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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籍法輪功學員在洛杉磯中領館前舉辦新聞發布會(圖)

——呼籲為被謀殺的丈夫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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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1月3日】2002年11月1日上午11點半,38歲的澳大利亞公民戴志珍與當地法輪功學員在洛杉磯總領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講述她丈夫因為煉習法輪功慘遭謀殺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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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丈夫陳承勇先生,是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他是一家造紙廠的電工,因為多次到北京表示支持法輪功而失去了工作。2000年11月,為避免被抓入洗腦班,他被迫離家出走。2000年1月,在廣州被關押15天。2000年7月被警察關押3個星期。2000年12月31日,由於在北京為法輪功喊冤而被逮捕,在北京被關押1天。他的妻子志珍在2001年1月10日與他失去聯繫。6個月後,在2001年7月,他的屍體被發現丟棄在廣州郊外。戴志珍丈夫的姐姐去認領屍體時發現已開始變質。這表明警方在通知家屬前等了一段時間,因此而無法確定具體的死亡時間。由於發布弟弟的死亡消息,陳承勇姐姐未經審判就被判勞教兩年。戴志珍通過法輪大法網站公布的消息中得知丈夫的死訊。戴志珍欲前往中國取回丈夫的骨灰,但是,中國駐澳洲悉尼大使館的官員竟然毫無人性地拒發簽證。八個月後,在澳大利亞政府的幫助下,戴志珍才得以從中國要回了她丈夫的骨灰。

陳承勇的父親由於得知兒子的死訊和女兒被送入勞教所的消息,因無法承受如此巨大的打擊,被送入醫院搶救,不久離開人世。陳承勇的姐姐未被允許參加其父的葬禮,並當她9歲的女兒生病時也未被允許探望。

戴志珍希望能通過自己親身的經歷讓人們關注和了解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幫助她為被謀殺的丈夫以及更多無辜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

不久前,戴志珍女士還與其他五位法輪功學員一道向國際機構起訴了迫害法輪功的首犯江澤民和從犯曾慶紅〔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羅幹〔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及6.10辦公室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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