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事實與邏輯

——評《海南日報》2002年9月12日文章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11月5日】2002年9月12日,江氏集團的文字打手們在《海南日報》第二版發表文章,詆毀法輪功。

報導中說凌國明之所以煉法輪功,是受「真、善、忍」的矇蔽云云。眾所周知,真善忍是人類道德中最美好的本質。明明白白的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去提高自己,淨化人的心靈,提升人的道德,不正是人們所應遵循的正路嗎?法輪功在世界上六十多個國家洪傳,受到各國人民的認同與歡迎,在國際上,獲得800多項褒獎,不正是說明了法輪功的深得人心嗎?即使在遭受到嚴重迫害的情況下,中國的法輪功學員還能夠堅定地走真理之路,不也說明了真善忍的偉大嗎!把努力實踐真善忍說成受矇蔽,這種出不了家門的話,居然在海南日報刊登,真是貽笑大方。

而且,大法修煉沒有任何形式上的東西。「大家知道,我們是鬆散管理,沒有任何記名冊,張老三啊,李老四啊都沒有;你是誰啊,多大年齡啊,在哪住啊都沒有,甚麼都沒有。你只要修煉,我就能管你。因為修煉的東西不反映在常人社會這層空間,所以表面的形式只是個形式卻甚麼用都沒有。如果你不修煉,記你的名字那只能是湊數,不是修煉。所以我們完全放棄了常人中的任何表現形式。」(《法輪佛法 (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李洪志先生曾不止一次的說過,「我甚麼都不求你的,我不會管你要一分錢的,我只是教你向善。有人問我,說:老師啊,你教了我們這麼多東西,給了我們這麼多,你求甚麼?我說:我甚麼也不求。我就是來度你的,我就要你那顆向善的心,能夠提高上去。」(《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修煉沒有任何形式,只重人心。又何談矇蔽呢?

不過,大家都知道,謊言卻能夠矇蔽他人。尤其是獨裁者別有用心的為滿足妒忌心和私慾,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利用國家媒體向公眾灌輸的謊言,更具迷惑性,矇蔽了無數無辜生命。其中,典型的例子是震驚中外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已經證實是江政府一手導演的(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的聲明)。

這篇報導又說:「按照一些經文要求,做出了違法犯罪的事情。」違法犯罪是有特權的人說了算呢?還是依據憲法、刑法上的哪一條,哪一款所定?文章沒有提供任何事實根據。沒有依據的扣帽子、打棍子,與強盜頭及潑婦罵街有甚麼區別?和文革時的無限上綱有甚麼不同?報導說:「全會程因為體弱多病迷戀法輪功,走入迷途。」這裏人們不禁要問:「假如醫生總治不好某個病人,這個病人會迷戀他嗎?」報導還說:「全會程臀部生牛皮癬……經獄醫勸說,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用藥,結果很快好轉。練功6年多,消業一年多,卻不知醫療見效快。」杜先生,我肯定你沒有看過《轉法輪》。大法不是給人治病的,大法是教人提升道德、返本歸真的天理。而且大法從來沒有否定醫藥的作用,常人層次的東西怎麼能與高層次的相比較呢?這裏人們還要問:全會程何時入獄,在獄中都保證正常學法、煉功嗎?(這一點是不可能做到的)不學法不煉功,怎能消業?

報導最後又給法輪功捏造罪名。說「非法結社,破壞社會秩序。」其實,真修者都是守法公民,只是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煉功、上訪,並沒有違反國家法律。只是獨裁者從個人的意願出發,野蠻地誣陷、劫持、毒打、虐殺法輪功學員,這才是犯罪。在向政府反映情況的路都被封死後,法輪功學員不得已向世人講真相,讓廣大善良的百姓知道事情的真相。討個公道,沒有反對政府,只是希望停止迫害,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利。打橫幅,僅僅是反映自己的信仰,告訴世人真理。

而江羅集團不按人民制定的法律行事,強姦人民的意志,而下令對修煉者打壓,不惜人民的十幾億血汗錢用於鎮壓,想用酷刑、洗腦來動搖人對信仰的堅定。這才是真正的破壞社會秩序。在江氏「打死是白打,打死等於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開槍打」「殺無赦」的指令下,凶殘的爪牙給修煉者施行野蠻的酷刑,害得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惡警半夜三更衝進民宅,騷擾公民的正常生活,綁架修煉者,強迫過往行人踐踏他人造像,辱罵他人,這是不是破壞社會秩序?真正破壞社會秩序的是江羅集團。

文章還造謠說 「聚斂錢財」。我師父出版著作,煉功帶,辦班講法,都是自己的勞動所得,天經地義。出版小說等文學作品都得報酬,出版救度世人的大法書得正常的報酬卻遭人非議,這是何道理?在看看江XX,他有甚麼道理去取10億納稅人的錢財購買自己的專用飛機?這是聚斂錢財呢,還是貪污錢財?

我們再看看是誰在「行假惡之實」。暴惡之徒總以為別人像它一樣不擇手段。在這場迫害中,江羅的「恐懼症」大發作,暴露出的偽、惡是無人不知的。大家試想一想,從1400例的栽贓到天安門自焚慘劇,江氏集團謀殺劉春玲及其女劉思影,是不是偽,是不是惡?受江澤民操控的惡警擅入法輪功學員民宅,隨便抄家;把18個女法輪功學員剝光衣服投入男監,是不是惡?海南瓊山市惡警把抓來的澄邁籍法輪功學員打得脊椎粉碎性骨折,海南瓊海市惡警把年輕的大法弟子打死,然後從七層樓上推下,說是自殺,算不算惡?三年了,沒有一例法輪功學員對惡警的暴力事件發生過。是誰在行真、善,是誰在行假、惡,不是明擺著嗎?

中國報章、媒體懾於壓力,混淆是非,信口雌黃,已經成為國際醜聞。這裏,敬請世人小心,謹防上當受騙。同時,我們也希望《海南日報》的記者從良心出發傳遞給讀者真實、純淨的信息。不要再用謊言愚弄你的父老鄉親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