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度眾生的使命感和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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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5日】東北某縣的一個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我撥通了縣委的電話。接電話的人是辦公室主任。我問他怎樣看一個人被無理的關押後,在看守所裏被警察用重刑打死。他說:「我們縣很小,如果發生這種事,我一定會知道。」我說不僅發生了,而且警察強迫將屍體火化。他說「我不相信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到底為了甚麼?」我說因為他是修法輪功的。他說「我知道政府對法輪功管的很嚴,但是國家是有法律的。警察打人已經不對,怎麼還能把人打死,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我說因為他不肯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他說:「真善忍有甚麼不好,堅持真善忍就要被打死嗎?如果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地區就是件很大的事情,我要去調查調查。」而且他不斷的自語:「這是不可能的,這是不可能的,國家是有法律的。」我說他們把人打死了,還要封鎖消息,所以您認為一定會知道的大事,都被封鎖了。於是我把被迫害致死學員的名字和居住地址給了他。

這個電話讓我的心裏很不安,我感到講清真相責任的重大。一個純樸的生命是那樣的相信自己的國家、政府,他根本不相信在他的身邊有如此邪惡的事情發生。這樣的生命如果因為我們講真相講的不夠,而在法正人間時被銷毀,我覺得自己在犯罪。

這件事讓我聯想到一些警察對自焚真相的反應。當我告訴他們自焚是政府用來加害法輪功的,劉春玲是被警察用重物擊打頭部打死的。她有一個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和一個十二歲的女兒,在兩個月內,這個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失去了她生活中唯一的精神支柱和經濟支柱。我們中國的文化是最忌諱白髮人送黑髮人,如果真象江政府誣陷的那樣,為甚麼政府不讓老人講話?當記者在採訪老人時,老人哭訴說:「你們不要問了,政府不讓我說話。」每當聽到這時,有很多次那些警察請求我不要講了。為甚麼會這樣?我聽到了他們發自心底的聲音。善良的生命無法接受陽光下的罪惡,他們本能地不願接受殘酷的事實。

我們的責任是重大的,我們沒有選擇,只有抓緊時間快講。我們必須有對救度眾生的使命感和緊迫感,放下對時間的執著,並不意味可以浪費時間,分分秒秒都是救度生命的機會。讓我們走好助師正法每一步。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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