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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毒打、勒索的部份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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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7日】董禮,男,46歲,黑龍江佳木斯市松江鄉宏偉村農民。2000年因在家中學法煉功,村裏來了6個人把我騙到鄉里,因表示繼續煉功,由郊區分局把我送進看守所無理關押36天。2001年11月4日,又以談話為由,由郊區分局把我送進看守所無理關押18天,給我全家人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創傷。

馬學俊,男,46歲。99年7月21邪惡之徒以談話為由將我非法拘留15天。99年9月8日,邪惡之徒以找談話為由,將我非法拘留到2000年2月2日共4個月零22天,被勒索伙食費1400元。2000年6月14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工資由原來的1700多元被非法降至155元。迫害單位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政保科。

張慶華,35歲。2000年4月30日晚,我乘車從勃利縣路過被勃利縣公安局設卡截住,讓罵師父,踩師父像。因我不配合邪惡,被非法判勞教2年,隨身帶的500元現金也被勃利公安局霸佔。

闖靜,女,45歲。2000年6月16日我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20天。2001年5月1日乘汽車路過勃利縣被勃利縣公安局設卡截住,讓罵師父,踩師父像。因我不配合邪惡,被非法拘留82天,又被非法勞教,因身體狀況被「保外」。被勃利看守所勒索伙食費500元。

李恩,男,48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長青鄉江南村菜民。2000年2月18日我在家無故被抓至5月5日釋放,被非法關押78天。被市610辦公室陳萬友勒索4500元,並被勒索1000元伙食費。2000年6月12日在家被長虹派出所片警於春寶和司機帶走至8月25日釋放,無理關押84天,被市610陳萬友勒索500元。2000年9月24日被迫離家至今,扔下妻子兒女,生活十分艱難。

張革梅,女,36歲,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22委7組,佳木斯市華聯商廈職工。1999年9月末,佳華聯商廈領導找我談話,問我:「是否繼續煉法輪功?」我表示堅信不移,就這樣被向陽分局從單位把我帶走,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期間由於堅持學法煉功,在寒冷的冬日,惡警讓我與十幾個同修坐在室外牆角的水泥地上長達5個多小時,當時我僅穿一條單褲。12月末,向陽分局向我家屬勒索了5000元人民幣說是押金,還勒索了600元伙食費。主要犯罪惡人:於進軍。2000年6月我去北京證實法,被天安門警察在警車上一頓打,回佳木斯市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期間市610惡人劉衍指派單位交現金2200元,現從我工資內非法扣除。2001年8月我去牡丹江市委詢問一位同修為何被關押時,被牡丹江市委非法扣押,被佳市610辦公室押回送至佳勞教所辦強制洗腦班一個月,還被勒索850元的所謂「辦班費」。(單位代交,現已從工資中非法扣除)

畢佳梅,女,58歲,家住永紅區46委1組,佳木斯市永紅區壓力容器廠工人。99年因去省上訪被公安局截回,被非法扣押20小時,由單位作保帶回。2000年3月5日我進京上訪被抓,被帶手銬子帶回後被非法拘留30天,還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3650元,被派出所非法扣押身份證至今。派出所無故到家裏搜查,搜走大法書一本,而後又因參加四豐山法會被非法收審一次。單位包保人員經常到家裏來監查。

孫大成,男,29歲,佳木斯市模具廠職工,居住佳木斯市向陽區。2000年11月進京上訪,13日被抓,在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關押半日,當晚送至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21日在佳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十幾人男女混居在一起,一日三餐吃饅頭,鹹菜,卻被勒索伙食費30元;25日由佳市公安與本單位領導帶回佳市,火車上的一切費用均由單位承擔,拿工人的血汗錢揮霍。27日被分局送至看守所非法關押81天,期間多次給「610」寫信要求無罪釋放,絕食抗議無理關押,還我人權,但遭到灌食等迫害。灌食實際上灌的是玉米麵加上幾把鹽,其目的是灌完食後,大量喝水進而吃飯,完全是無人道的。2001年1月16日,我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不能交談,不能煉功,強行逼迫放棄修煉,放棄修煉即減期,堅定信仰就加刑,這明明是對好人的迫害,對信仰的威逼,對人權的無視。

敖然,女,27歲,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2000年12月因做大法資料被抓,非法關押二個半月。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丈夫進京上訪也被非法關押,家中3歲的女兒無人看管。惡警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我家。

閆允霞,女,52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永紅區74委5組。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堅定正信,我於2000年6月30日進京正法,被遣送回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拘留30天。在駐京辦事處被前進區分局黃某勒索200餘元。於2000年10月5日因江XX繼續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我第二次進京上訪於哈爾濱站附近被惡警發現,遣送回佳木斯市非法關押27天,被勒索伙食費400元。期間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惡警馬某等人強行灌食(灌濃鹽水),後被帶腳鐐鎖在地板上。由於他們的殘酷迫害,發生心臟病才被釋放。

馬桂雲,女,43歲,佳木斯市印刷二廠職工,佳木斯市前進區居民。2000年12月16日進京上訪,在長春被非法關押一夜,後被非法關押於佳木斯市看守所17天。被永紅分局郭維山、石秀文勒索人民幣5000元,勒索伙食費150元。

王桂珍,女,52歲,佳木斯市北方機械廠烘乾機分廠。2000年3月我去北京國務院上訪,在半路上被惡警非法抓捕送至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在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裏共非法關押了男女大法弟子15~16人。數天後,被押回非法關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近50天後,家屬被勒索所謂的罰款5250元(永紅分局2000元,看守所1000元伙食費,交單位2250元)。釋放後被單位非法除名,至7月末復職,這期間被非法扣發工資1600元左右。2000年末第二次進京,在北京被非法關押一週後返回佳木斯市,被單位非法罰款1700元,被佳木斯駐京辦事處非法扣136元。在天安門被3個惡警用電棍痛打頭部,語言侮辱等,被惡警把眼鏡摔掉,抓亂頭髮,用爛乾菜三次擦抹臉,嘴等,被惡警把頭上所有髮卡全部拽掉等等。在懷柔監獄被犯人非法搜身,把所有的洗漱用品、衛生用具全部收刮。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後被插管,誤入氣管,造成生命危險,一週後放人。

吳旭姝,女,46歲,佳木斯市建設局會計,居住於佳木斯市永紅區30委。2000年2月份,因進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好」被抓,被送進佳木斯市精神病院折磨一個月,強行打針用藥,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2000年10月因進京被抓後被永紅分局強行送進佳木斯市看守所,因絕食被帶上48斤重的腳鐐子並強行灌食。2001年5月22日因噴寫「法輪大法好」標語,被永紅分局無理毆打得遍體鱗傷。送到市看守所後,因絕食,不穿馬甲(犯人服裝),被大字形釘在地鋪上。5月25日被非法勞教三年,每天被非法關在不足14平方米的號裏200多天,不准出屋,副食沒有一點油,每天一勺菜和兩頓白開水煮幾片菜葉,被折磨的不能進食,連續一個月吃了就吐,最後,吐血、膽汁。被折磨得沒有血壓、腎衰、休克而被保外就醫。

楊麗,女,61歲,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東風區55委18組居民,佳木斯市發電廠職工。2000年4月30日在向世人講清真相時被東風區建國路派出所抓捕,酷刑折磨。我被逼迫12個小時站立,反帶手銬,兩手指朝上,大彎腰。我不順從,惡警就用手抓我頭髮用力向下按,口裏還罵人。後惡警向家屬勒索了2500元錢才放人,也不給收條。

康愛芬,女,45歲,佳木斯市鐵路前進二小區。2000年2月1日去北京上訪被抓回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50多天。在看守所裏,環境非常惡劣,天天能聽到打罵功友的聲音,屋裏很小,卻住30多人,沒有地方睡覺。惡警還威脅家屬說要將我勞教,無奈家人請吃飯花1000元,被勒索3000元放人。使我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了很大的傷害。2000年2月13日在做大法真相時被抓,惡警向家屬勒索3000元人民幣放人,未給任何手續。佳木斯市向陽分局聽說我家經濟條件不錯,為勒索錢財,經常無故到家裏抓人,致使我的正常生活無法保障,而流離失所。

牛玉環,女,46歲,佳木斯鐵路配件廠職工,家住前進區46委6組。我因進京上訪被遣送回來後,由佳木斯中山派出所開拘捕票15天,結果無理關押70多天才放人。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嘗到了罰站、彎腰、皮鞭打的滋味。在一個號裏,關著幾十個人,根本無法睡覺,經常是坐一宿。我不配合邪惡迫害,要求釋放,絕食抗議18天。在我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惡警還向家屬勒索了5000元人民幣(恐嚇家屬說要把我勞教)才罷休。看守所還勒索我1000元。主要犯罪惡人:施所長。

齊淑清,女,45歲,佳木斯鑄塑廠職工,家住佳木斯前進區32委6組。因進京上訪押回後,被佳木斯中山派出所送看守所非法關押達三個月之久,吃的是餵豬用的糠做的窩頭,晚上,沒有地方睡覺,只能坐著。我絕食抗議無理關押,被強行灌食兩次,並罰站。邪惡之徒插入胃管時,還來回亂攪,造成我胃內損傷,吐血。被管教罰站時,還不讓穿棉鞋,被反綁,被管教打罵是家常便飯,使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單位以進京為由,非法扣發我工資半年之久。主要犯罪惡人:鑄塑廠吳書記。

劉麗影,女,37歲,家住佳木斯前進區48委6組。2000年大年三十,因進京被非法送進佳木斯看守所,初五因煉功遭惡警老霍用皮帶一頓抽,打得滿臉是血。釋放時,看守所勒索我1900元。2000年6月因進京上訪被駐京辦事處前進分局老黃勒索290元。2001年2月12日,被佳木斯市浮法玻璃廠組織部尚春榮騙到單位,強行逼迫放棄修煉。因我堅決不配合邪惡,並向他們洪法被他們6人強行送進看守所。單位的邪惡領導說:只要是不寫「保證」,就不讓上班。非法扣發我工資至今(還強行扣款960元),使我的正常生活無法保障。

趙穎,女,25歲,家住佳木斯鐵路先鋒二小區。2000年10月6日~12月19日因進京證實大法被佳木斯中山派出所送看守所非法關押,被中山派出所周甫慶勒索所謂的遣送費2000餘元,被看守所勒索1000多元伙食費。市公安局陳萬友人情費至少10000元。被駐京辦事處翻去1000多元(樺南縣公安局駐北京辦事處的姓名不詳)。2001年4月我被寶清縣萬金山鄉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在寶清縣看守所,被勒索伙食費200餘元,三天後送佳木斯鐵路看守所非法拘留18天後被非法送勞教,因身體狀況不好保外。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我被惡警採用打罵、恐嚇、強制洗腦、車輪戰術、不讓睡覺、體罰、偽善等手段折磨。2001年7月被北京海澱分局非法抓捕,非法拘留後被非法勞教,至今未放。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0/17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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