗議6天後被釋放。
2000年12月13日因大慶乘風派出所非法抄家,發現資料後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一個月後轉拘留所。在拘留期間因絕食不配合邪惡,要求無條件釋放被灌食迫害,六天後被無條件釋放。非法關押期間被勒索伙食費175元。在看守所因堅持煉功,管教指使犯人對煉功學員進行打罵。
2001年1月24日回山東老家過年在親戚家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扣留,原因是他們接到大慶邪惡之徒的電話,要求他們「配合」工作。在海陽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天後被單位領導接回,被勒索伙食費200元。
2001年4月21日為證實大法購買喇叭在家中存放,被別人舉報後被非法抓捕。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因不配合邪惡絕食遭到管教打罵,並被強行灌食、輸液。後經醫院檢查後被放回。回家後他們一面讓單位監視她的情況,一面上報勞教材料,準備對她進一步迫害。為抵制邪惡的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另外大慶市公安局、讓區分局政保科及建華派出所在非法抄家時抄走講法帶兩套,錄音機一台(價值500元)。

王豔榮,女,43歲。大慶市慶薩商城職工。家住大慶市東風新村3-38。

2001年5月27日去北京正法,在當晚去京的火車上,一名惡警查過身份證後,把身份證、五百元錢非法扣押,把她用手銬銬在車上。通過大慶駐京辦事處準備帶回大慶。在大慶駐京辦事處機智逃脫,至今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林淑蘭,女,56歲,登峰商店職工,家住大慶市西賓小區26-3-301。

99年7月22日為證實法輪大法好,去省政府請願,被惡警抓住後非法關押二天一夜後放回。又於同年12月去天安門正法,在大慶火車站正要上車時被警察非法抓捕後,送薩區公安分局。這時兩名警察氣勢洶洶,對她拳打腳踢。當時在場的一名功友大聲說:你們怎麼打人呢?他們才住手。後來把我送到東風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結果非法關押一個月才放出來。在這期間被拘留所勒索「飯費」780元。薩區公安分局從家人的手中勒索一萬元,長達11個月不還,直到她兒子結婚時費了很多周折才要回來。薩區紀檢委5號文件,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把她開除黨籍,並且五個月不給開工資,造成生活困難。

杜純香,女,45歲,大慶市鑽井研究所職工,家住大慶市八百垧。

自大法受到迫害以來,邪惡之徒就把她列為重點,單位三次將她非法送到洗腦班;派出所有時去家裏干擾她的正常生活,有時到單位干擾她;
2001年1月26日晚單位保衛科非法闖入她家找她;
2000年4月22日去北京信訪辦證實大法,自己返回,被單位劉繼臣、閆立送往派出所。所長李定山打嘴巴子,後又用手銬扣上一夜,不讓睡覺。第二天送往大慶看守所。一個月後於5月21日接回,送往紅崗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被派出所非法罰款5000元。單位把去北京坐飛機的錢都扣在她身上,她沒有工資,就扣她丈夫的工資3800元。她的退休工資一分沒給,到現在共計1500元;
2000年6月18日集體煉功,在薩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0天,惡警非法提審時讓她放飛機(就是蹶著),林水、彭繼寶等惡警打她;
2000年7月29日在紅崗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8月11日放回原單位,不讓回家,在單位白幹活,不給工資,一個半月,單位非法罰款一萬元,還強迫她愛人看管;
2000年12月22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山海關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刑警二大隊,受盡了非人的折磨。被惡警把衣服扒光搜身,1500元錢被搜去,單位去接又要200元,主犯是張宏偉。非法關押期間惡警打罵她,把幾人用鐵鏈子鏈在一起,不讓睡覺,用電棍把胳膊、腰都打得青紫。26日被單位接回,被送往派出所,於是她用正念走出,至今流離失所;
被勒索的錢款:2000年5月被鑽井研究所方振全勒索400元,;2000年6月5日被八百垧派出所的李寶山、於斌作勒索5000元;2000年8月11日被鑽井研究所的劉繼臣勒索一萬元;2000年12月23日山海關刑警隊的張宏偉勒索1500元。2000年4月到2001年被鑽井研究所的劉繼臣勒索退休錢1500元。

吳豔茹,女,48歲,大慶市紅崗區醫院職工,家住紅崗中心村J1─8─2─101。

2000年10月份因給區衛生局李慶海、紅崗區醫院李志恆每人一張法輪功真相傳單,被舉報送至派出所,當天被搜家,搜走大法書籍、師父新經文。當晚被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紅崗拘留所非法拘留5天,後被勒索5000元「抵押金」放回。2001年5月份,押金返回。被非法關押期間扣發當月工資;
2000年12月被紅崗區宣傳部非法強行辦洗腦班,由家人書面擔保交5000元押金並強制帶離大慶,離開大慶期間扣發工資等條件才放出洗腦班。後來5000元給退回,工資沒給;
2000年10月被紅崗派出所的翟利、區醫院的尤彥文、李志恆勒索6500元;
2000年12月被區610辦公室、區醫院勒索8000元。

楊淑芹,女,64歲,家住紅崗中心村3─7─5─202。

1999年7月去北京和平請願被送回大慶,紅崗派出所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身份證;
2000年12月在家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和法輪功資料,被強行帶至派出所被非法拘留16天,被帶走的當天連夜審理,惡警魏國忠打嘴巴子,用拳頂下巴、扭胳膊等。平時在家經常受到街道居民委電話騷擾。

鄧安梅,女,44歲,家住大慶紅崗區杏樹鎮。

2001年春節臘月二十九的早晨,「610」的及派出所民警強拉硬逼說違心話,不說就罰款、收房照、拘留。在這之後邪惡之徒幾乎每天都到家裏干擾他們正常的生活;
2000年9月28日晚7點「610」的邪惡之徒闖到家逼她去派出所說一說,她沒去。他們又帶來一個派出所的女警察到家裏亂翻一遍。甚麼也沒翻出來,氣壞了。當晚12點多鐘把她送到紅崗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個月,並逼寫「保證」。

馮蓮霞,女,43歲,管理局物資裝備總公司供應公司五廠器材站職工,家住大慶採油四廠。

2000年6月13日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單位去人接回後,才知道大慶住北京「610」辦事處勒索我3300元(責任人:山松),被大慶市紅崗區派出所勒索6700元(責任人:馬國仁)。單位去接我的費用全由她出,共計2979元(責任人:王喜成)。
2000年12月15日再次進京上訪途中,在河北省玉田縣檢查身份證,因沒有身份證,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4天,交給大慶住北京辦事處,單位去人接回,大慶住北京「610」辦事處勒索2600元(說是2000元罰款,600元工作費用,責任人:時世進)單位去接人的費用全由她出共計2022元(責任人:王喜成)。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的27天後,又被轉到大慶市紅崗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湯秋香,女,51歲,家住大慶市紅崗區杏樹崗鎮。

99年10月1日在家被派出所的警察強行帶走,非法行政拘留15天。
2000年元旦期間被強行拉去辦「洗腦班」一個月零六天後,用她姑娘的工職擔保才被放回。非法拘留期間交伙食費175元。
2000年元旦被紅崗區「610」辦公室的張景權、張文英勒索一百多元。

李相芹,女,51歲,家住大慶市杏樹崗鎮。

2000年2月2日她被逼按照「610」的意願去寫違心的話,不寫就送去拘留。
2001年7月23日,在家聽師父的講法帶,硬被拉去送拘留所,結果拘留所不收,回來又找家裏的職工擔保才放回來。從2001年5月1日到現在,鎮「610」辦公室的邪惡之徒每天都來家裏干擾,不讓正常生活,有時進家就翻。

任秀麗,女,39歲,家住大慶市杏樹崗鎮。

2000年10月1日,因上北京和平請願,講句真話,被惡警強行送回當地。當地派出所在把她送往看守所的途中把錢全部拿走。在看守所一個月又轉回拘留所,半個月後逼迫寫了一些違心的話,不然就不放人。11月16日回家一個月的時間又強行拉去洗腦班,被硬逼寫「心得」,不然就送去勞教,邪惡之徒差點沒把人逼死。
2000年10月1日被當地政府的姜書記、張書記勒索8000元。

任桂英,女,40歲,大慶採油四廠機修廠職工,家住大慶市紅崗區中心村2─3─1─503。

2000年12月28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31日被送回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造成了精神上痛苦,也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痛苦。
2001年8月19日紅崗區派出所的陳旋、孫克明無故闖入家中以找同修為名干擾她的正常生活。身份證被騙到派出所非法扣押。

趙忠利,女,33歲,家住大慶採油四廠1─5─2─102。

2000年10月份大慶紅崗區派出所的魏濤往她愛人的單位打電話讓他給她施加壓力,造成婚姻上的危機。居委會又三番五次來家無理要求她打開門,隨後又派三個人監視。
2001年8月19日紅崗區派出所的魏濤、陳旋、孫克明無故闖入她家,以找同修為名干擾正常生活。魏濤還利用她丈夫單位來控制她拿出身份證,不然開除她丈夫的公職。到現在沒有人身自由。

郭竹蘭,女,57歲,家住大慶市紅崗區7─1樓。

2000年5月3日去京上訪被惡警抓送至市局看守所,拘留30天又被送到區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把所帶的1700元非法搜走(責任人:孫克明,沒有上交,私自扣留)。又強行搜刮所謂的押金一萬元(責任人:紅崗區派出所的孫克明)。
2000年12月份的一天半夜,派出所的警察闖入家中,從睡夢中被抓起來,一陣拳打腳踢,並被非法帶到當地派出所,後非法拘留15天。

呂鳳娥,女,23歲,家住紅崗區紅四村。

2001年7月25日四廠派出所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書、錄音機被拿走,父母被帶走。父親被非法關押在四廠看守所,母親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分別四十餘天。期間四廠看守所要100元被褥錢,送去後並沒有給被褥。於8月12日被捕,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20餘天,而後她們三人分別被非法勞教二年。

代清昌,男,48歲,大慶市紅崗區杏樹崗中學職工,家住大慶市紅崗區7─26─2─601。

2000年10月1日去北京和平上訪請願,10月7日回到家中,10月8日早大慶市紅崗區杏樹崗鎮派出所把她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區看守所、拘留所共45天。
2000年12月被大慶紅崗區宣傳部組成的「610」辦公室非法強行辦洗腦班,關押38天,如不寫保證、不寫悔過書就給拘留。自2000年11月份到今仍然每月扣發工資600元(其中2000年11月、12月兩月全扣)。
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被紅崗區杏樹崗中學的姜新文勒索9000元。

楊景雙,女,46歲,家住大慶市紅崗區杏樹崗鎮。

2000年10月1日,因上北京證實大法,講句真話,被惡警強行送回當地。當地派出所在送去看守所的途中把她們的錢全部拿走。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到期後還被逼迫寫一些違心的話,不然就不放人。11月16日回家一個月的時間邪惡之徒又強行拉去洗腦班,他們硬逼寫「心得」,不然就送去勞教。
2000年10月份被當地派出所的姜書記、張書記勒索10000元;2000年10月被當地派出所的張景權、張文英扣押房證。

董國賢,女,48歲,家住大慶市紅崗區7─26─2─601。

2000年10月1日去北京和平上訪,10月7日回到家中,10月8日早被紅崗區派出所非法關押在區看守所、拘留所共45天。
2000年12月被大慶紅崗區宣傳部組成的「610」辦公室非法強行辦洗腦班,關押38天。

王慶仁,男,33歲,家住大慶市紅崗區7─26─1─502。

2000年10月1日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紅崗區杏樹崗鎮派出所非法拘留在紅崗看守所、拘留所共38天。在看守所期間由於拒絕寫保證書,所長王大河指使犯人張岩、張衛麗對他進行毆打,使他10多天不能一蹲,不能直腰。
2000年12月18日由紅崗區宣傳部組織的洗腦班把他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因不寫保證,又非法關押在紅崗看守所、拘留所二個月之久。從2000年10月至今工資每月少發600元。
2000年10月4日被杏樹崗鎮的姜樹臣勒索7000元;2000年12月18日被紅崗區宣傳部的王玉梅勒索600元(以飯費為由);2000年11月、12月被紅崗區杏樹崗鎮的姜樹臣勒索2800元(二個月的工資)。2001年1月至10月被紅崗區杏樹崗鎮的姜樹臣勒索6000元(每月扣工資600元)。

李桂芝,女,53歲,家住大慶市紅崗區7─26─3─401。

2000年10月1日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紅崗區杏樹崗鎮派出所非法拘留在大慶市看守所30天,後又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12月18日由紅崗區宣傳部組織的洗腦班非法關押38天,不許回家,不寫保證就拘留或勞教。
2000年10月4日被紅崗區杏樹崗鎮的姜樹臣勒索5000元;2000年12月18日被紅崗區宣傳部的王玉梅勒索800元(以飯費為由);2000年10月1日,被大慶紅崗拘留所以飯費為由勒索200元。

白麗珠,女,48歲,鑽井一公司農工商45井管理站職工,家住紅崗區紅四村。

2000年5月1日進京證法,5月6日被單位接回送交派出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煉功被扣3天,關在一監區,沒有床,沒有被褥,晚間睡在地上、桌子上。還有一次集體煉功,姓趙的邪惡管教逼迫蹶了大約一小時。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被非法行政拘留半個月,到「期」單位接出後又送一公司辦的洗腦班。當時揚言不放棄修煉就送勞教。在洗腦班上,她以絕食的方法抗議迫害,七月31日回家。八月三號,邪惡之徒把她騙到派出所送去勞教一年,又超「期」關押3個半月。
2000年5月6日被鑽井一公司農工商的蘇秀芹勒索七千元。在北京大慶管理局的張主任、時前進一夥從身上搜去148元,只留下十幾元零錢。勞教後,派出所又從她家要100元的體驗費。

張淑清,女,52歲,總機廠採油樹分廠閘伐車間退休職工,家住王家圍樓區1─5─1─401。

2000年5月28日去北京上訪被總機廠領導和廠保衛科人員接回到派出所,在被非法審問時被惡警辱罵。然後被送到薩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0年5月28日被大慶「610」辦公室駐京工作組的時世進、李伯軍勒索4089元。

常桂華,女,52歲,家住王家圍樓區1─13─4─501。

2000年5月22日進京上訪,2000年5月25日早六點半以後被帶到派出所,被惡警劉岩松非法審訊,惡警劉岩開口就罵,舉手就打耳光,用毛巾抽頭部和臉。後來拿來痰盂裝滿了水從頭頂往下澆,當時她的衣服全是濕的。下午3點多被送往薩爾圖非法行政拘留半個月。
2000年5月22日被大慶「610」駐京工作組的時世進、李伯軍勒索3816元。

劉玉珠,女,27歲,大慶職工大學生活辦職工,家住職工大學樓區5─3─2─301。

2000年2月28日去北京上訪,被接回來後在派出所被非法搜身,後被非法拘留14天。在被非法拘留所期間被非法提審一次,時間長達7個小時,期間不給水喝,不讓吃飯。
2000年4月被職工大學的張佰德勒索2961元。

劉萍,女,33歲,大慶高級石油技校生活服務中心職工,家住大慶市石油高級技校1─12─3─102。

2000年4月21日本人依法行使公民權利,想為法輪功說明事實真相,說句心裏話進京上訪。在車上被原單位派人找到報告車警。到北京站即被帶到站前派出所,後被大慶駐京辦事處接回,又被學校領導接回大慶。在京站前派出所被非法罰款1000元。單位人員來往路費3千餘元由本人承擔,並且非法拘留15天。回單位上班,扣發崗位工資、獎金(每月扣500多元),聲言甚麼時候寫保證甚麼時候給發。上、下班安排人跟隨,每天專人打電話向保衛科報崗。這些人都得到「獎勵」。經常被找談話,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干擾。還強迫寫保證,不寫又拿來誹謗師父、污衊大法的話強迫簽字。否則被送到安達洗腦班。所謂洗腦班,其實就是限制自由,利用一切手段強迫放棄修煉。母親本已煉功二年,身心受益,逢人就說大法好,經此事嚇得再也不敢煉了,從此病魔纏身,各種中西藥不斷。丈夫現由前線調到後方,理由是好看著她。經常有甚麼「610」的文件或甚麼「措施」便徹夜不眠。2001年4月13日被管理局駐京辦事處的山松勒索1000元;被大慶石油技校的王革勒索3450元。

蔡福珍,女,54歲,總機廠團結管理站退休家屬,家住王家圍子樓區2─2號樓。

1999年曾聯名簽字證實大法被非法扣發半年工資至今未給;
2000年7月18日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後被非法拘留15天,回單位被非法辦半個月洗腦班。後來做真相被人告密,走到半路被火炬派出所的劉岩松抓住,因不配合邪惡上車,遭毒打。在派出所坐一天一夜鐵椅子後,於2001年5月20日被非法送往看守所關押33天後被送省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但勞教所未收。
2000年7月18日進京證法被總機廠保衛科的李伯軍勒索7180元。

胡玉林,女,35歲,供水公司銷售二公司學府收費所職工,家住大慶技校穎園小區1─11─2─501。

1999年12月在「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上簽名,被單位非法調離幼師崗位,安排打掃衛生,並扣發年底獎金900多元(責任人:孫英波、陳殿芝)。
2000年4月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截回,回來後遭到警察的打罵並被送往大慶薩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單位給降一級工資,又讓交5000元的所謂保證金。因不交,單位非法扣押8個月的工資。
2001年3月單位(物業一公司)又以不寫保證為名非法強行給予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每月只給生活費325元(扣除養老保險等)只發到100多元。2000年4月被物業一公司的尤洪生勒索1000元;2000年5月至8月被物業一公司的尤洪生、於雷勒索2935元;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被物業一公司學府所的孫英波、曹景義、尤洪生勒索6941元(做扣押的保證金)。

孫慶軍,男,24歲,大慶石油管理局總機廠鑄鐵分廠的職工,家住王家圍子2─6─6─402。

2001年1月4日到天安門廣場因喊「法輪大法好」被天安門的惡警帶入派出所。後由單位來人接回大慶火炬派出所非法審問,於1月8日被送入大慶薩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轉入拘留所非法拘留11天,於2月16日被釋放。
2001年1月4日被天安門派出所勒索1000元;被石油管理局駐京辦事處的山松勒索1000元;被總機廠的李伯軍勒索1000元。單位來就京接我的費用4080元。

孟繁榮,女,52歲,大慶管理局物業一公司家屬。

2000年4月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截回。回來後,被派出所送往大慶薩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因為沒工作,她愛人單位就扣他的工資,有兩個月工資一分不給。後來每月只發275元的生活費。直到2000年12月份買斷,才把扣押的工資要回來。2000年5月被物業一公司的尤洪生勒索3935元。

陳良平,男,43歲,大慶油田熱電廠車隊職工。家住大慶市東光村。

2000年6月24日,陳良平去北京講明真相被抓,先被非法關押在一個兩樓之間的鐵柵欄裏,後被送到海澱區看守所脫光衣服搜身照相,然後由大慶駐京辦事處接回。在火車上被銬在床上,在大慶龍鳳看守所與刑事犯關在一起。當天晚上遭到了三個刑事犯的毒打。每天罰坐十幾個小時,背監規。經常遭到犯人的拳打腳踢。被非法關押37天後釋放。回到廠裏,廠裏把他非法開除黨籍、開除工職留廠察看一年、非法罰款一萬元。每月扣除崗位工資490元至一年,一年不得獎金。強行從僅有的一點工資中扣除去北京接他的費用5000元。還經常被找談話,要寫「保證書」。身份證被非法扣押,不許買斷工齡,非法抄家。

2000年6月26日,陳良平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謝明春勒索250元,6月27日被電廠黨辦勒索5000元。6月28日被東光派出所姓馮的警察勒索6000元。

蘭翠菊,女,48歲自備電廠職工,家住東光小區。

2000年1月1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在北京順義看守所非法關押5天,在大慶看守所、龍鳳看守所、龍鳳拘留所、薩區拘留所共非法關押50天。期間被非法提審一次,只要說煉,就不放。後來因出現心臟病症狀才被釋放出來。
2000年1月15日被自備電廠的張森、派出所、拘留所的李季、張松共勒索6385元。

李佰琴,女,44歲,家屬,家住東光小區。

2000年1月1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在大慶看守所、龍鳳看守所、龍鳳拘留所、薩區拘留所共非法關押50多天。期間被非法提審一次,只要說煉,就不放。她堅信大法,後來因出現消業才出來。
2000年1月15日被自備電廠的張森、派出所、拘留所的李季共勒索7000元。

崔玉香,女,50歲,薩東四小職工,家住東光小區。

2000年12月1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接回當地後,先後在大慶看守所、薩區看守所、龍鳳區拘留所、薩區拘留所共非法關押近50天。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時世進、派出所的張森、教培中心的張成共勒索16500元。

王桂華,女,33歲,家住大慶市。

2000年12月15日到北京證實大法。剛走到地鐵站過來二個警察查看身份證,看完後不由分說把她們帶到了站前派出所。邪惡之徒是個男的,強行搜身,我說「這是幹甚麼」,他當時說了一句很髒的話,她正念地說「你敢。」他被震住了,嚇得轉身走了。後來被帶到大慶駐京辦事處,在大慶賓館一樓的一個房間裏,邪惡之徒把外衣和鞋都拿走,不讓穿,緊接著他們把她帶到一個單人房間非法提審(因房間裏已有很多大法弟子)。我不說條幅哪裏來的,邪惡之徒時世進就開始打她,像瘋了一樣,打累了使勁往椅子上一坐,椅子都坐散了,他就更生氣了,拿起壞椅子上的一根棍子又打,還往她的胸部上推,他簡直是個流氓。最後她被打得頭也木了,臉也木了,昏了過去,一天後才醒過來。腿也被打瘸了,腳趾上都是於血。
2000年12月17日被物業公司的王德彬勒索5000元,作進京接人的費用。2001年2月12日被派出所的付磊勒索2000元,不給收條。2001年4月被物業勒索20000元,多次去要也不給。

王寶蘭,女,52歲,大慶石油管理總機廠家屬,家住大慶王家圍子2─6─6─402。

2000年6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接回當地派出所非法審問時被胡警司連罵帶打好幾個耳光。邪惡所長拿粗棒子往腳上打,帶一天手銬,晚上送拘留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6月13日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時世進、總機廠的李佰軍勒索3816元。

趙廣蓮,女,58歲,大慶石油學校職工,家住大慶王家圍子2─6─1─101。

2000年6月去北京上訪,被派出所接回後在派出所帶一天一夜手銬,然後在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2000年6月12日被大慶石油學校的史春義勒索5580元。

吳豔華,女,38歲,大慶石油管理局物業一公司學府所職工,家住大慶技校穎園小區1─10─3─202。

吳豔華原是一名幼師,99年12月因在「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上簽名,被單位調到維修隊當清潔工。
2000年4月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截回,遭到警察打罵,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單位給降一級工資,讓交押金,不交就從工資中強行扣除,每月只給開275元。
2001年3月單位讓寫保證書,不寫被單位非法處以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在此期間每月扣公積金、養老保險等,每月只剩一百多元的生活費。
2001年10月份,管理局買斷公齡,不寫保證不讓買。
99年12月被物業一公司的孫英波勒索900多元。99年12月被物業一公司學府所勒索5000元做抵押金;2000年4月物業一公司的尤洪生勒索1000元;2000年5月至8月被物業一公司的尤洪生勒索2935元;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被物業一公司學府所的孫英波、曹景義、尤洪生勒索8712.50元。

甄秀芹,女,62歲,家住大慶技校樓區。

先後去北京證實大法二次。第二次回來後在派出所把她銬在鐵椅子裏26個小時,中間只讓去一次廁所。後來邪惡之徒把她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35天,又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0天,最後被送到省戒毒所強迫洗腦。今年四月末回來後看到師父的經文,知道自己錯了,現在回到大法中來了,生命不息,學大法不止。
2000年4月13日被技校的王革勒索3450元;2000年11月28日被技校的王革勒索4080元,在北京被勒索500元。

張英麗,女,37歲,家住大慶採油十廠家屬區。

自法輪功被迫害以來被非法關押四次,累計九個月之久。在被非法勞教期間,丈夫、婆婆先後去世,孩子因無人照顧而離家出走,險些輕生。99年10月15日被大慶綜治辦勒索1000元;2000年3月27日被勒索2300元,作公安的差旅費。

胡鳳穎,女,35歲,肇東市昌五一小職工,家住大慶採油十廠。

2000年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5天,身心受到了迫害。回來後自己在家學打字,把師父的經文輸入電腦中,被公安分處查出電腦有經文後非法沒收了電腦,經濟損失很大。
2001年7月22日大慶採油十廠小學招聘教師,她以兩項業務考核、試講都第一的成績被大家認可,但校長因她煉法輪功而不錄用。
2000年3月29日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1000元、看押費300元、差旅費3000元。

劉傑,女,47歲,大慶採油十廠職工,家住大慶採油十廠。

99年7月21日去北京上訪在大慶火車站被非法抓住扣押12小時。
2000年6月20日去哈爾濱正法,被採油十廠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5月16日去做真相被肇洲朝陽溝公安分局非法抓捕,當晚在肇洲朝陽公安分局坐鐵椅子12小時,第二天被送到肇洲縣拘留所,非法拘留35天後被送到省戒毒所。戒毒所拒收後又把她帶回肇洲非法關押15天才放回。
2000年6月21日被十廠公安分處勒索350元。

劉志強,男,大慶市教育培訓中心職工,家住大慶九廠。

2000年4月進京上訪被告密,再加上給大法弟子送磁帶,被非法刑事拘留17天,身心受到迫害,妻離子散,苦不堪言。被扣發當月獎金、年終獎、超產獎共2000元(責任人,九中的張惠軍)。
2000年7月進洗腦班,被教培中心勒索6045元(責任人:教培中心的張成),洗腦期間學校陪護的坐出租車的費用、飯費、長途車費等各種費用共計290元,扣發二個月的獎金240元,別人替我值夜班的費用200元,2001年教師節的獎金520元(責任人:九中的張惠軍)。
2000年到青岡縣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 等被舉報後被非法拘留15天。每次被非法關押時都被犯人毒打。現在當更夫,不幹就下崗。

許守華,女,38歲,大慶市採油十廠職工,家住大慶採油十廠。

2000年7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5天,身心受到迫害。被北京辦事處非法罰款和勒索「看押費」 1300元,單位人坐飛機、吃喝玩的費用5700元,採油十廠罰款10000元。被非法開除廠籍留廠察看兩年。原工資一千多元,現只能開四百多元。獎金和其他職工發的錢沒有。
2001年10月13日在講真相揭露邪惡時,受到邪惡的迫害,再一次被非法拘留15天,邪惡之徒到家中非法搜查。因2000年7月進京證實大法,工作崗位從經管員兼食堂出納被迫調到大隊調度室,後又到公園撿垃圾和打掃廁所衛生。

李桂英,女,53歲,八廠農工商職工,家住大慶讓區長青1區。

2000年6月18日因集體煉功被非法關押56天。在拘留所不讓睡覺,早起要跑步,最熱的時候還要頂著太陽。從2000年6月18日到現在沒發退休金。2000年8月14日被八廠勒索5000元。

王秀榮,女,38歲,龍陽實業總公司職工,家住採油十廠。

2001年5月16日因去朝陽溝的農村去做真相資料,被朝陽溝公安分局非法抓捕,於16日晚在朝陽溝分局不讓睡覺,整坐一夜,身心受到極大摧殘。17日被帶上手銬送往肇洲拘留所非法關押36天後被放回。

隋淑蘭,女,65歲,家住大慶採油十廠。

2000年6月20日去哈爾濱正法被抓回後送到肇洲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2000年6月被十廠公安分處勒索1200元。

王志剛,男,36歲,採油十廠供水大隊職工,家住採油十廠5─12─3─102。

2001年1月1日去北京正法,被強制帶到前門分局長時間非法訊問和種種體罰。後被強行帶到大慶駐京辦事處看押。3日被強行帶回採油十廠並非法實施刑事拘留。2月23日回到採油十廠(此前他家被黨辦王光富、王相春勒索10000元罰款和公安4000元辦公費用)並由採油十廠下發文件開除工職留廠察看兩年,每月只發基本生活費至今。

紀松梅,女,31歲,家住大慶市採油三廠。

2000年11月28日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被送到雙鴨山駐京辦事處,被邪惡劉主任從身上搜去45元。最後他還說:「你真是個窮鬼,就這麼點錢。」

廣海濤,男,37歲,大慶石油管理局教培中心擁軍一小職工。家住大慶市薩區風雲東村。

2000年6月去北京上訪,在大慶火炬派出所遭到警察的迫害,打耳光幾十下,還將兩個痰盂裏的水從頭倒下來。然後被非法行政拘留17天。被單位待崗半年,待崗期間只發給生活費。因不寫「保證書」被強制辦洗腦班35天。被大慶教培中收勒索15000元。

楊繼順,男,55歲,家住大慶市豐收2─9─3─302。

99年10月21日去北京證實大法,23日被非法拘留在薩區拘留所32天。
2000年2月26日一家三口又一次去北京證實法,3月4在天安門廣場被抓,6日又被非法關押在薩區看守所73天,非法罰款1000元,另付來京接人的車費320元(責任人:陳坤)。
2000年6月25日東風新村公園煉功,被薩區一惡警和三廠一姓於的惡警兩人換班拳打腳踢一下午直至天黑。至使臉部一個月不能碰。

周淑珍,女,45歲,大慶市建二公司職工,家住臥裏屯北小區。

2000年11月24日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76天。被市建二公司的孔令喜勒索一萬元。

李春霞,女,48歲,大慶市建二公司職工,家住臥裏屯北小區。

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47天。2000年12月22日被三處的李孝應勒索三千元。被二公司的孔令喜勒索一萬元。

常淑敏,女,45歲,大慶市建二公司職工,家住臥裏屯三委十八號樓。

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78天。2000年11月24日被市建二公司的孔令喜勒索一萬元。

孫樹平,男,53歲,大慶石油管理局物業二公司創業所職工。家住大慶市紅崗區創業莊。

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被幾十名警察包圍,並用汽車非法拉到讓區分局。後由當地創業派出所接回。因不寫「保證」,又送往大慶市紅崗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天,勒索200元。第二天又送到大慶紅崗看守所,受到管教搜身,在犯人號裏又受到犯人的毆打,並被脫光衣服從頭上澆數桶冷水,被冷水激得渾身打冷顫。同時威脅寫「保證書」,不寫就拳打腳踢。後來在親屬幫助下才得以回家(非法關押10天)。回家後二天,單位又非法強迫參加物業二公司經警大隊辦的「洗腦班」,不准回家,每人由一名經警看管,用各種手段強行逼迫放棄修煉,11天被勒索1275元,並被非法罰款2000元。回單位上班停發工資獎金6個月(合計金額7200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2萬元,扣留住房公積金6314元。至今還在非法扣押。
2000年6月18日被紅崗拘留所的鄭某勒索200元;2000年6月30日被物業二公司的袁萬春勒索2000元作「罰款」,一萬元做「保證金」。2000年7月30日被物業二公司經警大隊的韓文德勒索1275元。2000年12月被物業公司創業所的苗洪才勒索7200元(6個月的工資獎金),還有一萬元做罰款。2001年4月被物業二公司的苗洪才勒索6314元。

程巧雲,女,43歲,大慶管理局九龍實業公司物業分公司職工,家住大慶紅崗區創業莊。

19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回來後被非法關押數小時;
1999年底,正常普調兩級工資被非法未調,月均近30元。責任人:物業二公司創業所的袁萬春;
1999年10月只因煉法輪功被單位非法辦班28天,期間失去人身自由;
2000年2月28日去北京上訪被警察抓捕關在鐵籠子裏後被當地派出所領回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2000年6月初去省政府上訪,被勒索4000元錢後被放;
2000年6月18日後單位及派出所又逼寫保證書,期間被監控失去人身自由,不寫就勞教。還三番五次的找她愛人給他施加壓力,逼得她愛人承受不了就離婚了。這樣還不肯罷休,單位還強制上洗腦班,由經警監護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非法辦班長達三個月。伙食費沒有帳目先要200元,後又交1275元。洗腦班結束時不寫保證書的再交500元方可回單位。從2000年2月至11月工資及其它收入一分未給,說是每月給300元的生活費也一分未給,還讓交7500元錢,不交就從每月300元的生活費裏扣取。2000年12月領取買段錢,單位書記苗洪才說先交20000元押金才能領取。2001年4月發放公積金時同樣不給,讓先交5200元錢說是去北京接她的費用。這筆錢至今未給。
2000年12月她再次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抓捕,因不說姓名地址被送到遼寧省建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二個月。因要求無罪釋放曾絕食抗議,被他們強制插管進行人身摧殘。家人去接時公安局硬要1000元錢遣送費,看守所要伙食費700餘元。
2001年5月初同幾個功友去農村講清真象,被抓捕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多天。期間要求無罪釋放絕食抗議,他們就強行插管灌食進行人身迫害。開始二三天插一次,後來一天插一次,最後一天插二次。僅26天就被他們折磨得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他們怕她死在看守所裏才叫家人接回。出來後沒幾天,派出所就去抓她,幸虧她提前兩天離開家,否則又要被迫害。現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丁桂英,女,51歲,退休家屬,家住大慶紅崗區創業莊4─2─4─102。

2000年6月18日晚被非法拘留(因參加早晨的集體煉功)。在拘留所共吃三頓飯被勒索了200元錢(責任人:大慶紅崗拘留所的鄭國亮)。然後轉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41天。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一次要求煉功,早晨5點被叫到號外站在走廊裏,姓胡的管教用警棍猛抽我只穿著單薄衣服的身體,打累了就強制體罰,讓把頭向下九十度大彎腰,雙手向後伸達兩個小時之久。

安鳳任,女,53歲,退休家屬,家住大慶市紅崗區創業莊4─2─1─202。

2000年12月25日因進京上訪,在哈爾濱站被抓,當時惡警把去北京的車票收走,退掉後現金280多元、搜身現金500元都扣下,被強行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30天、紅崗拘留所15天。在哈爾濱站前派出所被非法罰款400元,丈夫單位去接時所去人員的費用全由我負責。
2000年12月25日被哈爾濱站前派出所的警察、彈廠的領導及紅崗拘留所共勒索2000元。

黨秋娥,女,55歲,退休家屬,家住大慶紅崗區創業莊5─23─2─402。

2000年9月10日進京上訪,9月16日被非法強制抓回當時派出所,該所長田平踢了她幾腳後,又讓靠牆面壁站著,期間罵不絕口,然後把她送進拘留所。
2000年9月10日被創業派出所的田平勒索9000元錢和一個新變壓器。

趙洪英,女,42歲,物業二公司創業所職工,家住大慶市紅崗區創業莊。

2000年3月1日因煉法輪功單位不讓上班,至今沒有安排工作。
2000年6月18日因參加集體煉功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不寫「保證」就被送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天,被勒索200元錢(責任人:鄭國亮),又被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41天。被非法關押期間因煉功遭到毒打。
2000年12月27日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關到前門看守所大鐵籠子裏一下午,又轉到朝陽看守所。只要說大法好、煉功就遭到毒打,她們絕食抗議,因不說地址、姓名五天後被送到遼寧省綏中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這裏更是邪惡,只要不說姓名地址便被惡警帶上手銬拳打腳踢,使用各種招術進行迫害。
2001年1月17日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後又送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關押27天,扣250元伙食費才放回。派出所田平(已遭報,被車撞死)讓寫「保證」、罵師父、罵大法,寫揭批材料,她不配合,罰在派出所幹活。
2001年1月17日被綏中縣看守所的王學平、常桂興勒索1128元;紅崗區拘留所的鄭國亮勒索250元;創業派出所四隊的劉赫、張保東勒索3372元。

張淑雲,女,45歲,大慶市採油九廠農工商職工後轉到物業二公司。家住大慶紅崗創業莊。

2000年2月28日因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好,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後,被當地派出所接回非法關進大慶市看守所30天後放回。因此而被開除清掃工的行列,理由是只要修煉法輪大法就不准上班。此事由清掃隊隊長孫德利一人所為。從此她失去了維持生活的經濟來源,並到她愛人單位非法扣她愛人工資1000元。
2000年12月26日她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喊「法輪大法好」,被前門廣場的公安人員非法抓捕,因未報真實姓名地址,送入懷予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因要求無條件釋放而絕食抗議,被管教拳打腳踢,用電棍電,被刑事犯搜去700元錢後又送入河北省龍化縣非法關押20多天才放回。
2001年5月4日因功友出去向世人講清真相被抓捕非法關押,由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及紅崗公安分局三家聯手提審並用刑,在高壓下功友未承受過去把她也牽連進去。現被非法通緝,只好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
2000年5月被採油九廠保衛科的王鳳春勒索500元,採油九廠作業大隊準備隊勒索1000元(從她愛人的單位扣的);2000年12月被河北省懷予縣看守所的管教人員勒索700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