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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來經歷的迫害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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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1月27日】我是內蒙古包頭的大法弟子。我自小體弱多病。1998年前我已身患冠心病、腎結石、胃病、闌尾炎、鼻炎等多種疾病。在學練其他氣功不管用後,1998年3月有幸學煉了法輪功。大法神奇超常在我身上體現。煉功十餘天後各種疾病消失。在學大法中,我知道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走上了真正的修煉之路。身體在淨化,心性在提高,道德在昇華。

兩次進京上訪

1999年7月20日凌晨3點,包頭市公安無故將煉功點2名法輪功學員抓走並抄家。我曾經2次進京上訪。第一次上訪是1999年9月21日,但是上訪途徑已被堵。1999年10月28日我和妻子再次進京上訪為大法討公道,卻被北京公安人員無故抓捕,和其他上訪大法弟子一起被非法關押在豐台壘球場內,約8、9百人。在豐台壘球場內我親眼目睹和自身遭受了北京公安人員的毆打。公安人員對背誦「洪吟」和經文的大法弟子抽耳光、拳打、腳踢。壘球場靠圍牆都是坐在地上被看押的大法弟子,壘球場的中間到處是被拖來打倒踢翻的大法弟子。公安人員在搜身時對搜出的大法書籍進行踐踏、污辱。我還見一公安人員從一被打倒的學員身上搜出大法書後從書上將師父的像撕下,當著學員的面用打火機燒毀。整個壘球場內一片白色恐怖。我還見公安人員對兩名帶頭背經文的女子抓住頭髮將整個臉向圍牆上撞擊數下。在壘球場內的大法學員全部被逼坐在冰冷的地上,全天不給飯不給水。解手只能小解,還得在公安人員的批准下,幾個人用褂子遮一個小圈一個人進去就地小解。在場內的大法學員男女老少皆有。有80多歲的老先生老太太,也有懷抱嬰兒的婦女,小的只有幾歲的小弟弟孩童,受到的是一樣的虐待。當晚11:00時,內蒙地區的學員被帶走。第二天包頭防暴警察把我們9名包頭市的大法學員2人一付手銬用警車連夜押回包頭市關進不同的看守所。

我被包頭鐵路公安分處接走。他們連夜非法審訊(約半夜3點),讓我看報紙上的一篇「評論員文章」,我說這都是造謠。然後,公安一科副科長田XX拿來一張拘留證讓我簽字。我一看整個一個空白紙,甚麼也沒有寫。我質問他們憑甚麼拘留我。田XX說:「你不簽字也一樣拘留你。罪名是參加非法活動。」(註﹕上訪是中國憲法允許的,並非『非法』。)

我被單獨關押在包頭鐵路看守所一空監室內共20天。惡警不讓我家人給送被褥,也不允許接見。他們從院裏抱來堆破被褥又黑又髒,讓我用,還不給手紙(持續8天)。,每天只給2個小饅頭2半飯盒菜湯,無油無鹽。第4天,惡警押我回家抄家,將我家錄音機、錄音帶、錄像帶抄走。在鐵路看守所的20天中,公安人員對我五次非法審訊,逼我誹謗大法,承認自己有罪錯。我給他們講法輪功是度人的佛法,還給他們講我和我身邊功友身體健康的變化情況和道德的提升。我利用一切接觸人的機會向他們講法輪功度人的真相,並不聽監所的限制,堅持每天煉功。

1999年11月18日,鐵路公安分處開「釋放證」後直接用將我轉至包頭市東河看守所重新拘留,罪名變成了「擾亂社會秩序」。

長期被公安監控騷擾

隨後的這一年中,我被下放到現場當工人,每月只給生活費190元。調外地工作。在這一年中我一家遭受了種種非法迫害。公安人員無任何手續沒收了我及妻子的身份證,並對我們嚴格限制人身自由,即使回父母家也得和派出所請假,而且派出所公安人員對我家嚴密監控,隨時進家騷擾。或一人或兩人或三人隨時進我家,有時警察一坐一上午,或半夜也要闖進家中或看住門口一夜。我上班有時警察跟隨至幾站外的工作地點將我交與車站領導,有時隨意傳喚至派出所扣留。特別是2000年4月的一天半夜裏約1:30時,公園路派出所8名警察突然要闖進我家中,我對此不明身份人員拒絕開門,他們就對我家院門狠砸,鐵門被砸的銧銧巨響,擾得左右幾棟鄰居半夜驚醒。而且警察攀上房頂要強行跳入。一警察還踩壞一鄰居家的窗戶,鄰居家人正睡於窗下被驚嚇。我無奈,隔門與警察對話,要他們找他們領導,後他們用手機與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大隊長李樹華通電話。我妻子哭訴如此惡擾是不讓我們活呀,李樹華才同意撤人。眾鄰居對警察如此行為也義憤填膺,第二天要找派出所論理,但終因「民怕官」而作罷。

學大法、修大法、維護大法是我一生之所願,在這一年中我堅持學法、洪法、護法,利用各種條件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揭露邪惡。2000年3月我們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向全國人大會寫上訪信,上訪信卻被轉到了公安部門。我們其中的2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包頭市東河區洗腦班破產

2000年7月19-20日包頭市東河區組辦洗腦班,把我們十四名(原計劃20名)法輪功學員關到東河區民兵訓練基地,在警察和政法委的人員看管組辦下,強迫我們看謠言錄像。公安局副局長王強和區政法委余書記還以上課的形式逼迫我們看那些捏造的誹謗材料,還發了一本所謂的「書」。我們在課餘和討論時間、飯後間休等時間向這些人員講自己知道的法輪功真相,建議他們親自讀《轉法輪》。20日下午洗腦班將結束,他們讓我們寫「體會」,要表示是否還煉法輪功,十四人全部寫了「堅修法輪功」,他們氣急敗壞。後包頭市委副書記和市政法委書記仇富祥等人到場,當市委副書記翻過我們的體會後對2名法輪功學員提問。第一個被問的是安秋梅。安秋梅給他們講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說真話辦真事……話未答完,這位市委副書記暴跳:「不能說真話!」這位副書記發完火後,安秋梅又接著講了自己學煉法輪功後使自己多年抱著的藥罐扔掉、身體康復的親身實例。市委副書記不耐煩的又問另一名大法學員李素梅「你為甚麼還要煉法輪功」,李素梅講自己以前身患多種疾病是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身體各種病都好了。這時,前排就坐的市政法委書記仇富祥已氣得臉紅脖子粗,咬著牙說「這些人都該槍斃」,說後他一拍桌子站起,也不顧市委副書記在場,破口大罵,氣急敗壞的醜態令在場的氣氛突變。他們在氣憤中急急撤走,整個會場散個精光。區政法委和公安分局人員草草敗興收場。他們原想以辦班洗腦欺騙法輪功學員的企圖徹底破滅了。

被包頭市東河區看守所關押

2000年12月7日,管區巴彥派出所在副所長的帶領下5名幹警將我從家中擰胳膊強行押上警車,說是找我談話。他們在派出所將我關押審訊一天後,於當晚7.00時,無任何理由的將我押送包頭市東河區看守所。我妻子於2000年12月7日後也被無故抓到包頭市第五處看守所。家中一上小學的孩子成了孤兒無人看管。我的家就這樣被迫害得支離破碎。

在東河看守所內非法關押著8名大法學員,分舍關押,不許來往接觸,不許煉功。我們不聽惡警的約束,每天堅持煉功並向監舍內的犯人和管教講法輪功真相,揭露江XX集團的謠言和對我們的迫害。在將近一年的關押中,犯人們從我們大法弟子的言行中都知道了我們是真正的好人。

在包頭市東河區看守所內關押期間,市政法委、東河區公安局反顛覆大隊對我們進行了種種迫害。2001年春節大年初七,市政法委幹部,東河公安分局副局長黃強等在武警和監所管教的協同下,組織我們大法弟子看「天安門自焚事件」焦點訪談。看後他們一邊錄像一邊讓我們對此表態,我們對如此漏洞百出的栽贓陷害醜劇當場揭穿其假處。讓他們看《轉法輪》是怎麼寫的就自己都能分辨出這是假的謠言。他們在我們的戳穿謠言下,敗興離去。黃強局長氣急敗壞對我們喊道:「你們不轉化就永遠出不去!」我們回答他:「你們這是在違法犯法。殺了頭也要修煉法輪功。再說了你們說了不算,我們師父說了才算。」

看完「自焚」錄像後,他們又分個瓦解,單獨找我們談話,想誘騙我們承認該事件的真實性。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能根據自己所學大法指出該劇不符合大法要求之處。

一天下午,駐檢官將我叫到監所科,有2名幹部模樣的人拿著公文包,我看都是大法學員的提詢材料,還有我妻子的名字。他倆一身酒氣。其中一人問我「天安門自焚事件」你怎麼看,我一針見血指出那是假的,是對法輪功的栽贓惡意造謠。那人氣急敗壞舉起一個瓷喝水杯,對我喝道:「砸死你。」我不作理會。駐檢官對他們說:「兩口子都被關起來了。家中一個孩子無人管,能不能放一個回去。」那2人聽到之後反而罵我們。

東河看守所內對我們進行了無限期的關押,還限制親友接見。有一次看守所還弄來家屬和一些被誘騙上當的人來給我們洗腦,都沒能達到目的,反而在我們的講清真相中收場。

被五原勞教所關押

2001年8月20日,東河看守所內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突然將我和趙泳2名大法弟子送到五原勞教所。入所後我才知道我被勞教2年,理由是張貼護法標語。但我至今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勞教通知書和勞教決定書。我問勞教所此事時,勞教所說這是公安局的事情,他們不管。

在五原勞教所,大法弟子均受到非人的虐待。這裏沒有對我們大法弟子任何文字性的特殊規定,但這裏的所長、政委、隊長只憑嘴說,即以此為「所規」對我們大法弟子進行種種精神和身體的迫害。

在這裏,我們每一個大法弟子被2名勞教犯人(所謂監控人員)24小時白天黑夜監控。晚上他們輪流值班,對我們限制人身自由,不許談法輪功,不許大法弟子間接觸說話(我親眼見大法弟子成長林喊「法輪大法好」被當場打得口鼻出血,我欲上前制止這種犯罪也遭到毆打)。

在勞教期間,勞教所還對我們大法弟子以「上課」為名強行逼看那些造謠碟片、書籍、圖片展,召開「揭批會」等,對我們隨意限制親友接見。我妻子2001年9月23日來探望我被拒絕,第二天苦苦相求才在一幹警的說情下同意在幹警的監控下接見1小時,第二次2002年1月25日我妻子帶著小孩來看我時被徹底拒絕。我從2001年9月17日以來到現在只和家人見過那一小時的面。我們與家人的通信都得經過這裏的隊長們審讀才能寄出或轉到我們手中。我們在這裏被徹底被剝奪了人權,而且還有更嚴酷的迫害。

親歷大迫害

下面是我親身經歷的一次大迫害。

2002年元月31日上午五原勞教所一大隊借「安全檢查」之名將我、馬英臣和崔小佳的大法經文抄走。之後,我們分別找該隊的隊長趙乃衛談話,要求要回經文。

我找隊長趙乃衛詢問此事,趙乃衛說不能給,上級有規定,並誹謗法輪功。我當時說,這是錯誤定性,這其實是國家政府中個別人的險惡用心,並不是國家在反對。你們接觸了這麼多大法弟子哪個不是好人?連吸煙的惡習都沒有,而且你們可以看《轉法輪》呢,再說你們抄走的東西你們也看啦,都是教人做好人教人向善教人按真善忍的道理,教人做好人的道理你們不讓看不讓學能是對的嗎?趙乃衛根本不顧事實,只是機械地行命令。我被迫提出有權抗議他這種政策,並告訴他我不針對誰,只針對這種政策,我告訴他我要開始絕食。

下午趙乃衛在走廊內惡狠狠地說:「我對你們有辦法。」

2月1日下午4點,李衛東隊長(二分隊)將我帶到一樓辦公室,穆建峰(政委、副所長)、科長張鐵峰、科長張前、幹事王東雷、張大虎、李衛東等五、六名幹警找我談話。我向他們善意地講他們幫助政府中少數別有用心的人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是不對的,是在幹壞事。我勸他們不要參與迫害,要對自己負責,還告訴他們善惡因果報應的關係等。並堅持要回經文,也希望他們早日認識大法,得法得度。

之後我被關押在一樓一空無一物的屋內,惡警派2名勞教犯人監控。不給床、凳、被褥。白天不讓躺。我們三人被分別關在三間空室內。只能在冰冷的地板上坐,夜晚和衣臥在地板上。這是最寒冷的季節。

2月2日晚,我曾找到隊長劉躍龍、隊長李衛東反映,我就是那個要求,不需要再「反思」,讓我們在冰冷的地板上睡覺是對我們的迫害,李衛東說這是所裏決定的。

2月23日晚上,穆建峰、張鐵峰、張前、趙乃衛、張大虎、王東雷對我兩次提審,我仍向他們善意的講法輪功真相,並堅持要回經文就停止絕食。

2月24日上午,張前陰陽怪氣地對我說:「我們準備還給你,不過得舉行個儀式。」他將我帶到一樓空大廳。當時有趙乃衛、張鐵峰、張前、王東雷、李衛東、劉躍龍,閻文軍、張大虎等8、9名幹警。進屋後,他們讓我脫去褂子。李衛東用毛巾將我嘴捆住,用繩子將我雙手被捆緊提到後脖子上,捆完後,他們用三根電棍在我耳朵,臉上,脖子上,後腦勺等處狠電。電棍頭上閃著藍火苗劈啪作響,我的頭被電得不停震動搖擺,腦袋被摁在地上電擊。我被反捆著動不了,他們就翻轉我的身體,在臉部前額,耳朵,後腦勺等處來回電擊。我咬緊毛巾,堅持承受著非人的迫害。他們電擊了我約半個小時,也沒能使我屈服。他們停手後,將繩子鬆開,繩子還在脖子、胳膊上搭著。他們讓我用力甩胳膊,我已沒有力氣了。他們譏笑我,並抓住我胳膊狠命擰動亂搖拉扯。過後,他們再次將我按原樣捆好,開始第二輪電擊。三根電棍還是重點在頭臉部電擊,我的頭象撥浪鼓一樣在地面上搖擺震動。他們看我還是不屈服,就兩根電棍在我前額上狠電,我閉著眼都能看見劈啪閃爍的電火苗。有一人扒了我的褲子,惡警李衛東開始電我的肚皮,電了一會後李衛東把我翻轉扒下褲子把電棍捅到我的肛門上電擊。電擊頭部的警察和周圍的警察都毫無人性地觀看。

電一會兒後見沒有收效,又轉為三根電棍一齊電頭部、臉部。強大的電擊將我的頭在地面與脖子能活動的範圍像拍動的皮球上下磕碰。腦內部像爆炸一樣哄哄響著,我有點承受不了的感覺,但我仍然堅持著,這樣的痛苦還在繼續。

惡警張前突然問我是不是勞教人員、遵守所規隊紀不?我被捆著嘴,他又喊搖頭不算點頭算。我就搖頭。他們更狠的電擊我。這時張前把我提起,又問我是不是勞教人員。我說是被迫害的,我沒有罪。張前掄右手就是一個耳光。這時趙乃衛示意停手。張前突然魔性再次發作,要我給XX黨下跪。我不跪,他就摁我跪。其他人再次用電棍電我。這次迫害時間更長,他們再次鬆開繩子,讓我再甩胳膊。我已經連站的力氣也快沒有了。但他們硬逼著我甩胳膊。閆文軍和另一警察抓起我的胳膊狠命拉扯,李衛東用電棍在我胳膊上電擊麻木的胳膊,我被拉扯的氣都快喘不過來了。張前還在一邊兒說風涼話。

之後,他們逼我喝水,我不喝,趙乃衛讓倒在我頭上,一杯水倒在我頭上,流到地上。一警察看我被折磨得襪子也半脫半光腳站在水中,就用電棍在水中放電,我的腳被電麻。兩輪折磨後看我沒屈服,他們將我背銬在一張放倒的椅子上,從大約上午11:00-晚上8、9點中,整個身子動不了,胳膊疼痛難忍,我硬忍著。到現在還留有銬子磨破皮的疤痕。晚上8、9點鐘趙乃衛才來讓王東雷給我打開銬子。

之後,趙乃衛和我單獨談話。我們各自談了自己的觀點。我談了法輪功是度人的佛法,大法師父是來度人的。還講了我身體多種疾病煉功後都好了,學了法輪功的人都變成了好人等事實。趙乃衛說自己是隊長,就得執行命令,對錯不是他的責任,法輪功對錯責任自有國家承擔。我給他講,不是這麼簡單,這不是常人中的政治運動,不是常人中的權利爭鬥等,而是破壞佛度人的事。你們做著參與迫害佛、佛法和修佛人的事,天理在衡量著每一個人,善惡報應是誰做誰承擔。當晚我雙手被前銬著,忍痛在攙扶下躺倒。我看不到自己的臉,只覺得兩隻耳朵很腫、很疼,一碰就疼,還流水。嘴裏呼出的氣中都是電烤肉焦糊味。一夜在似睡非睡中度過。

2月25日(第二天早晨)張鐵峰、張前、王寶音、閆文軍、劉躍龍、李衛東等再次拿三根電棍來。把銬子改為背銬。問我想得怎麼樣了。我說我要回東西沒有錯。他們讓我蹲下又開始電擊我。三根電棍狠電我的頭部、臉、耳、肚皮,我被電得翻滾。劉躍龍用手抓住我一隻腳,踹我的腿。我被折磨得鼻口一起出血,滴滴鮮血滴在地板上。他們繼續電我,我有點受不了了,答應停止絕食。一警察趕快跑出去找來墩布把血跡擦了。我被迫違心地寫了些東西,在此聲明作廢。

之後,惡警為了騰出地方折磨馬英臣和崔小佳,把我移至二樓警閉室,不讓其他人看我已經沒有人形的臉傷。在警閉室內我被銬著,被逼迫打針吃藥消腫。監控的勞教犯人對我說:我每天看著你,現在都想不起你原來長甚麼樣子。我的臉被燒掉一層皮,臉上、肚皮上、頭皮上燒下的黑斑片片,耳朵上、臉上的傷疤20多天後才掉。

邪惡的迫害是動不了我堅修法輪大法的心的。我要利用一切條件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揭露邪惡,在修煉與維護大法中奮力精進、走向圓滿,讓更多的人知道真相,為讓有緣人得法洪揚大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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