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市「法制教育學校」 的種種違法犯罪暴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10月2日】廣東茂名市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實際上是洗腦拘留中心,將幾十個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學校裏面。有的大法學員已在各處被強制關押近三年(包括拘留所、勞教所),每天24小時被鎖在房間裏強迫看洗腦材料,還要付關押租金、伙食費,每人每天要交25元。學校還利用各種殘酷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說白了,江XX集團辦此「法制教育學校」的目的就是把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進行敲詐與迫害。

一、欺騙手段:在2002年春節前夕,法輪功學員進行絕食抗議。校方工作人員為了劫持法輪功學員在學校過春節,他們給法輪功學員簽下所謂的「保證書」:不干擾法輪功學員煉功、學習大法經文。還給了一本《轉法輪》給法輪功學員們學習。可是春節剛過(正月15日),學校便糾集十幾名打手向法輪功學員行惡,搶法輪功學員的東西,同時將很多法輪功學員用手銬吊起來,時間長達兩天不給吃喝,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毒打至說話都很困難。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毒打後又被撞牆至昏迷,後用冷水潑醒。

二、毒打與耍流氓:有的法輪功學員在這期間被打至身體某部位變形,全身動不了,(打人工具包括拳腳、木棍、掃把、鋼手銬等),很多法輪功學員身體被打至傷痕累累,還有的惡警利用搜身機會,亂摸法輪功女學員的上身。

三、刑具折磨:由於整天被關,失去自由,法輪功學員為了強身健體想鬆動一下手腳,就會遭到帶手銬和毒打。惡警經常用手銬將法輪功學員鎖起來,甚至吊起來腳不沾地,大小便也不讓上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鎖著外面曬太陽幾個小時。惡警行惡時,為了不讓法輪功學員叫出聲,竟用毛巾塞口、用膠布封口。當有上級來檢查時,就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藏好。有時將法輪功學員鎖起來不讓睡覺,有的法輪功學員已絕食抗議五、六天也被扣起來,六、七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也被扣起來在地上拖著走。

曾遭毒打致傷的法輪功學員有:李亞美、鄧玉蓮、崔偉娥、李國華、李燕子、楊亞蘭、顏亞坤、黃祖玉等。惡警利用電棍、掃把、煙筒毒打法輪功學員,打完後還用穿皮鞋的腳亂踢亂踩在學員身上。法輪功學員柯朗生被惡警打致昏迷不醒後用冷水潑醒。法輪功學員如果煉功就被惡警用冷水潑濕全身,罰站通宵,凍得發抖,受盡了折磨與侮辱。現在每個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要受到戴手銬和被打的威脅。連六七十歲的沈伯、陳伯惡警也不肯放過,一帶上手銬就是四、五個小時,甚至吊通宵,不能大小便。

四、校方人員經常說的話是:法輪功學員是沒有人權的,不用講法律,他們的話就是法律,對法輪功學員行惡也是法律。

在這裏,最根本的通信接電話的權利也被剝奪了,甚至親人來訪也不能見面。法輪功學員整天被關在一個房子裏,大熱天風扇都沒有一個,還要每天交25元的伙食費,而每天吃到的只有4元的伙食。如交不出錢的,邪惡之徒就去抄家,搬東西,害得親屬吃不飽、坐立不安,妻離子散、有的家破人亡。另外,有的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昏倒後,送至醫院搶救醒後,就馬上被送回學校繼續摧殘。

綜上所述,這所謂的「法制學校」 純粹是個法西斯學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