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患有心臟病、心肌缺血、神經衰弱等疾病有十幾年,每天晚上只能睡兩個小時,救心藥丸隨身攜帶,各大醫院都醫治不好。1996年6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各種病痛在幾天之內奇蹟般痊癒,這一事實給我以極大的震撼,是法輪功再造了一個全新的健康快樂的我。親身受益的事實使我決心按照法輪大法所倡導的「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修煉到底。
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XX違反法律,慘無人道地開始了非法鎮壓。為了替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為了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我被7次非法抓捕,強迫洗腦,酷刑摧殘。瀋陽市所有女勞教所都關押過我,另外「張士教養院」是瀋陽市專門的男性教養院,也把我男女同室關押了一個多月;「龍山教養院」關押了我兩次,第一次1個半月,第二次23天,瀋陽市所有關押過大法弟子的地方(11處)都關押過我,包括遼寧省大北監獄的地上監管醫院和地下監管醫院。我被非法判勞動教養1年6個月,關押在遼寧省的馬三家教養院,經馬三家幾個分隊殘酷洗腦7個月無效後,又被轉移到2個教養院繼續洗腦。在堅持不懈地抗爭及師父法理的一步步引導,一年多點,我闖出了那個邪惡勢力黑窩,提前釋放。後我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7年。
前後共計1年零8個月的冤獄中,我先後斷斷續續絕食近一百天,飽經毒打和摧殘,在我身體遭受嚴重傷害:心肌缺血、心臟虛弱得經常摸不到脈搏、血壓紊亂到醫生鑑定2-3天內必死,有兩次被釋放都是因為我身體已經虛弱到奄奄一息,獄醫鑑定說:沒救了。在這種瀕臨死亡的情況下,有關部門非常狡猾地不肯承擔責任地將我放回家。現在我家庭破裂,丈夫和女兒在株連九族的政策下,不得不和我脫離了關係,為免於進一步被株連迫害,我丈夫已經賣掉了房子,帶著女兒東躲西藏。我精神和肉體都受到極大的折磨,如今為免於再次被迫害,我只能遠走他鄉。
一、1999年7月21日
遼寧省在江XX集團指使下開始了全面迫害法輪功並抓了很多學員,為此,我於21日自發依法到遼寧省委上訪,被公安抓住,我沒有犯法,不該遭到如此對待,我還要為大法伸冤,所以三次趁機走脫,三次被警察拽著往警車裏拖,第四次被四個警察一起連拖帶拽扔進警車,人撲倒在地,雙膝磕破。後我和其他學員一起被警車拉到瀋陽市中心體育場關押和曝曬,不給水喝不給飯吃,沒有自由。當時體育場裏關滿了大法學員,估計有上萬人。晚上學員們都被送到各自所在區的公安分局登記個人詳細資料,後晚上被放回。
1999年7月22日
我為向政府講清真相,再次來到遼寧省委上訪。由於當時人多(大約有一萬人),很多人被暴力抓走,許許多多學員被打被拖走時鞋被拖得掉在地上,我想這裏已經沒有講話的餘地了,再留一樣會被抓,決定去北京上訪,善意地向中央如實反映我因修煉大法而深深受益的情況。
二、1999年8月19日上午8點--21日
我在北京的公共場所因為被發現是法輪功學員而被抓捕,關在北京前門收容所,兩天一夜不給吃飯,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8月20日下午5點多,被關進遼寧省駐北京辦事處和已經被關押的30多名男女大法學員關在一起,期間我被警察用腳踹。到當天晚上8點多被遣送回家鄉的三個小時中我被提審了三次。在被遣送回家鄉的途中,只能光著腳不讓穿鞋。21日,遣送我的長途車在錦州市周轉時,趁看守的三名警察疏忽之際,我和另兩名女同修機智地跳窗逃走,準備再去北京證實大法。
我當時僅有的80元錢,為避免在火車站被追趕來的警察搜查到,我用50元錢,買了一台舊單車,天氣太冷,我用20元錢買了一條長褲和一件馬甲(買帶袖子的上衣已經不夠錢了),決心騎單車長途跋涉去北京。
我沿著高速公路,沒吃沒喝,漫漫長路我孤身一人,騎了一天一夜,過了秦皇島市,筋疲力盡,躺在路邊的大溝裏睡了一覺,之後繼續往北京騎。快到北戴河市時,我騎單車騎得雙手和屁股疼痛難忍,遇到好心人讓我搭上了他的汽車,坐了一夜車,到達北京。
三、1999年9月9日夜--2000年3月26日
在北京火車站遇到警察在沒有出示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搜查誰是法輪功學員,翻出我包裏的大法書籍《轉法輪》而被確認是法輪功學員而不由分說地把我抓到北京火車站派出所,和其他同時被抓的20多名男女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關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遼寧省駐京辦事處。由於辦事處已經關滿了大法學員,而臨時把我關在辦事處旁邊的公安領導居住的賓館:北京市金山賓館14樓(當時那裏已經關了7、8個大法學員),公安領導親自看押我們。
9月10日上午,警察將我們6名大法學員戴上手銬押上火車,欺騙我們說送我們回家,騙我們說出家庭地址。
9月11日,我們被押送到達瀋陽市。
警察用警車把我們押到沈河區公安分局審訊。我被判決行政拘留一個月,但不給我任何判決證件,被關在瀋陽市行政拘留所4號房,和賣淫、吸毒女關在一起。管教指示她們看管我們,不許煉功。我們並沒有因此歧視她們,反而給她們講做好人的道理和法輪大法超常的故事,許多賣淫女被感動,明白了人應該正直、善良地活著,並要求跟我們一起學大法背誦大法經文。
十多天後的一個凌晨1點多,我和高麗麗帶領我們一個房的19名大法學員在集體煉功,一個姓張的女管教,手拿電棍和十來副手銬衝進來,第一個先把我和高麗麗用一副手銬銬在一起,拽到走廊開始電擊我頭、臉、脖子、後背、手等處,管教認為是我帶領集體煉功的,所以電我時間最長。惡警電了我們3個多小時到4點多電棍沒電了才住手。我被電得大汗淋淋,渾身發軟無力站立,也不許我躺下,我感覺到手腕痛時才發現左手腕被手銬勒進肉裏一釐米,直往外淌血。管教人員仍不罷手,罰我們帶著手銬面壁站立,不讓睡覺,站了兩天,期間手銬一直不給鬆開。
當時我們已經知道江XX集團下達了對法輪功學員無限期迫害關押的政策,為爭取拘滿釋放,我們六個監牢部份大法學員大概60多名集體絕食和平抗爭。直到院長公開宣布:「我代表人民政府百分之百地向你們保證,你們到期之後,不許其他部門插手,只許家屬接你們回家。」我們信以為真,停止絕食。
1999年10月11日我刑滿,被放出,剛走到大門口,一看,幾部警車並排停在大門口,我所居住區域的沈河區公安分局警察、沈河區政法委員、小南派出所警察、小南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我的單位領導和我家人都已經等在門口,警察一見到我不由分說把我拽上警車,開車就跑,根本不顧忌我家人的感受,也不告訴我和我家人他們要把我弄到哪裏去。
我被關到沈河區看守所內的新成立的610洗腦班5號房裏,我被派居委會兩名老太太24小時寸步不離地監控,沈河區政法委、沈河區公安分局每天各派兩名警察輪流駐守在同一樓專門看管我們法輪功學員,不許煉功,沒有人身自由。白天被迫看誣蔑法輪功的文章,晚上逼著我看攻擊大法的電視新聞。後陸續關押了大約100多名大法學員,每個人都必須按江XX集團的要求寫「保證」並每人交5000元錢才可釋放。我認為修煉大法沒有罪,這是我的自由,所以堅決抵制他們這種的無理要求和違法行為。
各個部門輪流來動搖我,他們竟然還逼著我家人來動搖我,我大弟弟親口告訴,他的正在上初中的的孩子以後不給上好學校、幾年後畢業了也不讓找好工作,整個前途受到影響,原因是他有一個煉法輪功的姑媽。我女兒已經聯繫好了同意錄取當士兵,因為我修煉法輪功而被取消。這就是江氏獨裁的株連九族政策!連孩子都不放過。
後來又發展到要求我們每天抄寫萬字以上的誣蔑大法的材料,否則就判處勞動教養。我在那裏就這樣被關押將近四個月,仍公開表態:堅修大法,絕不屈服。
2000年2月3日,我被轉到瀋陽市龍山教養院。
這裏樓高兩層,二樓關押的全部是大法弟子,右邊關女學員,左邊關男學員。曾先後關押過上千名大法學員,(期中有我的小弟弟,他因為修煉真善忍而被判勞教1年)。為首的邪惡之徒魏院長經常發狠地拿電棍長時間一面電擊大法學員,一面看著表給被電擊學員摸脈,電得學員發出一陣陣慘叫聲,它像做人體實驗一樣折磨大法學員;把女學員輪流叫到隊長值班室,兩三個警察一起一人一條電棍同時電擊一名女學員,然後讓她從警察的褲襠下鑽過去,一個接一個地電。在酷刑面前,男學員集體絕食抗爭要求換掉魏院長。經學員的抗爭,幾天後,教養院換上白院長。
歹徒白院長逼迫我們每天看和聽攻擊法輪功的電視、錄音,強行洗腦。警察經常突然半夜闖進監房查看我們是否在煉功,為搜查我們的大法書,把我們集中到1號房脫光衣服檢查。
2000年3月26日,在我家人交納了3000元錢後有關部門允許家人將我接回。這次被抓,我總共被關6個月20天。
出來後公安經常開警車到我和我丈夫為生的攤位上騷擾,影響我們夫婦賺錢糊口,把我帶到警車上談話,要求我放棄修煉。
7月26日上午8點多,我丈夫早晨通知我,沈河區公安分局警察到家裏來抓我,見我不在家,要求鄰居見到我立即報告,說我不能再回家了,趕緊躲起來。茫茫天地,我能躲到哪裏?我因堅修大法而無比堅強,發自內心願意做個好人,不用別人監督我,我以法為師,自己要求自己。我不盲目崇拜任何人,只是無限愛戴使我身心受益的李洪志老師,無限敬仰李老師傳給我們的一部法。權力、名譽、金錢,生死不相隨,人的生命那麼短暫,卻因為同化真善忍而更有意義。為了讓大法在人間洪揚,我於是決定再次進京證實法。
四、2000年7月29日---2001年8月14日
上午9點多鐘我來到北京信訪辦,大道旁邊停放著十幾台警車,胡同口邊上有幾十名早已等待抓法輪功學員的便衣警察。我被確認為是瀋陽市法輪功學員後,被公安抓捕,押回龍山教養院。
龍山教養院的唐力、大穆兩個男隊長,是用電棍毒打法輪功學員的打手,隊長值班室經常傳出被電擊的慘叫,連14歲法輪功學員小女孩韓天子也不例外。我被關押的第一天晚上,唐大隊長喊出十幾個人名到走廊手朝地蹶著,有我一個,我們一直蹶到下半夜3點多鐘才讓進屋睡覺。我們大家每天都提心吊膽,不知明天又輪到誰被電。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別無選擇,為制止酷刑,我帶頭70多名學員以絕食和平抗爭。他們一看我們絕食,就用鞋抽我們,把我從床上拖到地上,又拖走一部份學員灌食。我被隔離,關到山根底下一個很久沒人住的陰暗潮濕屋子裏。潮濕的草墊子上落滿了灰塵,我躺了兩天身上衣服都浸濕了,全身虛脫,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叫人把我背回牢房。第六天時瀋陽市司法局張憲生局長怕出人命,答應了我們提出的停止迫害的條件,把白院長調走,把打人的兇手調走,把電棍收起來了。
雖然如此,兩天後公安宣判一些學員勞教,我們又開始第二次絕食,提出無罪釋放,但被強行灌食,有的胃被插出血來,有的鼻子被插出血來,把我們弄得死去活來。把我灌的差點窒息,絕食的第9天,晚上10點多鐘,突然衝進來數十名幹警把我們圍住,每個學員周圍都站了幾個警察,當他們站好之後一齊動手用暴力強行把我們光著腳拖到了樓下。樓下停著一輛大客車,他們把我們拽上車,有個幹警邊走邊踢我說:讓你帶頭絕食。都上車後,給我們帶上手扣子,去往大北監獄灌食,灌食這種折磨方式實在殘忍,其狀慘不忍睹。
回來時,我們一部份人被送到「女子自強學校」,關押的都是被判刑的人,其實叫「監獄」更恰當,從那裏被放出來的其他同修告訴我,關押大法弟子前每天從早晨5點幹活到凌晨2點多,做出口到其他國家的各種手工藝品,關押過我的勞教所幾乎都做這樣出口工藝品,而我拒絕做這些。那裏吃的是粗糙食物,喝的是帶蟲子的爛菜湯,和賣淫、吸毒女關在一起並由她們輪班看守。關押了無數大法弟子之後,在大法弟子的爭取下,幹活時間改為從早7點到晚21點。
我們絕食的第13天,為打消我們抗爭的決心,摧毀我們的意志,公安派幾個人按著我強行從鼻子插管子灌食。灌食的大夫陰險狠毒,把給我灌食的玉米裏面放了很多的鹽,而且灌完後不把胃管拿出來,一頭在食道裏放著,另一頭從鼻子出來直接用粘貼粘在我的鼻子邊上,說明天再灌就省事了。我被灌的無法咳痰,呼吸困難,嘔吐不止,痛苦的真是生不如死,至今不堪回首。他們假借灌食摧殘我們。
2000年9月25日,我被送到了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1大隊4分隊1號房。
送我的公安叫我簽字,我要求看判決書,上面寫著2000年8月7日判我勞教1年半,判決書有好幾篇。(這個時間剛好是我在龍山勞教所第二次絕食時間,如果我那次我不絕食,我就會在8月7日被送到最邪惡的馬三家教養院,那苦難日子會更長更大,後果不堪設想。)
當天晚上,我發現法輪功學員經常被管教指示的犯人帶到廁所裏毒打,常常聽到打罵聲,天天如此,非常恐怖。幾天後女隊長張秀榮來了,瞪著眼睛惡狠狠地對我。她指使人將我帶到廁所,讓我手按地,腿站直了蹶著來回爬,說這叫「龍頭扣龍尾」。有一天晚上叫我到廁所裏雙盤,然後用繩子把我的腿綁上,叫惡人來給我洗腦、打我,其中有個叫陳蕭玉的犯人打了我無數耳光,還拽我的頭使勁地往牆上撞,牆上的磚都撞壞了。張秀榮說:「我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還叫幾個叛徒給我講她們的自欺欺人的謊言,日日夜夜逼著給我洗腦。
不久,江XX下達了新的密令:「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馬三家教養所的管教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對大法弟子的殘害。
2000年11月中旬的一天夜裏11點多鐘,六個犯人把我帶到廁所,叫我馬步蹲樁,(兩腿半蹲,兩條胳膊伸平),我不配合她們的羞辱,一個犯人氣急敗壞地脫下旅遊鞋用力抽我的臉和頭,抽得我兩眼冒金星,打累了就換另一個打,有的人還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猛勁踢我的肋骨、小腹等要害部位,連續打到早晨5點犯人開始來廁所洗漱才住手,讓我面壁蹲著,不讓別的犯人看到。8點多後來把我叫到「四防」室(叛徒住的屋子)裏蹲著,上廁所時她們怕別人看見就等沒人再讓我去。其中一個打人兇手讓我照鏡子,說:「看看你甚麼熊樣」(污辱人的話)我一看,嚇了一跳,悲痛欲絕。只見我的臉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頭腫得大了一倍,整個人已面目皆非。
有一天我聽說國家領導人來馬三家參觀,就想衝出去控訴邪惡,為大法伸冤,我目前的形像是最好的證明。隊長張秀榮用打手把我圍了一圈看著我,後又找來把「四防」室的門劃釘好才放心。以後無論甚麼領導來,都提前囑咐看守把我看好。
有一天打手楊林對我說:「隊長責怪我們不會打,讓我們別打頭,應該往身上打,別人看不見。」於是等到廁所沒人的時候又把我帶去,楊林等把我的棉褲扒下來,分別抱著我的兩條腿,在腿的內側用手指甲掐一點肉來回擰,一直擰到掐破流血為止,一邊掐一邊說著下流話,一直掐了我一下午。第二天我看到被掐的地方全化膿了,面積有四寸長,三寸寬(見2001年8月28日明慧「馬三家畫皮背後的猙獰」文章和照片),內褲和棉褲都被膿血浸透。我要了一條破毛巾,撕成兩塊包傷處,因毛巾太硬,往兩條腿化膿沒皮的肉上一放,真是撕心裂肺的痛。
第二天,叛徒一齊扒我的棉褲還要掐我的腿,她們把我按倒在地,按著解我的褲帶繩,解不開就找剪子也沒找著,叛徒王容說找針扎我,可是剪子和針幹警都收起來了,於是她們就坐在我的身上,把筆往我的手裏塞,我不服從她們就一齊把著我的手,拿來信紙她們好幾雙手把著我的手強行地把筆硬塞到我的手裏,並按照她們自己的話把著我的手寫了「悔過書」和罵師父的話,再寫上我的名字,說交給隊長,並且還念給我聽,然後大笑起來,行為無恥至極,無法描述。
一天的上午八點多鐘,張秀榮隊長找來幾個最狠的打手把我叫到值班室,讓我寫「悔過書」,我不寫,隊長和幾個叛徒一齊動手用棍子打我,用鞋尖故意往我腿上化膿的地方踢,她們打累了,就讓我馬步站樁,然後再打,就這樣她們打了我一個下午。第二天,我看到自己的兩條腿化膿處被鞋尖踢得凹進去超過1釐米深,一個坑一個坑的流著膿血,散發著臭味。兩條腿被踢得腫脹得像兩條木樁那麼硬,青紫一片沒有好地方,我的下嘴唇被打得像車輪壓的那樣一道溝都破了流著血,我的右手因去擋化膿處時被楊林踢得腫起很高,手背疼得不敢動,手指不好使。一年多後,我吃飯右手挾菜直往下掉,腿上的傷每天疼的鑽心,癢的坐臥不安,到現在近兩年了還沒痊癒,還癢呢。就這樣她們還不放過我,白天晚上的打我,一會讓我馬步蹲樁,一會讓我蹶著,蹲著變著花樣折磨我,把我24小時關在廁所裏折磨了半個多月,不讓我睡覺,在廁所裏吃飯,沒洗過臉,沒刷過牙,沒換過衣服,有時小便也不讓我去。
一次叛徒魏洪偉用身子壓在我的身上,胳膊挎在我的脖子上給我念邪惡的話,念了一上午,並且告訴我說:「你女兒現在在大門外面被吊到樹上,只要你寫悔過書就把你女兒放了」。下午叛徒拽著我的頭往牆上撞,她們拽著我的頭撞了一下午牆。滿腦袋都是包,有的包破了還流著血,兩個耳朵也都讓她們掐破了,她們撞得我暈頭轉向都不知道這是甚麼地方了;有時打手突然手拿起地上的塑料凳子猛地輪起來就向我的頭砸來,把凳子砸個粉碎;有時我在地上蹲著,打手孫麗娜坐在我脖子上很長時間,使我的脖子和頭多少天疼得抬不起頭來。她們在管教的授意和指示下的行為沒有任何人性可言。
我被打成這樣,惡警卻嚴密封鎖消息,就連我寢室的人都不知道我在廁所被打之事。(廁所是專門毒打大法弟子地方的代名詞)。平時的日子裏耳光、拳打腳踢是家常便飯,尤其我蹲完之後起來化膿處粘在褲子上就像揭一層皮那樣地疼痛。她們三天兩頭地把我拽到牢房的地中間批鬥(一邊批判一邊打)。我的精神肉體倍受摧殘。
記得12月左右的一天晚上,(請原諒,我已經無法回憶出日期)幹警派叛徒剛開會後回來到廁所對我說:(那時我被24小時放在廁所過,多達半個月。)院裏提出3個條件,讓我選擇一條,我就選了第三條:不屈服。
那天後,我被叫到牢房裏每天面壁,並且宣布院裏規定,就允許我吃三頓飯,(不許絕食)其它甚麼生活用品都不讓我使用。我來馬三家時,我把我的日用品都拿出來給大家用了,我僅剩下半卷長手紙(也是我的枕頭)也被沒收,從那以後,我洗頭沒有洗頭膏,洗臉沒有香皂,洗衣沒有肥皂,上廁所沒有手紙,我來月經時用舊毛巾代替手紙,吃飯時沒吃飽就被人把飯拿走了。我被關押在馬三家七個多月,至今那裏仍關押的大法弟子1000多名。比起早期關在那裏的經歷魔難的大法弟子,我所遭遇這些還不是最殘忍的。早期的大法弟子所遭受的酷刑更加慘無人道,令人毛骨聳然。
因為叛徒們打人越狠,越受表揚,回家越快。打人最狠的叛徒幾乎都是在2000年1月份的所謂兌現大會上被放出來的。邪惡所標榜的模範教養院的真實面目就是這樣的。
馬三家教養院用盡卑鄙的手段、最下流的行為來折磨我們,用毒打洗腦等方式妄圖改變我們對大法堅定的心,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法輪大法是宇宙真理,是教人向善的正道大法。在年前一次所謂兌現大會上,叛徒王春英竟然在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記者、遼寧電視台記者、遼寧省委領導都在場的千人大會上說謊話、做假證,說馬三家教養院沒有打人的事情,當時被王春英打得最狠的大法弟子鄒桂榮站起來說:「你說的不對。」話沒說完,鄒桂榮當時就被叛徒們按倒在地,把她嘴堵上,拖出大會場。記者錄下了這一鏡頭。可是他們把她說真話的鏡頭剪掉了,把叛徒說假話的鏡頭在電視台公開播放。
回去後多名公安把她帶到辦公室,把刀片放在桌子上,說:「你自殺吧。」後把門反鎖,一頓暴揍。關於鄒桂榮被迫害之事「明慧網」詳細報導過。(註﹕大法弟子鄒桂榮歷經魔難,於2002在瀋陽市被迫害致死。)
2001年4月19日那天,我們10名學員被公安警察押送到瀋陽張士教養院。每人一個房間由一名龍山教養院的女叛徒和四名男叛徒男女混同一室地24小時貼身看管我的一舉一動,上廁所都貼身跟著我,不讓我睡覺,讓我蹲著。後來每天騷擾我到深夜,才允許我們睡覺,等等。為了使我們「轉化」成背離「真善忍」的人,他們不擇手段。
5月10日我被送到沈新教養院。在那裏,她們不許我和樓下其他學員接觸,不許我們下樓吃飯,封閉式的洗腦班開始了。他們無論用甚麼形式和方法也無法使我們屈服,因此這種洗腦二十多天就結束了。當時我已經感到沒有希望出獄了,但我不想在教養院裏了此一生,於是我開始絕食抗議迫害。於是郭勇隊長叫犯人每天拽我們強行灌食輸液一次。
絕食的第十三天我被送到遼寧省最大的監獄「地下監管」的監獄醫院。到了之後,我不敢相信21世紀的今天,還有這樣的監獄,這樣的醫院:一個地下防空洞,不知道有多深,走進來時,不知道那條路有多長,裏面陰暗潮濕,終日不見陽光,沒有白天黑夜,沒有鐘錶,沒有日曆,沒有人知道今天是多少號,今時是幾點鐘,裏面的條件極差,氧氣不足,我感到喘不上不來氣。那裏關押的都是被打傷和絕食的大法弟子,一天只許去兩次廁所,每次連洗漱倒尿桶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為照顧在那裏被超期關押的被折磨的得奄奄一息的同修們,我開始進一點食。
暴徒們又將我送回沈新教養院,我當時不知道那時是幾號。
回沈新教養院後我又開始絕食。宋大隊叫來4個男犯把我抬到灌食的床上給我鼻插管灌食,我連吐三次血,大夫說我活不了幾天了,我家人明確表態我如果被抬著出來絕對不接,別死在家裏。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叫我家人交了保證金後把我接回了家,那天是8月14號。
2001年8月18日
我出來的第四天,派出所的警察就到我住的弟弟家搜查,我正巧不在,他們把我的大法書籍全部收走。為免於被抓,我離家出走。中國之大,卻沒有我的立足之地,沒有我們說話的地方,那時我有一種想法,想以我受迫害的親身經歷,去聯合國控告江XX,控告馬三家教養所。
五、2001年8月26日
我來到了北京,因身份證被扣押在公安局而被旅店老闆舉報,我們三名同修同時被抓。公安將我押回瀋陽沈新教養院。在沈新教養院的值班室,惡警把我的包裏的衣物揚了一地,澆上水用腳踩,然後審訊我,讓我交代他們提出的問題。我不說,就把我關到此為2米見方的鐵籠子4天,把我身上的1萬元錢收走,至今未還。
我自北京派出所開始絕食絕水連續七天後,在鐵籠子裏被關押得身體非常虛弱,後被放出來,被當地派出所嚴密看管。
六、2001年11月份
我在做法輪功真相資料的屋子裏被公安抓住,一起抓了4人。我拒絕回答問題,拒絕簽字,再次絕食七天,身體已虛弱得,送到哪裏也不敢收留,他們讓我家人暫時接回。
七、2002年1月29日
我去一個法輪功學員家敲門,誰知公安正在那抄家,我被他們強行塞進警車,三天後,區政法委科長審訊完說判我七年徒刑。這門一「敲」就「敲」了7年。
我平靜地面對邪惡,不報名,不簽字,不按手印等所有一切均按法的要求不配合,且在審訊記錄上寫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
幹警拿到樓下讓眾多幹警看,他們都樂了,誇我字寫的好。
一年輕男惡警審問我三次,重拳出擊打了我三次。還對他的兩個領導戲弄說:「我沒打你,這是摸你。」說完,他們三個嘿嘿地怪笑。我因此別無選擇,只能用絕食抗議。
2天後,被送到瀋陽市刑事看守所,被判7年徒刑,我的棉衣和錢被沒收。因為我在絕食絕水,他們用鐵挾子把我兩條胳膊固定在鐵椅子上,強迫打點滴輸液。絕到第8、9天時,他們讓家人繳一萬塊錢,我家人說:「沒錢。人我不接了,愛送哪送哪。」第11天時,我被送到大北監獄地上監管醫院。第12天時,瀋陽市市委、610辦書記、瀋陽市公安局局長一起來到我住的病房,大北監獄地上監管醫院院長親自給我號脈。說我脈搏太弱,心肌缺血嚴重。我的確是這樣,當時我已經奄奄一息,瘦的皮包著骨頭很可怕。我也知道,我隨時都有可能離開人世。第13天,專管迫害法輪功的「政保科」公安打電話告訴我小弟弟說:「趕緊把人接走,不用拿錢,不接不行。保外就醫。」
2002年2月12日(大年初一)
因不想再被公安抓回,我離開了家。剛過完春節,和平區公安分局就打電話到我家找人,四處追查我的下落。我不得不繼續流落。
我所遭遇的一切僅僅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相信真、相信善、相信忍,因為我想向政府、向人民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我希望擁有生的權利,活的空間,修煉的自由;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制止虐殺,制止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